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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一來二去,感情漸漸升溫,卻囿於王濤的緣故,始終都沒捅破那層窗戶紙。
陳厲峰自幼父母離異,父親常年在外做生意,母親體弱多病,過世得早,他就寄宿在舅舅家,直到因為爭奪母親留下的一間門市房和舅舅鬧掰,相互再無往來。
他書念得不多,也沒正經工作,有點小聰明,全用在打牌上了,和村裡人關係不好,也沒誰給他燉過排骨,盧靜是唯一的一個。
案發當日,盧靜給陳厲峰發資訊說自己包了酸菜餡餃子,想要給他送點。當時的陳厲峰因為前晚通宵打牌,正在朋友家裡補覺。醒來後收到資訊,即與盧靜相約在村東兩公里處的松樹林裡碰面,位置相對僻靜,以免撞上熟人。
好巧不巧的,兩人還是意外撞上了王濤。
彼時大約傍晚六點,天色已黑,盧靜提著飯盒來到松林找陳厲峰,卻被躺倒在地的男人差點絆倒。驚見男人正是丈夫王濤,渾身是血,已無呼吸,盧靜嚇得不輕,好一會兒才勉強冷靜下來,撥打了110。
因為擔心與陳厲峰等關係暴露,她便讓他先一步離開現場。
至於王濤究竟因何被害,陳厲峰拍著胸脯保證,他是真不知情。
「那條資訊還在嗎?」姜鬱問,「就是盧靜發給你要送餃子那條。」
陳厲峰搖頭,「刪了。」
姜鬱覺得奇怪。追問:「為什麼刪了?」
陳厲峰道:「手機記憶體不夠,就給刪了。」
離開看守所後,張筱問姜鬱:「現在咱們去哪?」
「去紅花村,找盧靜求證。」姜鬱上車發動引擎,「我總覺得哪裡不太對勁。」
約一小時後,兩人抵達紅花村。
王濤家中無人應門,向鄰居打聽之後才知道,自從王濤出事,盧靜就帶女兒回了孃家,沒在村裡再出現過。
姜鬱輾轉拿到盧靜電話,一通撥去說明來意,盧靜沒承認也沒否認,只是拒絕配合作證,希望律師別再打過來了。
陳厲峰能否脫罪尚未可知,配合作證則是承認兩人確有私情,聲譽難保。紅花村巴掌大小的地方,鄰裡鄉親抬頭不見低頭見,地方越小,越是人言可畏。
姜鬱能夠理解盧靜做出的選擇,卻也不得不為案件陷入僵局感到煩惱。這時心裡又難免要怪陳厲峰,如果最初向她坦白實情,案件或許又是另一種走向。
如今她能繼續堅持無罪辯護,主張被告即便到過案發現場,也未搶劫傷人,畢竟那把瑞士軍刀和帶血的石塊上都沒提取到陳厲峰的指紋。但被檢方一路步步逼退至此,她在法官那裡總歸丟掉不少 「印?????象分」,辯護詞的份量也要打折扣。
「疑罪從無」的道理誰都明白,真正裁度起來卻仍逃不過法官心證——證據要充分到什麼程度才算「排除合理懷疑」?
排除誰的合理懷疑?
律師提出的懷疑是否合理?
如果陳厲峰無罪,那麼誰該為王濤的死亡負責?
晚上姜鬱回到家裡,拖著一身酸軟疲憊,正打算去泡個澡解解乏,就接到母親隋麗萍打過來的電話。
本來不太想應,直到來電變成未接,隋麗萍又打了第二遍。
姜鬱這才按下接聽,語氣懨懨:「餵?媽。」
「欸,姜姜,你下班了沒啊?」
「嗯。怎麼了?」
「也沒什麼事。這不明天就週末了嘛,你看你要是不忙,就回來一趟唄?讓你陳叔叔給你炒兩個菜,咱們也好久都沒聚了。」
「陳叔叔」名叫陳大右,比隋麗萍小兩歲,是她當年做服裝批發的時候認識的,中年離異,有個兒子。後來服裝生意不景氣了,陳大右就帶著隋麗萍開起手機店,最紅火的時候在松河市裡有五六家分店,賺了點錢,後來投進股市虧多盈少,兜兜轉轉又回到了原點。
大概顧及女兒感受,隋麗萍和陳大右的半路愛情一直處於地下狀態,直至姜鬱上了大學,她才跟女兒提起有這麼個人。那時在電話裡,隋麗萍對這位「陳叔叔」評價甚高,說他會照顧人,腦子也活,很會做生意。
姜鬱大三那年春節回家,第一次見到陳大右本人,說嚇一跳絕不誇張——男人光頭金鍊花襯衫,怎麼看都像混社會的,跟「會照顧人」死不搭邊。
相處一段時間過後,姜鬱對他的印象又改觀了些,沒見這人做什麼出格的事,不過是嗓門兒大了點,外加有點暴發戶屬性。因為早年跟人學過廚子,陳大右燒得一手好菜,反正比隋麗萍做飯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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