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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蘭曾不堪忍受向蔣雲貴提出離婚,但是不僅被蔣嚴詞拒絕,還遭到他提刀威脅。蔣雲貴經常把『要離婚就一起去死』、『離婚就殺你全家』這種話掛在嘴邊,李素蘭比較害怕,後來就沒再提了。
她說自己也報過警,但是效果不大,當地派出所還是以教育為主。事後蔣雲貴打得更起勁兒,李素蘭就再也不敢報警了。
案發當天,差不多是凌晨四點左右,李素蘭趁蔣雲貴酒醉熟睡的時候,拿了一把家裡幹活用的錘子,朝蔣雲貴的身體和腦袋猛砸數錘,導致蔣雲貴脾破裂大出血合併嚴重顱腦損傷,當場死亡。
等到天一亮,李素蘭就報警自首了。
目前檢方沒有給出明確的量刑建議,只是在起訴書中提到因為存在自首情節,可以從寬。那根據以往的經驗,最後的結果大概會在有期徒刑二十年,甚至二十五年,但不會到死刑。」
幻燈片放到最後一頁,姜鬱介紹完畢基本案情,看向兩人,問:「有什麼想法,都說說吧。」
張筱先道:「如果是在蔣雲貴睡著的時候動手,構成正當防衛就不太可能了,甚至連防衛過當都比較困難,畢竟蔣雲貴的不法侵害行為沒在進行當中。」
她忖了片刻,又問:「那如果是義憤殺人呢?有沒有可能?我記得對於因為被害人存在嚴重過錯,導致嫌疑人義憤殺人的,可以把刑期爭取到十年以下?」
姜鬱點點頭,道:「確實。不過現在案卷當中缺少這方面的證據,包括蔣雲貴人品惡劣、多次家暴、威脅恐嚇這些行為,都只是李素蘭的單方陳述,沒有其他證據支援。」
張筱:「李素蘭沒去醫院驗過傷嗎?還有之前她報警家暴的出警記錄,是不是能做證據?」
姜鬱:「沒有驗傷記錄。據李素蘭說,她從來沒去過醫院,一是覺得路途遠,不方便,再有就是自己沒有上過保險,費用比較高。每次捱打之後,她就自己上點藥忍著。出警記錄倒是可以用,但也就只有那一次。想用僅有的一次出警記錄證明構成『義憤殺人』,我覺得還不太夠。」
「那就去一趟紅花村?」趙成陽提議,「如果這個蔣雲貴真的像李素蘭說的,嗜酒賭博,老人、老婆、孩子都打,鄉親鄰裡肯定都知道吧?問問就行了。」
頓了頓,趙成陽又道:「不過還有一點,我沒太想通。蔣雲貴持續家暴了這麼多年,怎麼就在那天、那個時候,李素蘭突然就想通了,決定動手殺他?你們不覺得很奇怪嗎?」
張筱:「我看筆錄上警察確實問過她這個問題。她的回答是一直都想殺,但沒機會。那天見到蔣雲貴睡得死沉,突然覺得機會來了。」
趙成陽搖頭,並不認同這個答案:「殺人這個動作,包含了一種很激烈的情感和行為。她肯定是在那天受到了什麼不同尋常的刺激,才有動力邁出這一步。你們要不要考慮再問一問李素蘭?我覺得她有所隱瞞。」
隔日,三人兵分兩路,姜鬱、張筱去看守所會見李素蘭,趙成陽則前往紅花村,蒐集關於蔣雲貴的劣跡證據。
會見當中,經過姜鬱步步追問,李素蘭終於承認在案發的前一晚,蔣雲貴從外面帶著酒氣回來,又一次打了她和女兒曲萌,也進一步加深了她對蔣雲貴的恨意,導致她動了殺心。
這的確是個能說得通的理由,但是姜鬱仍然不太明白:「之前警察問你的時候,你為什麼不說呢?」
「那時候我腦子很亂,」李素蘭低下了頭,幾根手指用力絞在一起,「我殺了人,我很害怕,我只知道我恨他,然後殺了他,其他的……其他的我真的記不清了。」
卷宗當中載有案發現場的幾張照片,蔣雲貴睡過的床鋪上浸染了大片血漬,床頭牆壁亦有大量血液、腦液噴濺,場面堪稱慘烈。
姜鬱難以想像身材瘦削的李素蘭究竟如何在那一刻爆發出如此巨大的力量,讓蔣雲貴毫無反抗之機,每一錘都要置對方於死地。
但她能夠理解一個普通女人在那之後所遭遇的心理創傷。
或許真的如她所說,案發前後的種種以及殺人那一刻的心情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都讓李素蘭難以回首。
遺忘有時也是對自己的一種保護。
姜鬱於是未再深究,做好記錄就和張筱離開了看守所,打算依照李素蘭的說法解釋她的殺人動機。
開車從看守所回城的路上,趙成陽打來電話。估計是與紅花村的調查進展有關,姜鬱按下耳機接聽,就聽他在那邊問道:
「你能不能儘快來一趟紅花村?我覺得李素蘭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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