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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給人家定罪啊?但是人家既然報警,警方這邊兒就得立案。老人死時為什麼不打120緊急送醫?明知道老人這麼大年紀了心臟做了支架,還讓他吃激素,穿情趣內衣刺激,是不是存心想他死?更重要的是,婚前老人為什麼要立財產有你一半的公證書,你這明顯是有很大作案動機的嘛。但這些所有的東西加起來都不夠定罪的,而且還僅僅都是猜測,不能作為呈堂證供。警方當時可能也是麻了,對於那家人的翻臉無情頗為憤怒,對於女人也是抱著很大的同情,於是馬不停蹄地開始偵破,調查,取證,核對,想盡快把女人放了。然後查出來的問題卻令警方都大跌眼鏡,警方在給女人查驗的時候,發現當時她身上確實遺留有老爺子的精斑,問題是,還有別人的,還不止兩個人的,也就是說方小宛身上還有別人的體液,不僅僅只有他家老爺子。
這就麻煩了,老爺子很可能是女人夥同不止一個姦夫,害死的。
那這就屬於刑事案件了,是要立案偵查並交到檢方提起公訴的。週一鳴在參考卷宗的時候,還在想這個女人是不是狐狸精,因為警方一路偵破下來,發現女方身上除老爺子的精斑,還有老爺子大兒子和小兒子的,這家一共就倆兒子,都被這個叫方小宛的女人掃蕩了!而他小兒才13歲。這事兒到這兒直接就讓週一鳴爆炸了,父子三人同時性侵一個女人?還有一個未成年?
如果剛開始警方當這個女人是個受害者,對她多少還有點兒同情,事情發展到這兒的時候,警方已經發現這女人的非同尋常了。女人叫方小宛,原來她是個寡婦,上一個老公剛死了不到半年。
如此頻繁的換老公速度,不能不讓警方跟著起疑:難道真是黑寡婦?
但是縱然知道方小宛是個寡婦,對眼下目前這個案子幫助不大。案件偵破完畢,警方隨即拘捕了死者的大兒子和小兒子,小兒子由於未成年,被警察依法訓誡。但是小兒子說的一句話卻是讓警方直接起疑,小兒子說當時他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就是他一看見小媽,整個人就彷彿吃了藥,迷迷瞪瞪,不聽使喚,警方說他在小媽身上犯案他還不相信。而此時死者的大兒子才改口說,這個女人是他先看上的,由於是個寡婦,他一直在想怎麼樣讓方小宛獲得父親的認可,同意兩人的婚事,想不到的是最後女孩兒居然被父親這個老色批搶走當了老婆,他是心生不忿,於是趁女人和自己老爹結婚,兩人約著打分手炮的。
搞得警方直接無語:真是約的?
真的。你可以查她手機。
你打炮就打炮怎麼還把老爹弄死了?
他大兒子卻說,老爹不是他弄死的,是方小宛給餵了過量的偉哥興奮過度死的。你們找方小宛。
但是驗屍你父親體內沒有激素類藥物。
這不可能!方小宛說……方小宛說她心裡還有我,她不願意做一個將死之人的老婆。死者的大兒子說。
我們自去跟方小宛對質。
於是警方找方小宛問話,誰知道此時這個女人卻異常冷靜地說她才剛過門兒,富商家裡的人還沒認過來完,怎麼可能認識他們家老大?要知道富商前後一共娶了五個老婆,光子女就有十來個。至於說分手炮更是無稽之談。警方可以拿她手機隨便查驗,驗到她說了一個字的假話,天打雷劈!
警方於是果真拿著方小宛的手機去驗證,結果真如方小宛說的,根本就沒有跟他大兒子的聊天紀錄。方小宛質問警方到底怎麼回事,你們去的時候我是不是還蒙著眼睛?就兩人活動的時候,由於感覺自己身上一直有人,她也不知道富商是啥時候死的,不知道在她身上的到底是誰。如果說自己居然在不知道的情況下被姦汙,警方是不是要為民請命而不是要她自證清白。
警方就納了悶兒了:女人的感覺什麼時候這麼遲鈍了?
審到這裡其實已經審不下去了,事情雖然複雜,好在警方終於算是捋清楚了。方小宛是不是黑寡婦先不說,死者的大兒子肯定是強姦沒跑兒。好在警方只負責審,定罪是檢查院的事兒。檢查院審完卷宗,確認富商的死確實是馬上風,跟所有人都沒關係,方小宛直接釋放,回家。但是那個富商的大兒子可就不好了,方小宛咬死自己不認識他,那他就屬於強姦,絕對的十年以上!這件事情當時鬧得全城皆知,成為笑柄,覺得富豪家庭還真是不同一般,三個男人搞一個女的,這樣也行!還沒等城裡人笑完,更大的瓜來了,過沒幾天他大兒子釋放回家,和方小宛結婚了,更勁爆的是,這位大兒子也在新婚之夜暴斃。
還說不是黑寡婦,這是要把這一家子滅門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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