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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專訪裡,陳瑞清說,王小翠在楊超的出租屋裡,被楊超給分屍了。她的屍體,已經被大卸八塊,剁成肉泥銷燬了。”

“你這不是廢話嗎?卷宗裡本就是這樣寫的啊!陳瑞清在接受專訪的時候,只是把卷宗裡的內容,照著背了一遍而已。”

“寫在卷宗裡和刊登在《漢江日報》上,那是完全不一樣的。如果只是寫在卷宗裡,我就算找到了王小翠的屍體,卷宗也是可以改的。那樣,楊超依舊是兇手。刊登在《漢江日報》上,那就等於是整個漢江省都知道了,要想塗改卷宗,就沒那麼容易了。所以,現在我只需要把王小翠的屍體找到,就可以把整個案子給推翻,然後申請啟動重新偵查。”

“你能找到王小翠的屍體?”

“當然。”

“她的屍體在哪兒?”

秦風沒有回答這個問題,而是問道:“學姐,我記得上學的時候,你有個好閨蜜叫易樂樂,是新聞系的,畢業後去了漢江衛視?”

“你想幹啥?想泡我閨蜜?”

“你那閨蜜雖然長得有幾分姿色,但遠沒有學姐你漂亮啊!就算要泡,我也是泡你嘛!”

“我擰不死你我!”

“啊……啊啊……”

一通打鬧之後,秦風的胳膊和腿兒,給李晴掐得青一塊紫一塊的了。

收拾夠了這小子的李晴,一臉嚴肅的問:“你找易樂樂幹什麼?”

秦風沒有回答,而是反問道:“她在漢江衛視幹什麼啊?是個什麼職位?官大不?”

“新聞部總編。”

“新聞部總編?意思是哪些新聞可以播,哪些不可以播,都由她說了算?”

“是的。”

“那太好了!”

“你到底想幹啥?”

“學姐,你這麼冰雪聰明,明察秋毫。我想幹啥,你能不知道?既然你知道,就不要逼著我說出來嘛!咱倆心領神會,心有靈犀,不好嗎?”

“不好!我就要你說出來!”

“我想讓漢江衛視做個專題報道,把找到王小翠屍體這事播出去。要是可以,我還希望漢江衛視能對我做個專訪。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去採訪一下裴桂芬。”

“假設,這僅僅只是假設。就算你找到了屍體,就算裴桂芬把跟我倆說的話,對著攝像頭說了。就算最後證明了楊超沒有碎屍,但萬一最後查出來,真兇不是別人,依舊是楊超,你怎麼辦?”

“真兇就是算是楊超,那咱們也得把事實查清楚。事實沒有查清楚,就把案子結了,就給楊超定罪了,咱們對得起身上的這身警服嗎?”

“要是你最後沒有找到王小翠的屍體呢?”

“那我就回家挖紅薯!”

“你這是在賭氣?”

“賭什麼氣?”

“你簽了《限期破案令》,今天時間就到了,但是你破不了案。所以,你自暴自棄了。都要放棄自己的前程,回家挖紅薯了?就算你今天沒有破到案,被下派去了荒溝村,你也是有機會重新調回來的,怎麼能如此輕易的就放棄呢?”

秦風:???

“咋滴?我說的不對?”

“學姐,麻煩你在開腔的時候,先把事實給捋清楚。我籤的那《限期破案令》,可不是籤的三天之內破案,而是籤的三天之內找到重大線索。我只要找到王小翠的屍體,不就等於是找到重大線索了嗎?我這明明是自信,怎麼到了你的嘴裡,就成自暴自棄了?”

“你憑什麼說可以找到王小翠的屍體?”

“學姐,你現在需要做的,就是去給易樂樂打電話,通知她帶隊來寧水縣。另外,除了左忠武之外,你至少還得給我找一個信得過的人。畢竟,王小翠的屍體,左忠武一個人抬不了,至少需要兩個人抬。”

“你不是人啊?你不可以抬嗎?”

“我可是總指揮,抬屍體的活兒怎麼能讓我幹呢?”

“沒人!就你自己抬!這事兒知道的人越多,越容易節外生枝。就連左忠武,我都沒有告訴他,咱們是要辦王小翠這個案子。”

“易樂樂呢?你準備怎麼跟她講?”

“她是我閨蜜,我當然不能騙她啊!”

說完,李晴便拿出了手機,撥通了易樂樂的電話。

“喲!晴姐,你這個大忙人,終於有空給我打電話了啊?”

“樂樂,忙著沒?”

“領導說我們新聞部最近搞的這些新聞,收視率都不行,叫我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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