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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張和小王結婚半年多了,總體來講,小兩口兒的感情還算融洽,儘管有時候也免不了慪慪氣,拌拌嘴什麼的,但這也是天底下所有夫妻的通病,算不得什麼大事兒,睡過一覺之後,也就雨過天晴,雲開霧散了,俗話說,夫妻沒有隔夜仇嘛。

小張是個踏實顧家的人,受傳統教育影響頗深,在他的觀念裡,家庭永遠是第一位的,抱著家和方能萬事興的堅定信念,他不惜辭掉了在外地年薪十萬以上(還不計外快)的醫療器械銷售工作(這得讓多少人垂涎三尺啊),回到了老家的小縣城,和小王完了婚,在老家找了份普普通通的後勤工作,一心一意照顧家庭。

雖然少了在外奔波勞碌之苦,但收入卻縮水了許多,僅夠維持基本溫飽,要想再像以前那樣拿高工資幾乎是不可能的了,好比吃慣了燕窩魚翅的人突然開始吃起青菜豆腐,巨大的落差感換了誰都難免會不適應。

好在小王是個通情達理的姑娘,並不怎麼計較這些,在她看來,兩個人在一起踏踏實實過日子才是硬道理,錢財嘛,能多有點當然好,沒有也不刻意強求

她和小張是異地戀,三年時間兩個人在一起的日子加起來不超過三個月,飽受聚散離合之苦,期間好幾次因為誤會而差點兒分手,能夠走到今天實屬不易,她不想結婚以後還過這種獨守空房的日子,那樣她遲早一天會瘋掉。

小張更不想,在確定戀愛關係的那一刻起他就想白天黑夜都和小王廝守在一起,可是丈人丈母孃不允許,小王也不好意思答應。

蹉跎了許久,終於如願了吧,被窩還沒捂熱乎,工作又逼得他不得不忍著心酸,含著眼淚和小王道別,挎著行李包,行色匆匆地遠走他鄉,這幾年時間都是這樣過來的,簡直讓人不堪回首。

說實話,他早就想辭職不幹了,回老家和小王在一起,每天睡到大天亮才起床,再生個可愛至極的小寶寶,過老婆孩子熱炕頭的甜蜜生活,這種幸福日子他在白天黑夜不知憧憬過多少次了。

可惜條件不允許,八零後的年輕人都知道,要結婚就得買房,要買房就得花血本兒,全國人民都知道。

小張的家裡並不富裕,老爸是普通的工薪階層,去年就已退休,每月只有一點少得可憐的養老金。

老媽壓根兒就沒有工作,在城郊的自留地上種點菜來賣,補貼家用,家裡僅有的一點積蓄都是老兩口兒省吃儉用從牙齒縫兒裡摳出來的。

本打算留著以後養老用,可兒子要結婚,沒房子不行,不得不忍痛割愛,將僅有的一點老窖都拿了出來,在新城的黃金位置給兒子媳婦兒訂了套新房子,也只夠付個首付,又向銀行貸了二十多萬,每月還利息兩千多,這個自然由小張負責。

和成千上萬同齡的年輕人一樣,小張也在二十幾歲就十分榮幸地當上了房奴,每天都在為了還銀行的貸款而努力奮鬥,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刑警追兇十年,終還冤死者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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