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不喜歡就直接拒絕,還算個正人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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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靈澤覺得這男孩子有點意思。
長相中等偏上,算不上一眼驚豔。
至少比宋銘琛那張臉差了十萬八千里。
但他身上有一種說不清的氣質。
帶著點文藝,帶著點頹廢,還有那麼點放蕩不羈。
總之,這男孩兒有吸引女孩子的特質。
當然,不是她於靈澤喜歡的那種型別。
於靈澤看向杏兒。
小姑娘擺弄著衣角,侷促不安,紅著臉杵在那兒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王偉身為長輩,有那麼點恨鐵不成鋼的感覺。
走過去,用手指頭戳了戳杏兒的腦袋。
“你呀!怎麼就看不清呢?你爹把你嫁給馬家傻兒子是不對,但你也不能可姓黃的一棵樹上吊死啊?
人家是知青,根兒不在咱這兒。遲早是要返城的。
丫頭啊,你爹再不疼你,那也不願意看著你最後被人家像甩抹布一樣給用完就扔!”
杏兒咬著嘴唇依舊一副倔強不屈的樣子,低頭不吭聲。
王偉長嘆了一口氣。
心裡也明白這是別人家的孩子,自己管得深了也不是那麼回事。
手一背,眼不見為淨,走了。
杏兒最後還是忍不住委屈得哭了起來。
那低低的啜泣聲十分的隱忍。
於靈澤把她摟在懷裡,輕輕的拍著她的後背。無聲的安慰。
情竇初開的年紀誰還沒有個心裡的白月光?
時間是治癒一切感情傷口的良藥。
杏兒這是剃頭挑子一頭熱。
人家男方根本明確表示不喜歡她。
於靈澤就算再偏心眼子,再護短,也不能說人家小黃知青是個渣男。
杏兒哭了一陣子,終於哭夠了,從於靈澤懷裡掙脫出來。
狠狠的抹了抹眼淚,看上去竟然有點決絕的味道。
“姐,俺決定了,跟你走。俺這就去找馬叔。你把電話號碼和要說的話寫下來。”
於靈澤有點好奇。
“你識字?”
杏兒不好意思的搖頭。
“它認得俺,俺不認得它。”
“那你讓我寫下來幹嘛?”
“馬叔是識字的。”
於靈澤“哦”了一聲。
一個偏遠漁村的獵戶還能識文斷字也是挺傳奇的存在了。
杏兒把紙和筆遞過來。
於靈澤才看到那支英雄鋼筆不像是這村子裡能有的東西。
這個年代一支英雄鋼筆也算得上是貴重物品了。
於靈澤寫了電話號碼和打電話要說的內容。
鋼筆還是挺順滑的,用起來很順手。
於靈澤的書法那是上輩子打小兒就開始練的童子功。
趕不上書法家,但在平常人的眼裡那是出奇的漂亮了。
杏兒不識字,架不住天生審美好。
對著於靈澤一手清秀的簪花小楷就差饞得流哈喇子了。
“姐,你這字寫得可真好看。”
於靈澤笑笑。
“等以後有機會我教你寫。”
杏兒很是激動。
“真的?姐,你可不許騙俺,俺會當真的?”
“不騙你。去把鋼筆給黃知青送回去吧。”
杏兒一臉的驚訝。
“姐,你咋知道這鋼筆是俺借黃知青的?”
兩人正嘮著呢,只見黃知青擔了水從外面進來。
把一桶水倒進知青院角落的大缸裡。
另一桶水拎著走向於靈澤這邊。
走到近前,把水桶往於靈澤腳邊一放。
於靈澤沒明白他啥意思。
黃知青連看都沒看兩人一眼,低著腦袋說了一句話轉身就要離開。
“這桶水你先用著。不夠的話你就自己再去挑。
水桶和扁擔你可以用,但用一次得還一桶水。”
於靈澤竟無言以對。
這人真是有個性。
你說他冷血無情吧。他還給無償送來一桶水。
你說他樂於助人吧,用一次桶和扁擔還得給一桶水的報酬。
於靈澤頭一次見性格這麼複雜的人,覺得怪有意思的。
直到這個時候,於靈澤依然沒有意識到,這個男孩子會與她的生活產生什麼交集。
於靈澤爽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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