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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個初冬的季節,案發現場是在一戶農戶前院的草垛內。屍體已經開始腐爛,腐爛流出的屍液從草垛裡流了出來,並且散發出惡臭。村民在尋找氣味源頭的時候,才發現了屍體。
這是一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小村子,村裡的人基本都相互認識,從屍體的服裝上認出,屍體就是這戶人家的女主人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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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接到報案後,已經保護了現場,驅散了群眾。不過村子裡有百來口人,而且屍體已經開始腐敗,說明案發時間已經過去有一段時間了,所以所有人都對痕跡勘查不抱有什麼希望。
當時的技術手段很落後,現場沒有找到什麼有用的證據和痕跡。死者的衣服也完好,沒有打鬥過的痕跡,死因是一刀割喉,刀割的很深,再用力點,都快把頭割掉了。
在草垛旁邊發現了一個曾堆放過物品的痕跡,堆放的東西應該就是草垛,說明草垛應該被移動過,後來村民的回憶也證實了這一點。將草垛移開後,發現了地上的有一灘並不大的血跡,血跡是滴落留下的痕跡,也就是籃球大小。兇手移動草垛的目的,就是為了掩蓋這灘血跡,同時實現藏屍的目的。
法醫當時就發現了不正常,因為死者是被暴力割喉的,割喉的深度還非常的深,幾乎將頸部割斷,但是現場並沒有發現應有的噴濺式血跡,反而是現場有少量的血液滴落留下的痕跡。這種情況,是完全不符合常識和邏輯的。
法醫百思不得其解,因為搜遍了房屋的前前後後,犄角旮旯都沒有再發現其他痕跡和有用的線索。
李某的丈夫去南方的城市打工,每個月都能寄些錢回來,在那個農村人均月收入一百左右的年代,李某的家庭條件在村裡是比較好的,聽說兩口子打算明年把房子重建一遍,弄個兩層高的小樓。只是,沒能到第二年,李某就死在家裡的草垛裡。村裡人有知道李某丈夫聯絡方式的,趕緊給李某的丈夫發了電報。
警方發李某的身上發現了21元現金,在家裡發現了320元現金,還有一個多元的存摺。李某還有個銀質的手鐲,也在家中的床頭櫃上被發現。
財物沒有損失,說明不是搶劫殺人,至少不是為了劫財。
死者著裝,除了有拉扯、搬運的痕跡,並沒有衣衫不整的情況,下身衣物完好,說明死者沒有遭遇到性侵。
那麼死因就只剩下情殺和仇殺兩種可能了。
接下來幾天的走訪,讓警方產生了一種迷茫感。
李某一家,在村裡的口碑不錯,李某的丈夫萬某,還帶著同村的幾個人一起去南方的大城市打工,這幾個家庭都成裡村裡條件不錯的家庭。李某在村裡也是那種不聲不響,不招惹是非,村裡沒有什麼流言蜚語的。
只是兩口子結婚5年多了,還沒有個孩子,是李某和萬某兩個人的一塊心病。
幾乎所有的路都被堵死了,不是仇殺,不是情殺,不是劫殺,那殺人動機是為什麼?總不可能是自殺吧,難道屍體還能自己躲進草垛裡?而且更重要是的,屍體的血都去了哪裡呢?
但是的公安局還有嚴打的任務,而這個案子因為毫無頭緒,就沒有再當作重點案件偵破。
但是案子的轉機發生在當時老王快要結束實習回學校的的時候。
當時小王因為要回學校了,就和幾個要好的同事,同學一起喝踐行酒。那時候的制度沒那麼嚴格,下了班喝點酒也屬於正常情況。
幾個人在一個家小館子喝酒吃飯,都是年輕人,鬧騰到了半夜才相互攙扶著想宿舍走去。
當時縣公安局的宿舍還是比較偏的,並不在公安局附近,反而靠近一個糧庫。幾個人走到糧庫附近的時候,突然天上打了一道驚雷。
突然的雷聲,把幾個人都嚇了一跳,酒也醒了一半。都以為要下雨了,趕緊跑了起來,一邊跑還一邊奇怪,怎麼都冬天了,還有雷陣雨?
隨著幾個人跑動,雷聲缺沒有停,後面又打了5、6響的雷。老王比較細心,發現打雷後的閃電都集中在糧庫後面的小樹林裡,而且每次閃電的時候,都有人影在閃動。
這麼晚了能在小樹林裡的,肯定不是什麼好人!老王就把發現告訴了其他幾個人,其他幾個人都是年紀差不多的小青年,熱血衝動的同時,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當下大家都調轉了方向,向小樹林跑去。
當他們衝進小樹林的時候,卻見到一個穿軍綠色衣服的人向他們衝來,他們立刻就圍了上去。沒等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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