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清晨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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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沒有,因為沈桑也不確定這個年代的東西有還是沒有。
王福寶看了看她還要耽擱下去,就真的沒有車了,趕忙說道:“行了,快走吧,再耽誤下去可真的要走到鎮上去了。”
沈桑想到自己能夠出去看看是十分迫不及待得,突然想起什麼,趕緊跑回屋,將自己得包袱翻了下,但是失望的發現,錢和票真的一點都不剩了,這估計也是為什麼她會這麼急得把自己嫁掉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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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一乾二淨,一窮二白,沒辦法只能跟著王福寶走了,這讓她多少有點不好意思,看王福寶樣子也是啃老的。王福寶走前還在廚房找了一個揹簍,沈桑看著這個遞到她眼前的年代購物袋,一臉疑惑。
“拿著啊,幹嘛,還想要我給你背啊,你自己看看,哪些是我要買的。”說著還將剛剛沈桑列給他的紙條展開來,還在她眼前抖了抖。
好吧,論耍賴論歪理,沈桑還真的爭論不過他。只得接過來,默默的背上,揹簍不重,揹著還挺輕鬆的,但是對於王福寶這個男人,沈桑想他一直在重新整理她的認知。
這種男人從某方面來說,估計也就她和這個時代提前收了他,要是擱在現代估計一輩子找不到老婆。
沈桑下放的地方應該是青北省北寧市光明縣王家村生產隊,她本來以為村子裡面距離鎮上很近呢,沒想到根本就不是,或者說是距離是很短,但是路真的不好走,因為他們兩個太過墨跡,自然就錯過了村子裡唯一的牛車,要走著去了。
王福寶同志自然是不想去的,但是沒辦法,沈桑找到了治服他的招。
沒法子,兩人只能徒步過去了。
此刻沈桑也懷疑是不是不該來,走了一個多小時了遠遠還沒看見前面有人煙的樣子,不是說就是鎮上嘛?一個村鎮能離得有多遠啊?
而且他們走的路既不是水泥路也不是柏油馬路,就是坑坑窪窪的泥土路,還是被人走出來的道,未經過是施工開發,走起來十分費力,費腳,時間長了,沈桑感覺背上原本輕輕鬆鬆的竹揹簍也好似有千斤重,兩邊的肩膀都被勒疼了。
王福寶看了看身邊的人越走越慢,越走越慢,好似在拖著腳步往前邁,就覺得這個人就應該漲漲教訓,說了不要來吧,話說,他自己也覺得夠累了。
這不純粹就是傻子乾的事情嘛!要知道他們這個鎮子就建在縣城邊上,就距離村子老遠了,以前過來一趟,除非是坐牛車,就是打死他也不會願意走過來的。
當然也別指望著王福寶能夠良心發現,知道這麼累的是他媳婦,沈桑還沒有累倒,他倒是找了個略顯乾淨的草地坐下了,“不行了,實在是不行了,咱們歇會吧!太累了。”
沈桑實在是無語,這一個大男人怎麼體質虛成這樣,一定是幹活幹少了。不過自己也累的夠嗆,只得道:“行吧,那就歇一會。”
他們本來就起的晚,再加上走了這麼久了,清晨的太陽已經高高升起,但是現在應該是秋天,天氣不怎麼熱也不冷,風清氣爽,在這邊一片藍天下,沈桑這一刻感覺心靈是從未有過的安靜。
這一邊天空,這一片景色是她以前渴求不得的悠閒與寧靜,以前每天面對的都是城市裡面的喧囂與嘈雜,從不得片刻的安寧,這一刻,她很感激這個生於這個年代的沈桑。
不過,看了下眼前的這個大揹簍,早上出門有多興奮,現在就有多氣餒,要是有臺車就好了,正想著呢,遠處就傳來一陣鈴鐺聲:“叮叮叮…”
沈桑朝遠處看去,正是一輛年代腳踏車,這個腳踏車在這個年代可是個稀罕物件,這都代表著身份地位的象徵,還別說這王家村裡面還真沒有哪家有腳踏車的。
就是王家在這村裡面算得上過的不錯的了,但是也沒見著,如果有輛腳踏車,也不至於走這麼遠的路啊!
瞧著沈桑那羨慕的眼神,王福寶道:“喂,別看了,眼珠子都要掉了。就是一輛腳踏車嘛,至於嘛!少見多怪。”
“什麼叫就是一輛腳踏車,你有嗎?你要有的話,咱輛至於還在這裡磨嘰嘛?”腳踏車什麼的沈桑倒是不至於,她又不是沒見過,不過兩人眼前這情況,要是有一輛腳踏車就好了。
兩人正爭論著,這腳踏車就到了眼前,一位送信的郵遞員,穿著一套很有年代特色的綠軍裝,揹著一個綠色郵件袋,看著從兩人身邊飛馳而過的綠色身影,兩人同時羨慕不已。
“鎮上馬上就要到了,咱們快走吧,不就是腳踏車嘛,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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