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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桑被他拖著,也掙脫不得,還來不及打招呼就跟著走了出去。這跟王家人會面後的第一餐飯就這樣結束了。

王福寶也沒有照顧沈桑的小短腿,他雖然瘦弱,但是十分高大,步子邁的很大,被他扯著,沈桑要小跑著才跟的上。不到一會的功夫,就到了自個兒家。

想著王福寶是不是還是怒氣未消,但沈桑抬眼看去,卻見他確是一臉平靜,彷彿剛剛那個爭鋒相對的人不是他一樣,實在是奇怪,但沈桑只是暗暗留心,卻也未多想。畢竟誰還沒有個秘密,她是考慮跟他搭夥過日子的。

是的,沈桑是打算跟王福寶一起過下去的。

沈桑對家庭其實沒有什麼期待,她不是在一個父母健全,家庭和睦的環境中長大的,對於兩個陌生男女之間真的能夠產生一種感情,並且這種感情還能夠將兩個陌生人捆綁在一起,共同度過這一生本就是一件十分困難得的事情。

不然她上一輩子不會在三十了還是獨身一人,並不是她不想找一個人過下去,實在是太難了。

兩個陌生人,只認識幾個月就結婚生孩子,將所有的存款放在一起買房買車,人生永遠的捆綁在一起,今後無論怎麼,都無法輕易的分開,還需要權衡利弊。那樣的生活不是她想要的。

所以她一開始就選擇自己奮鬥,哪怕再辛苦,她給她自己做了人生規劃,就是在三十歲之前努力賺錢買房,三十歲後找份穩定可養老的工作,一個人一輩子也不算太苦,可以過得瀟灑自在。老了可以去養老院,不想著去辛辛苦苦操持家務,給小輩帶孩子做飯,勞碌到老。

當然,前輩子在最開始的時候是很辛苦的,在最難熬的時候,她也會幻想,想著是不是能夠遇到一個有錢又體貼的丈夫,然後一起生活,相互陪伴,但是事實就是她一個人打拼到了三十,還是單身一人。

卻不想來到了這個年代卻是婚婦女的身份。

因此她也沒有想過是不是要擺脫這個身份,恢復單身的生活。畢竟這個年代可不是自己想單身就能夠單身,想自己買房就能夠自己買房的時代,更加不用說自己目前還暗藏著一個問題身份。

這種情況下,她只有留在這裡,哪兒也不去,老老實實的做王家媳婦才是最好的選擇。她這個前世在十六歲下的鄉,如今已經過去兩年,也就是十八歲了,不知道這個時空是怎麼樣的,但是她的那個世界,以後是會恢復高考的,而且會改革開放,國家以後也會越來越好,想到這兒,她想後面的生活也不算太難吧。

不管以後她跟王福寶如何,但是她還是想在這裡跟著他好好過日子的,並不是她看上了這個人,而是整個王家的感覺,王家人都很和睦友善,她今天這一餐飯就感受到了,她想在這個年代,她如今這個身份也找不出比這更好的條件的了。某種程度上說,她也是十分現實和理性的。

目前她獨自一人,更別說是在這個特殊的年代,風雨飄搖,國家百廢待興,她獨自一個人肯定無法立足的。

至於王家和王福寶在整個書裡面就寥寥幾筆提到了,但是整體來說跟那些個人物關係不大,而且之後的生活過得還算是可以的。

關於他們的描述不多,結合她腦海中的記憶,只知道這個王家村是王家的大姓,這她現在的公公,也就是王福寶他爹也有三個兄弟,整個王姓家族在這個村的勢力還是比較大的,多是他們的親戚,所以她公公是王家村現任村長也沒有人反對,正因為如此,她新婚的這個丈夫如此懶散,也還是過的挺滋潤的。

關於王福寶她的記憶也少的可憐,只是知道這個人是她前生羨慕的物件,因為他不用幹活還被家裡面養的挺好,再加上王老太對她的照顧,於是她就自告奮勇的給他當媳婦了。

王福寶是家裡面的小兒子,都說老兒子大孫子,老太太的命根子,這話真不假。

要說她的前世,本就是大家小姐養著長大的,而且本身長得也不錯,嬌小乖巧,因為膽子小也不在知青所裡面跟人鬥爭,實在是那一整子女主那一場場大戲,將村子裡面鬧了個狠的,這就不得不說,她這前身不愧是個路人小透明,硬是沒人注意到她,她自己也靠著小動物的直覺,早早的避開了那一次次暗地裡的爭鬥。

但是在這吃不飽的年代,知青點這個糟心的地方,前身沒法去,就跑到了王老太這裡蹭吃蹭喝,知道知青點待不下去,想找個能夠在村子裡自己生存下去的落腳點又太難,看到王老太有給她兒子相親的打算,才自告奮勇的爭取了這個位置。

按說其實也有奇怪的地方,這前身雖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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