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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著血淋淋的屍體和一袋子金錢,心中的快感已經壓抑了恐懼。

他十分鎮定地開始處理屍體。

因為他的家中有一個雜物間,他決定用水泥將屍體都砌起來。

完工之後一個顯眼的水泥臺就這樣出現了。

很快,失蹤的人受到了警方的關注。

因為他們生前都和何東昇有過聯絡,所以警方懷疑到了何東昇。

但是奈何沒有作案動機,他的家中也沒有其他異常。

而且何東昇接受盤問的時候非常鎮定,沒有一絲的惶恐,就這樣他僥倖逃脫了最初的調查。

但是他開始對房子產生了恐懼。

於是他決定搬出去。

正好他的朋友崔某無處居住,他便將房子交給了崔某,並且一遍遍地囑咐了崔某不要靠近雜物間。

崔某沒有想太多一口答應了要求。

不過何東昇顯然無法安心,他常常監視崔某一家人的行為。

直到案發。

何東昇將5具屍骸“移屍”後潛逃。

2004年,前妻在何東昇“失蹤”兩年後,選擇與其離婚。

令人大感意外的是,攜帶贓款潛逃的何東昇竟過上了逍遙日子。

用“陳君”、“馬飛”兩個假身份,周旋於阿蘭與曉梅兩個女人之間,在四川、雲南藏匿起來。

何東昇“第二任妻子”阿蘭證言,“陳君從山東開了結婚證明。

我們在四川巴中登記結婚。

陳君自稱是做生意的,沒看到他做什麼生意,但他出手大方而且有錢。”

從時間點上看,阿蘭的出現,幾乎與何東昇潛逃的時間無縫重合。

2002年8月。

在德州幹酒店服務員的阿蘭,與何東昇相識,當時何東昇自稱叫“陳君”。

2003年。

與丈夫離婚的阿蘭,與“陳君”在四川巴中登記結婚。

當時,出手闊綽的“陳君”,在昆明、巴中花90萬元買了三套房產,還陸續給了阿蘭許多生活費。

後來,阿蘭還多次見過“陳君”的母親和妹妹。

但阿蘭不知道的是,2005年,昆明的兩套房子就被“陳君”偷偷賣了。

2008年6月。

聯絡不上“陳君”,阿蘭找到了濟南,見到了真正的陳君,才知所謂丈夫的身份系偽造,她嫁的其實是何東昇。

而她見過的“陳君”的母親與妹妹,也並非何東昇的真正親屬。

讓人嘖嘖稱奇的更在於,阿蘭的弟弟曾幫何東昇偽造過另一個假身份——“馬飛”。

用這個身份,何東昇揹著阿蘭,2004年在昆明經婚介所結識了女子曉梅,與其“結婚”,並在當地生育了一個女兒。

何東昇“第三任妻子”曉梅證言,“馬飛自稱在濟南做保健品生意,經常出差數月,回來在家住幾天再出去。

當時我父母出了房子首付,他說還貸,但還了兩萬他就還不起了,就由我父母還貸了。”

提到何東昇的最終落網,離不開 一起發生在昆明的“搶劫案”。

也正是因為該案的發生,讓何東昇的dna資料與之前濟南警方採集的何東昇親屬資訊比對成功,終於讓這名公安部a級通緝犯落網。

按照檢方的指控,2009年2月的一天,何東昇與“小韓”等6人,以介紹工程為由將男子唐某騙至昆明一傢俱城內,向唐某強行索要5萬元。

唐某拿不出錢,只好找到另一朋友,將5萬元錢匯入何東昇的銀行卡內,6人才將唐某放走。

但濟南中院重審時認為,經查何東昇與唐某確實有經濟糾紛,審理後法院認為此案不構成搶劫罪。

兜兜轉轉之間,何東昇的最終歸案不正應了那句老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那棟曾藏屍6年的居民樓,最初不知具體樓號。

只能用最笨的辦法,從“高架上看得到6樓的西屋窗戶”這點入手。

以高架路為座標軸,按照坊間傳說的地理位置及何東昇的工作單位、親屬關係,在幾十棟居民樓裡尋找“可疑目標”。

連續三天找下來,一排居民樓引起了注意,感覺“目標樓”應該就在這排居民樓之內。

在獲知具體門牌號後,經過核實發現,此樓真的位於走訪確定的“目標”區域內。

但因當地樓號在事發後全部變更,在年長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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