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殺人造屍配陰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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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技重施從杜永俠家帶走了安福紅。
4月12日。
馬崇華將安福紅帶至寧縣米橋鄉屈家村一廢棄窯洞,給安福紅注射鹽酸氯丙嗪致其死亡。
4月13日。
馬崇華與楊樹深再次踏上了運送屍體的路程。
這次馬崇華就沒有之前那麼幸運了。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時《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是指,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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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
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屍體侮辱罪判處馬崇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1年2月8日上午。
在當地法院驗明正身後,馬崇華被依法執行死刑。
陰婚市場明碼標價,如何定?
一具剛去世的女性屍體能賣到10多萬,而死了好幾年的只能賣4-5萬。
病死的女屍往往要比交通事故致死的女屍價格高。
而剛剛病死的女屍又比離世多年的價格高,越“新鮮”越好。
所以,年輕漂亮的、剛剛病死的、家庭條件好的女屍最值錢。
價格往往可達十幾萬乃至幾十萬元。
這種特殊的供求關係,在過去的上千年間早已催生出一個無形的灰色產業鏈。
陰婚產業鏈上有三類“供屍人”,他們環環相扣,滴水不漏。
首先是“陰媒人”。
多為人脈廣的當地人,他們負責牽線搭橋做屍體中介。
然後是“盜掘人”。
專門盜挖入土的屍體,幹體力活。
最後是“運屍人”。
多為老司機,有車有經驗,便於進行跨省買賣屍體。
2004年。
山西霍州婦女湯某,聽說女屍在陰婚市場能賣錢。
便把女兒12歲的同學狠心勒死,賣了兩萬多塊錢。
2007年。
河北臨漳男子宋某,為了謀取陰婚暴利,殺害6名婦女。
其中4名有智力缺陷,剩下2名,是他騙僱的保姆。
2011年。
刑滿釋放後的王海榮夥同兩人,殺害一名孕婦,一屍兩命。
賣給他人配了陰婚,共得贓款元。
2015年。
一頓致命毒打後,山西常興平將其9歲的外甥女變成了一個夭折男孩身旁的“鬼新娘”;
2016年。
內蒙古王佔存脅迫外甥女毒害親姐姐,之後詢問是否有人配“陰婚”購“女骨”;
2019年。
山東德州23歲女孩方洋洋因婚後未能生育,被夫家毆打致死。
在火化前,方洋洋已被孃家提前“安排”好了冥婚
……
據資料顯示。
近10年內,警方破獲的涉陰婚刑事案件就近300起,如此可怕的資料令人膽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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