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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18歲的林清嶽夥同朋友屠戮了自己父母。

“你看這一對兒,在法庭上還拉著手。”

“要是沒有這個案子,他們其實也可以算是郎才女貌了吧?”

這個畫面,是兇殺案件中很少出現的一幕,引起了媒體的廣泛討論。

而庭審過程中林清嶽的那句話:“還拍照嘛?有沒有人性啊?”

則是整個案子裡,最讓人震驚的一句話。

人性這個詞從他嘴裡說出來,著實有些匪夷所思。

林清嶽出生於1979年的臺灣,是家中的獨子。

家庭條件殷實。

父親林某樹是當時有名的總鋪師,相當於廚師長或總廚。

需要在整個酒席過程中總控。

父親為人豪爽好客。

外人對其評價一向很好。

生意很忙碌,錢也賺得多。

加上在大陸有一些投資,政府興建發電廠時又向他們家徵地。

這些收入加在一起,可見其家境殷實。

夫婦倆對林清嶽非常溺愛,要什麼給什麼。

母親更是會幫兒子擺平一切事情,還給他很多的零花錢。

在這樣溺愛的環境中長大的林清嶽,得到了各方面都很好的資源。

但偏偏沒好好學習。

父母見狀十分焦急。

為了方便孩子讀書。

初中階段,父母就給他買了輛摩托車代步,還買了膝上型電腦輔助學習。

1992年買膝上型電腦,這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

打群架,玩電腦,飆車,依然不好好學習,還交了一群狐朋狗友。

沒多久,林清嶽就被學校開除了。

歌照唱,酒照喝,林清嶽並沒有因為被開除而受到影響。

但父親看不下去了,他把林清嶽給拉回家學自己的手藝,希望他能繼承自己的生意。

結果林清嶽不願意。

試了兩次,端了端菜就跑了。

從小要啥有啥,花錢大手大腳。

現在沒事情做,林清嶽的母親每每想到這裡,就心疼兒子。

開始給他更多的零花錢,一個月有幾萬塊臺幣。

一般的享樂都嘗試過了。

拿到錢的林清嶽開始出入色情場所,酒店,賭場, 使用管制類藥物和毒品。

生活糜爛、荒淫無度。

這時的林清嶽還未滿足18歲。

成年的林清嶽更加地跋扈。

父母花費上百萬臺幣給他買了一輛紅色馬自達跑車作為18歲生日的禮物。

林清嶽馬上開著車找了一家傳播公司的工作。

和傳統意義上的傳播公司有點不同。

他的工作就是開著車,送公司的應召女郎和伴遊女去客戶那裡。

在臺灣地區這就是電召車伕。

只不過一般人都開摩托,他開跑車。

好景不長,這份工作只做了三個月就不做了。

不是他自己不想做,而是這個時候掛羊頭賣狗肉的公司被警察抄了。

他自己也進了局子,父母氣得差點兒昏過去 去。

雖說工作時間短,但是林清嶽卻交到了一個比自己大一歲的女朋友賴英毓。

還和傳播公司的同事蘇彥哲、透過朋友介紹的乾姐劉玉燻,以及劉玉燻帶來的兩個女孩江玉如和卓思吟成了朋友。

這幾個人在傳播公司被查抄之後就整天玩在一起。

女朋友也搬去了林清嶽的家中居住。

失業之後,開銷依然巨大。

林清嶽開始頻繁向父母要錢。

母親的態度很矛盾。

父親則經常因為此事責罵他。

即使是當著這些朋友的面,也是劈頭蓋臉地一頓罵。

後來,父親不僅是斥責,還斷了林清嶽的零花錢。

這一斷供,林清嶽瞬間窮得叮噹響。

這讓他在那些朋友面前感覺特別沒有面子。

1998年10月3日。

林清嶽回家要錢。

但是父親看到自己不喜歡的這群年輕人陪自己的兒子來要錢,怒上心頭。

就把幾個人一起呵斥了,並當這些人的面罵了林清嶽。

林清嶽特別惱火。

他覺得父母讓他在朋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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