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悍匪張書海1
張家港小趙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33章 悍匪張書海1,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張家港小趙,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張書海,葉縣人。
老家——平頂山葉縣夏李鄉侯莊村。
聞名全國的銀行搶劫犯。
全國首創使用爆炸手段搶劫銀行。
在鄭州,除了90後,幾乎人人皆聞其大名。
從1996年到2000年的5年間。
張書海團伙先後製造了搶劫個體戶主、鄭州電信局、建設銀行鄭州分行、廣東發展銀行鄭州分行等數起驚天大案。
三年內,三起銀行大劫案。
一個家族式高智慧犯罪團伙,先後搶得人民幣250萬元。
首犯張書海是一個心理素質及心理調節機能極強的人。
據心理學專家預測,像他這樣的心理素質的人,500萬人口當中才能尋找出一例。
1996年11月27日晚上7時左右。
張書海、張小馬攜帶“松鼠”牌獵槍、膠帶紙、尼龍繩等作案工具闖入鄭州市中原區萬福花園6號西門樓洞一樓。
持槍威逼被害人李全國,並用繩子及膠帶將其捆綁實施搶劫。
共搶走人民幣15萬餘元,理光相機一部、手錶兩塊、黑提包及銅佛像等物。
張玉萍在明知張書海、張小馬、張雲志等人為實施搶劫而準備工具的情況下,仍為其提供幫助。
並在作案後得到贓款1000元,併為其保管照相機等物。
1997年夏。
張書海託王志昆將張志強從王國繼處購得的一支“盾牌”唧筒式五連發獵槍,以5000元人民幣的價格賣給張書海。
1997年11月19日下午5時。
張書海、張宏超、張世鏡和張小馬、張玉萍經多次預謀後,竄至鄭州市淮海路24號電信局八分局附近。
張小馬身穿警服,手持模擬手槍把守大門。
張書海持槍威逼營業廳內的工作人員。
張宏超、張世鏡翻入櫃檯內,搶走營業款人民幣376683萬元。
1999年3月3日上午7時。
張書海、張宏超、張世鏡、張玉萍等人竄至鄭州市交能路39號建設銀行儲蓄所附近。
張玉萍將所帶鐵交給張世鏡,並按分工準備接應。
張書海、張宏超、張世鏡分別攜帶事先準備的“盾牌”唧筒式五連發獵槍、“松鼠”牌單管獵槍、大鐵、自制的爆炸裝置等物進入儲蓄所。
張書海、張宏超持槍威逼保安及營業員,張世鏡持鐵猛砸櫃檯防彈玻璃,搶得銀行專用款包一個,內裝人民幣55萬餘元及空白支票、印鑑等物。
張書海帶著銀行專用款包回家後,張書海之妻王雨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幫助其銷燬。
2000年12月9日下午4時30分許。
張書海、張宏超、張世鏡、喬紅軍、張玉萍等攜帶“盾牌”唧筒式五連發獵槍等若干作案工具,來到鄭州市銀基商貿城附近。
張書海、張世鏡、張宏超、喬紅軍4人蒙面進入廣發銀行銀基支行營業廳內。
張書海首先在營業廳櫃檯防爆玻璃上引爆自制的爆炸裝置。
將防彈玻璃炸開了一個洞,又用大鐵錘將玻璃砸掉。
張世鏡、喬紅軍二人隨即翻入營業櫃檯內,洗劫該銀行營業款,搶劫贓款208萬餘元。
同時張書海、張宏超二人在營業大廳內持槍巡視予以掩護。
為防止保衛人員進入營業大廳。
張書海在大廳門前引爆了一個爆炸裝置,並用五連發獵槍射擊。
致使常玉傑中彈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後張世鏡、喬紅軍攜帶贓款從銀基商貿城東側逃離。
張書海、張宏超持槍掩護,在逃離過程中又開槍威嚇群眾。
4人逃至約定的衚衕口,與在此接應的張玉萍會合。
5人用大黑塑膠袋將裝贓款的編織袋整體套裝後,由張世鏡、張玉萍騎腳踏車攜帶贓款與其他3人分頭逃離現場。
2001年6月12日晚9點。
張書海給餘慧明等民警開啟門的瞬間,餘慧明的心“怦”地動了一下:“像,真像啊。”
近1米80的身高,稍胖的形體。
張書海的體貌特徵怎麼就那麼像銀行劫案的一號嫌犯呢?
還有,屋子裡的陳設及佈置沒有任何“溫馨港灣”的感覺。
餘慧明認為這個家根本不像個家,倒更像是臨時湊合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