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北大吳謝宇弒母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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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
吳謝宇還進行了20分鐘的陳述,說是自己的變化全都源於父親的病逝。
母親長時間的壓抑情緒給他造成了陰影。
特別是在北京學習期間開始產生輕生的念頭。
吳謝宇在法庭上說:“我自己來結束我自己的生命。”
他真正有作案想法時是2015年的春節。
4月份開始策劃。
選擇7月10日。
是因為這一天的日期和自己的生日10月7日相反。
吳謝宇在法庭上說:“7月10號是10月7號倒過來。我的生日是10月7號。”
這天。
他用槓鈴趁母親換鞋之際將其殺害。
隨後法庭選擇休庭。
2021年8月26日。
吳謝宇一案迎來公開宣判。
被告人吳謝宇經過長時間預謀、策劃,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
到案後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決定判處撤回生命,並處罰金人民幣元。
一審宣判後。
吳謝宇當庭未表示上訴意願。
而前來參加庭審的吳父朋友和家屬則希望不要判處吳謝宇撤回生命。
2021年8月30日。
辯護律師和吳謝宇會見後,吳謝宇提起上訴。
希望透過上訴留一條活著贖罪的生路。
2023年5月19日。
二審公開審理了吳謝宇的上訴。
2023年5月30日。
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4年1月31日。
被正式下達執行撤回生命的命令。
吳謝宇弒母案曾在國內引發廣泛關注與討論。
人們對家庭關係和教育問題等產生反思,吳謝宇最終做出弒母這種不可思議的行為背後,很可能是負面情緒不斷累積的結果。
從小到大優異的成績可能讓他覺得自己與眾不同。
當碰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時,過度的自負必然會導致自卑,進而產生負面情緒的累積。
從他以前的生活來看,完全沒有負面情緒的宣洩。
在一些特定因素的影響下,就會突然爆發。
最終在那一天釀成了無法挽回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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