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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發現,與王曉鐘有往來的,不只這個女子,還有好幾個。

他早前在另外一個商店工作時,就經常與女營業員拉拉扯扯。

來到這個商店後,又和一個歲數較大的女營業員糾纏。

王曉鍾把家搬到鐵路街90組後,曾經以給別人介紹物件的名義,和一個姑娘套近乎。

郭桂榮口袋裡的那兩張照片就是這個姑娘。

有很長一段時間,王曉鍾與此女子書信往來,情意綿綿。

這樣看來,王曉鐘錶現出對妻子的傷痛很可能是假的。

而死者應該是在給他清洗衣物時發現了兜裡的情書,從而知道他對婚姻不忠的事實。

這樣一來,王曉鍾就有了作案動機。

偵查員再次對王曉鍾9日傍晚的活動時間進行查證。

相繼找到了旅館的服務員、柴油機廠飯店的營業員等與事件有關的人員。

經多方調查,反覆核實,終於證實,王曉鍾說謊了!

王曉鍾是4點50分左右走的,6點10分左右回到商店,前後共用了80多分鐘的時間。

而王曉鍾給警察提供的證詞只有50分鐘的時間,這少報的30分鐘很可能是他的作案時間!

從現場的情況看,犯罪分子有一定程度的偵查和反偵查意識,這也和王曉鐘的情況相符。

他最喜歡看偵破內容的電影、書刊,給人講起破案故事神乎其神。

他的同事們反映,王曉鍾經常看一本很厚的書。

隨後,偵查員在一個隱蔽的地方發現了一本《福爾摩斯偵探記》。

書中有很多摺頁,都是描寫犯罪分子如何作案的章節。

偵查員們又順藤摸瓜,進一步調查現場的足跡。

商店的人反映:王曉鐘有一雙黑色、絨面、塑膠底的單鞋,經常放在單位,每當出庫幹活時,他就把這雙鞋換上,直到冬天冷了才不穿。

偵查員找到商店放鞋的地方。

挪開食品櫃,發現在一層厚厚的灰塵中間留著一雙清清楚楚的鞋印,與現場發現的鞋印相同。

在王曉鐘的一本筆記本里。

偵查員還發現“儘管道路泥濘又艱險,橫下一條心衝向幸福路”的句子!

王曉鐘有重大作案嫌疑!

1983年12月23日晚上。

王曉鐘被傳喚進了縣公安局預審室。

他中等身材,麵皮白淨,長著一雙大眼睛。

雖然讀書不多,但為人機靈,尤其喜歡文學,說起話來語言精練、嚴密。

在預審室裡,王曉鐘的回答沉著、冷靜,始終稱自己跟妻子感情很好,不可能做出這種事。

希望警方儘快找到真正的兇手,為他妻子報仇。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

到了下半夜,李隊長站起身,緩緩走到王曉鐘身邊。

圍著他轉了幾圈,忽然把手按在他的肩膀上。

問道:“難道你也想當一個‘福爾摩斯’式的人物嗎?”

這一句問話,不由讓王曉鍾打了一個寒顫。

接著,那本厚厚的《福爾摩斯偵探記》被擺在了他面前!

看到它,王曉鍾一下就癱了。

李隊長順勢而為,再次進行政策攻心。

王曉鍾頹然承認道:“是我,是我殺害了我的妻子……”

原來,王曉鍾因喜新厭舊,從9月份就產生了殺害郭桂榮的念頭。

進入12月份,他終於下了決心。

12月8日晚,他一夜沒睡覺,想好了方案。

9日上班前,他在別的單位給自己工作的商店打電話,冒充外來客人約王曉鍾晚上5點去第三旅館102房間。

這就是他佈下的迷魂陣!

王曉鍾認為,在家中作案容易暴露。

為了將郭桂榮引到外面,他下午1點多鐘以喝水和給郭桂榮送錢買魚為名回到家中。

偷偷對郭桂榮說:“今天晚上5點鐘,我回來敲後牆,聽聲你就出來。

咱倆到城內村一組後面偷點木頭,留著明年蓋房子用。”

愛財的郭桂榮同意了,王曉鍾回單位途中路過第四百貨商店,順便買了一副白線手套揣在懷裡,為防止留下指紋做準備。

下午4點半。

社企商店的職工下班後都走了。

王曉鍾從食品櫃下拿出夏天常穿的那雙黑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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