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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堂上眾人皆是聽得明白清楚。

陳年、韓琪想起自身經歷,都是緊握雙拳,咬牙切齒,心中憤恨難抑。而同情者,如張龍趙虎、王朝馬漢等一眾衙役,聽了這詳細經過,都對陳世美怒目而視。就連王延齡聽過之後,也是重重的一聲合上了摺扇,面沉似水,顯然也對陳世美殺妻滅子的行為深表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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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太和趙雨薇則心思沉重,神情更是變換不定,她們此時也對陳世美毫無信心,因為秦香蓮這番敘述太過縝密,人證物證更是多如牛毛,即便是編出來的也很難圓過去,想必她說的不是假話。

不過在另一方面來說,陳世美卻還有翻身的機會。這個案子看起來因果緊密,但卻不是渾然一體,而是由兩個部分組成。一是陳世美拋妻棄子,欺騙皇婚;二是他指使韓琪殺人滅口。

這兩個部分可以說是因果關係,若是前因不成立,後果即便有人證物證也可以完全抵賴掉,比如:你說我指使殺人?除了韓琪誰還能作證?你說那些證人?他們只是看見了韓琪殺人,可不是看見我殺人,你說那把殺人刀?那不過是韓琪栽贓陷害的工具罷了。

雖然韓琪並沒有直接的殺人動機,但陳世美只要和秦香蓮沒有關係,他也就沒有殺人動機了。所以此案的關鍵,還是前一部分,如何證明秦香蓮母子是陳世美的妻子?如何證明陳世美欺君罔上,以人夫之身騙取皇婚?

顯然陳世美是知道這一點的,所以當包拯問及於他的時候,他又是一番矢口否認,而且扯上了新政守舊兩派之爭,讓案子敏感度升級,試圖將水攪渾。

“包拯,不,包大人,這個婦人我根本就不認識,他們不過是守舊派推到臺前的戲子,編了這出大戲出來,就是想要陷害於我!還有這個韓琪,枉我對你不薄,你卻收受金銀,聯合外人公然賣主求榮,你不得好死!請包大人明察,為本駙馬做主啊!”

包拯聽了陳世美的一番辯解,準確無誤的抓住了重點,便問秦香蓮道,“秦氏,你口口聲聲說陳世美是你官人,可有憑證?”

秦香蓮點頭道,“有,當年奴家嫁給陳世美之時,三媒六證俱全,婚書媒證皆在,還有一把定情琵琶,上有陳世美親刻‘一弦一柱思華年——世美贈’十字。”

此言一出,陳世美心驚膽戰,面色如翻了一頁新紙般瞬間慘白,呼吸急促之下,額頭上已現細汗。而劉國太和趙雨薇盡皆氣急敗壞,特別是趙雨薇更是對陳世美失望透頂,心裡好一陣傷心難過,沒想到平日裡兩個人夫妻感情這麼好,到頭來都是一場欺騙。

包拯卻並不動容,接著問道,“婚書媒證何在?”

秦香蓮道,“都在荊州原籍,眼下只有琵琶在永興侯府。”她千里迢迢自荊州來到東京,從來沒想過陳世美會不認她們母子三人,哪裡會帶什麼婚書憑證?

包拯聞言吩咐道,“張龍,你且去永興侯府取來琵琶。”

“遵命!”張龍閃身出了二堂,去永興侯府取物證去了。

陳世美一聽婚書不在秦香蓮身邊,心思百轉又生一計,高聲說道,“包大人,那琵琶不足為證,上面的刻字的確是本駙馬所刻,但那琵琶是我送給鄉中朋友的,不知這秦氏婦人從哪裡盜得?‘一弦一柱思華年’分明是我在借李義山之詩追思以往少年才情,若是定情之用,為何會刻這種詩句,該是情詩才是!”

秦香蓮聽了這詭辯唯有苦笑,她已經有些不認識眼前這個陪伴了自己十幾年的丈夫了。當年是他礙於面薄,才用這種似是而非的詩句來表達對自己的情意,可是這話又怎麼能在大堂上公然說出來呢。

包拯知道這並不是重點,反問秦香蓮,“秦氏,你可還有其他能證明你與他有夫妻之實的證據嗎?”

秦香蓮想了想道,“他身上的胎記算不算?”

“可在隱秘之處?”包拯立馬反應道。

“大腿內側。”秦香蓮認命般的點頭。

陳世美臉色又煞白的沒有血色,眼珠直轉,絞盡腦汁的想著這次又如何渡劫,片刻之後,他轉驚為喜,在秦香蓮開口之前說道,“包大人,我大腿內側有一青紅胎記的事並不是只有夫妻之間才知曉,本駙馬小時頑劣,與鄉野玩伴下河摸魚之時,有很多人都見過,這婦人定時聽人提起過才是。”

陳年眉頭皺成個‘川’字,心中暗罵,果然是狀元郎出身,這臨場機變之才簡直舉世無雙,臉皮比秦長城都要厚上三分,百般狡辯,真是伶牙俐齒,也不怕遭了報應。

包拯聞言不偏不倚的點頭同意,況且陳世美已經提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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