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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采薇伸手拍了一下林志遠的腦袋,從小到大還是第一次看到林志遠這樣子的熱情。

自己的弟弟她自己瞭解,從小到大家裡邊的油瓶就是倒了,他都不會扶,今天竟然這樣子殷勤地來幫忙搬東西,肯定是不懷好意吧。

“志遠?你還知道回來?你之前怎麼知道出事了也不回家報個信再走,有你這樣子的嗎?!你這個沒良心的東西,自私自利。連父母親人也不顧,你還回來做什麼?”

林采薇一想起林志遠拋下所有人跑了就生氣,即使是讓人捎個口信也可以啊,偏偏林志遠連讓人帶口信都沒有

林志遠本來就是個混不吝的,被林采薇這樣罵絲毫沒有羞愧還嘿嘿地笑:“二姐,冤枉啊,我也是後來才知道這件事情的,當時我的那些朋友們說要出去闖蕩闖蕩,我就跟他們一塊兒去了,誰能想後邊出了這大事呢?這不是聽說了之後我們又趕了回來嘛,誰知道回來又說沒事了,我真的是冤枉啊,我怎麼可能拋下父母!”

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林志遠也算是發揮到了極致。

反正他人跑了又回來了,至於是他自己自私自利跑出去躲難還是像他說的這樣他不知情後邊知曉了又回來遇上沒事了,只有林志遠心裡最清楚。

林采薇也懶得跟林志遠計較,自己的弟弟什麼性子她自己心裡清楚。

林志遠說的這話,她一個字都不會相信!

林志遠說完就跟沒事人一樣積極地常青雲搬東西。

林採玉聽見了外邊的動靜,也跑了出來:“二姐!二姐!你回來了!”

她老遠就看見打扮一新的林采薇,身上披著的是大紅的斗篷,頭上戴的是金的髮簪,耳上邊都戴著一對指甲蓋大的珍珠,手上還有個大金手鐲。

貴氣逼人啊!

再加上林采薇那出眾的樣貌,整個人看起來像是從畫上邊走出來的一樣。

她走近卻沒敢再靠近,這真的是她二姐嗎?

以前的二姐雖然也漂亮,即使是穿著那些灰撲撲的打滿了補丁的衣服也一樣瑕不掩瑜,但此時打扮起來的林采薇真的渾身上下都散發著光芒的感覺。

“二姐,你今天好漂亮啊,這斗篷好好看。”

她站在離林采薇有一米的地方,不敢像以前一樣直接去挽住林采薇的手。

林采薇上前一步像以前一樣親暱地挽住林採玉的手:“怎麼,一段時間不見你還跟我生疏了?”

林採玉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頭:“還不是因為二姐這身打扮太亮眼了,像是那些大戶人家的貴婦人一樣,要是在外邊遇上了我都不敢認呢。如今二姐可是有錢人家的太太咯!”

林采薇用手指戳了戳林採玉的頭:“還不是你二姐!”

還是熟悉的二姐。

林採玉立刻又沒了生疏感,她伸出手想要摸一摸林采薇的斗篷,但是又怕自己的手給摸髒了。

“哇塞,二姐你這斗篷可真好看!”

林采薇被她這模樣給逗笑了。

“這麼喜歡呀,這麼喜歡,到時候我也送你一件斗篷好了。”

林採玉先是眼神一亮,然後又搖了搖頭:“算了吧,這斗篷估計可貴了,我哪能收你這麼貴的東西,到時候母親豈不是得打斷我的腿。”

姐姐過得好才是正經的。

大姐出嫁的時候,她們母親就對她們耳提面命,不能跟她們大姐要什麼東西。

說是大姐嫁出去了,要是用婆家的錢補貼孃家的話,到時候在婆家會被人看不起的。

林采薇那時候還沒出嫁,也聽過母親的嘮叨,知道母親是為了她們這些女兒能夠在夫家過得好。

不過嘛一件斗篷而已,她還是能夠做主送給林採玉的。

女孩子嘛,總是喜歡這些衣服首飾的,以前做夢也想著擁有一件這樣漂亮的衣服。

她自己第一次穿上這斗篷,穿上的時候也激動得不行。

她能理解林採玉的那種渴望。

既然現在自己有能力了,給妹妹做一件斗篷,這應該不為過吧。

林采薇拉著林採玉的手:“既然你喜歡,到時候我就給你做一件,等到元宵燈會的時候,我們一塊兒穿著出去。”

每年元宵節的縣城裡邊都會有燈會。

那時候不管是男男女女都可以一塊兒出去遊玩,可熱鬧了,這也是閨閣中女子為數不多的能出去玩的機會。

林採玉一想到到時候她穿著漂亮的斗篷跟二姐一起走在街上,那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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