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傢伙是瞎子。連麻袋都不用套。可惜他那個鬼助理拍了她的身份證。我不生氣。我不生氣。我真的不生氣。宋意然那個無腦少爺自己都忍了十年,江千帆就一個瞎子!人家都瞎了,要任性,就任性一點吧!&ldo;當然還有。這座城市這麼大,你想要把這裡的小吃吃盡了,還沒那麼容易呢!&rdo;林可頌記得有一家的薑絲排叉味道還不錯,當然她知道肯定過不了江千帆的舌頭。只是答應了對方做一天的導遊品嚐小吃,她還是會盡職盡責地在時間範圍內帶著他把那些小吃都逛一遍。只是此刻的林可頌已經成了霜打的茄子,低著頭,完全沒有當初的雄心壯志。空氣裡傳來一陣臭味,不知不覺已經到了她曾經就讀的初中門口。林可頌餘光一瞄,就看見一個炸臭豆腐的攤子。忽然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宋意然對面吃臭豆腐的情景。自己吃得津津有味,那傢伙卻擰著腦袋一副快吐了的表情。林可頌嘴角向上一扯,壞心眼又起來了。&ldo;嘿,我說,到了。嚐嚐這裡的臭豆腐!&rdo;&ldo;臭豆腐好像不是這裡的小吃。&rdo;江千帆的眉心略微蹙起。林可頌在心裡想著,這會兒有戲。姑奶奶就等著你吐出來。&ldo;這你就不知道了,整座城市的中學生,誰不知道這個臭豆腐攤子?多少學生下了課,騎著腳踏車到這裡來買臭豆腐?不是我說,你的運氣實在太好了。學生潮已經過去,不用排隊,多好!&rdo;&ldo;我不吃臭豆腐。&rdo;江千帆的聲音涼涼的,帶著命令式的口吻。林可頌本來就沒有打算說服他吃臭豆腐。要噁心一個人,不一定非得讓對方吃噁心的東西。只要她不覺得噁心,就照樣能噁心他。&ldo;那沒關係,我一會兒就帶你去吃薑絲排叉。我好不容易路過一趟自己的初中,你讓我過過嘴癮啊!&rdo;&ldo;你這是在浪費我的時間。我一千美金支付你一天的導遊費,並不包括我等你吃東西的時間。&rdo;江千帆的聲音像是從機器裡放出來的,每一個字都標準清晰到媲美新聞主播,特別是那冰涼的音質,格外欠揍。林可頌眨了眨眼睛,連吃個臭豆腐的一分鐘這傢伙都計算得這麼清楚。資本家果然就是資本家!瘋狂壓榨勞動人民的剩餘價值!林可頌很想跟對方理論一番,但江千帆的&ldo;時間浪費論&rdo;雖然簡單但邏輯充分,一時之間林可頌竟然不知道說什麼好。就在這個時候,一個揹著包戴著帽子的人路過他們倆的身邊,撞了江千帆一下,低著頭悶著聲音說了句&ldo;對不起&rdo;,便匆匆離開。林可頌還在與江千帆對視的時候,江千帆驀然開口:&ldo;剛才那個撞我的人偷走了我的手機。&rdo;&ldo;啊……什麼?&rdo;話題轉太快,林可頌一時之間還沒將臭豆腐與手機建立起邏輯關係。兩秒鐘之後,林可頌忽然意識到了什麼,看向那個正逐漸混入人流之中的揹包男。&ldo;你在原地等著我!哪裡都不許去!我去追手機!&rdo;說完,林可頌調轉車頭,奮力踩踏,追了上去。她這輩子最痛恨第三隻手了!有手有腳,有偷手機的本事為什麼不去找個正經活兒幹!更不用說今年過年的時候,她陪著父親和母親去看煙花表演。等表演結束之後,她的手機就不翼而飛了!林可頌沒有大聲吆喝&ldo;捉賊&rdo;,而是憋著一股勁兒衝了過去。就快衝到對方面前的時候,那傢伙忽然一回頭髮現了林可頌,立即狂奔起來。你兩條腿還能跑過我兩個輪子!林可頌十分神勇地衝了上去,周圍行人紛紛退讓。這時候她喊了起來:&ldo;抓偷手機賊了!抓偷手機賊了!前面那個揹著黑色皮包的賊!大家幫忙抓住他!&rdo;那傢伙果斷地脫了自己的包,隨手扔到一旁的郵筒上。林可頌繼續喊:&ldo;抓頭手機賊了!就那個戴棕色毛線帽子的!&rdo;那傢伙脫了自己的帽子揣兜兒裡,腦門上就剩下兩三撮頭髮在風中搖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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