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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見的愛做廚師,但能有現在的生活,卻都是種伯給我的,因此每個月,我都會去看種伯一次,給他的卡上打上一定數目的錢,這個數目是根據我的工資來變化的。在我的工資只有一兩千的時候,就只打上一兩百,現在則都是一兩千。對此我的父母也非常贊同,有時我抽不出時間,他們還會代我去。飲水思源,這是他們經常說的一句話,雖然不能說是什麼好人,以前做生意的時候估計也做過一些不太符合法律、道德標準的事情,但真說起來,他們還是傳統的中國人。他們可能會對不起很多人,但對於自己的恩人,卻是會報答的。種伯是我的恩人,也是我的老師,我去看他是出於報恩,也是出於感情,並沒有想過再從他身上得到什麼。但這麼一個月又一個月的堅持,卻意外的收到了一本做菜心得,那是種伯畢生的經驗。靠著這個,我只要不是太懶,也足以後半輩子衣食無憂了。&ldo;我是出不去了,就靠你把我的那點東西傳出去了。別叫師父,我這輩子只收過一個徒弟,卻害死了自己的女兒。不過那個狗崽子也被我捅死了就是了。&rdo;隔著鐵窗,種伯笑的很淡漠。雖然種伯並沒有說過關於自己的事情,但同在一個區,彼此都知道些的。而且在這裡會知道的比法院卷宗上的還詳細。比如阿豪是販毒進來的,卷宗上他販的數量並不太大,只判了十二年,但其實,他販的量足夠槍斃他幾次了,我甚至知道他老家的樹下還埋著一大包白粉。這些事,監獄的幹事也都知道,不過誰都不會說。來這裡了,就定了型了,冤屈了、僥倖了,都已經定下。一般情況下,不會有人去糾纏,當然,也不會翻案。種伯只有一個女兒,從小懂事,長大後喜歡上一個男孩子,那男孩子乾淨漂亮有活力,就是沒什麼出息。那時候正是九十年代初,正趕上廚師開始吃香的時候,種伯就收了那個男孩子做弟子。既是女婿,又是徒弟,種伯當然不會藏私。那男孩子也願意用功,沒兩年就得了幾分真傳。種伯本來已經用關係給他找了個不錯的單位,但那男孩子想憑自己的實力闖一闖,這也是一種比較有志氣的想法。種伯和他的女兒雖然捨不得,但也沒有阻攔,那男孩子就到了南方。再然後的故事就比較老套了,那男人真的闖了出來,並認識了另一個女人。那女人比他大十多歲,但卻憑自己的能力闖出了片天,家產上億。愛情和財產其實是很容易選擇的,那個女人提出了賠償。對於種伯來說,雖然痛心,雖然憤怒,但也有些慶幸女兒能離開這樣的人渣,只是種伯的女兒想不開。具體發生了些什麼,我並不知道,只知道最後種伯的女兒自殺了。而種伯,則在那個男人的又一次婚禮上,拿著刀,插進了那個男人的心窩。這樣的故事很老套,放在電視劇中會被人說俗。但卻在現實裡發生著,在當事人的身上,那是無比的傷痛。說實話,我之所以能夠比較心平氣和的面對王晶,固然有父母等等方面的因素,而其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我見過了太多這樣的故事。對方欠錢不還,急迫之下綁架其孩子,結果反而弄的一家三口都坐牢。這樣的事情,讓外人看來會高呼,孩子無辜,大人再欠錢也不該去委屈孩子。但是卻沒有人去問問,那把錢借出去的一家是不是也有孩子,這錢是不是已經等著急用? 傷了村裡的支書,罪大惡極,支書在床上躺了半個月,而犯罪者卻要在牢裡住上半輩子。傷害他人,當然要被嚴懲,但是卻沒有人去問一下,為什麼,會去傷那支書?是真的天生惡相嗎?這樣的事情太多太多了,有些人有些事,的確是罪大惡極,但,為什麼會有這種事情?&ldo;不管有再多理由,也不該犯罪!&rdo;這話當然是正確的,但,在受到不公待遇的時候,在被欺負的很的時候,在實在受了委屈的時候,又有幾個人,不想著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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