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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就把這對熊掌留下吧。”
獵戶們雖然心有不甘,但也知道民不與官斗的道理,他們無奈地割下兩個熊掌,遞給了捕快。
然而,捕快們並沒有就此罷休,其中領頭之人,把貪婪的目光又轉向了黑熊最珍貴的部分熊膽。
“這熊膽可是好東西。”他舔了舔嘴唇,“何不乾脆把熊膽也留下來?”
獵戶們聞言頓時有些不忿,黑熊最珍貴的就是熊掌和熊膽,熊肉遠沒有這兩者值錢,這實在是有些欺人太甚了。
其中一名年輕的獵戶忍不住站了出來,用家鄉土話怒道:“棒客的?唵,伱給額說清楚!”
意思是“你們這是打劫的?不如把事情說清楚”,顯然就是要交行商稅,也不肯被捕快們勒索了。
捕快們被他的勇氣嚇了一跳,但很快就恢復了過來,那名貪婪的捕快冷笑一聲,猛地推了那年輕獵戶一把:“小子,你活得不耐煩了嗎?敢跟官爺這麼說話!”
說著,他拔出了腰間的牛尾腰刀,惡狠狠地揮舞著。
“再敢囉嗦小心你的腦袋!”
朱雄英一直在旁邊冷眼旁觀,此刻也忍不住皺起了眉頭,他看出這些捕快是故意刁難獵戶們想要勒索更多,心中不禁湧起一股正義感,但他也知道此刻不能輕舉妄動,必須想個辦法既能幫助獵戶們擺脫困境,又不能讓自己陷入絕境。
集市上的人們也被這一幕驚呆了,他們紛紛議論著,但卻沒有人敢上前幫忙。
其他捕快們見狀更加囂張,他們倒是沒敢拔刀,而是用語言和推搡的動作威脅著獵戶們。
一場衝突,眼看著就要在熱鬧的集市上爆發。
所有人的目光都緊緊盯著幾名獵戶和對面氣勢洶洶的捕快們,氣氛緊張得彷彿一根隨時可能繃斷的弦。
幾名獵戶站在那裡,臉上露出憤怒和無奈交織的表情,再對峙片刻,他們也只能服軟了,畢竟都是有家有業的人,不可能逞一時之快去對抗官差。
就在這時,一個平和的聲音在人群中響起:“且慢動手!”
眾人紛紛側目望去,只見一個身穿僧袍、腳踩草鞋的年輕行腳僧緩步從獵戶們的身後走出,他的臉上雖然灰撲撲的,看著有些滿面風塵,卻難掩其眉宇間的英氣。
朱雄英走到捕快和獵戶之間,從揹包中拿出一本破舊的大誥三編。
他輕輕翻開書頁,指著其中的一行文字說:“大誥案例,常州府公差無故勒索百姓財物被判流放雲南,你們這樣做,難道不怕朝廷的律法嗎?”
捕快們愣住了,他們沒想到這個看似不起眼的行腳僧竟然懂律法,而且聽著口音應該是南方那邊的。
對於百姓來說,他們不識字,也不懂律法,所以哪怕大明律加上大誥組成的法律體系已經相當完善了,他們也不知道很多事情在法律上是怎麼回事,甚至打官司都得請狀師來寫訴訟狀正因為法律的解釋權全在官府手裡,所以底層的差役和胥吏才敢如此肆無忌憚。
實際上,在大誥系列裡,懲處貪墨的罪案就佔全部罪案的一半左右,細目中就有妄取擾民,私吞商稅案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貪贓受賄案,這類罪犯皆處以重刑,甚至遠遠超出了大明律的量刑標準,不僅複用刖足、斬趾、去膝、閹割等久廢之刑,還創設斷手、剁指、挑筋等新刑,所以只要知道大誥系列都寫了什麼的人,面對這本書,定然會有本能的恐懼。
那名為首的捕快嚥了口唾沫,色厲內荏地說:“你、你少拿律法來壓我們!我們可是官差,正在執行公務!”
朱雄英微微一笑,搖了搖頭說:“官差執行公務固然沒錯,但也不能違背律法。你們這樣勒索百姓,與強盜何異?若是被上官知道,依律來判,恐怕輕則杖責、重則流放,何不現在收手,免得將來後悔莫及?”
若是換在別的縣城,知縣與差們來說毫無威懾力可言。
但藍田縣的這些官差都知道去年來的解知縣不是個好相與的,性子孤傲的很,他們根本巴結不上,所以要是真鬧到知縣那裡,他們本來就不佔理,肯定討不得好,沒必要給自己惹麻煩。
故此,朱雄英這番有理有據、軟硬兼施的話,捕快們聽了不禁心生忌憚。
而就在這時,其中一個捕快扭頭忽然發現了什麼,用眼神示意同伴看向不遠處的茶樓二層。
此時,朱雄英抬頭望去,正好看到不遠處茶樓上二層靠窗位置的一個讀書人模樣的青年,正饒有興致地望著自己。
四目相對之下,朱雄英微微一笑,點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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