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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龍的手機響了,是警察小李打來的。

警察小李說已經給小女孩羅小小做完了檢查,羅小小確實被強殲了,還從羅小小的身體裡發現了殘留的體液,只要給小男孩宋濤做一下檢查,如果體液屬於宋濤,那宋濤就是強殲羅小小的人。

之後,警察小李還發過來一張檢查報告單。

報告單上寫著,羅小小

張海龍直接讓小男孩宋濤看報告單,怒聲問道:“你不是說沒有欺負羅小小嗎?那她的

宋濤理直氣壯的說:“別問我,我不知道!和我沒關係!”

“不承認是吧?我現在就帶你去醫院做檢查!看看羅小小身體裡的體液是不是你的!”

張海龍上前去抓宋濤,遭到了宋濤父母的反抗,張海龍警告三次沒用,直接採取強制措施,強行把宋濤帶去醫院做檢查。

檢查結果很快出來了。

在羅小小身體裡發現的體液就是屬於宋濤的。

這下宋濤無法否認了。

但宋濤依舊很囂張,一點也不內疚,振振有詞的說:“是羅小小勾搭我的,是她主動脫下褲子要和我幹那事的,我是被迫的。”

張海龍氣樂了:“你長得如此壯實,力氣比羅小小大多了,如果你不願意,羅小小能強迫你?退一萬步講,就算是羅小小強迫了你,你也無法逃脫責任!法律規定,不管未成年女孩是否自願,只要和未成年女孩發生關係,就是違法!更何況,這裡面還存在強迫的情節,更是罪加一等!”

宋濤哼道:“隨便你說!反正我不會承認的!就是羅小小強迫了我!我才是受害者!”

宋濤的父母也極力維護宋濤,把責任都推給羅小小,說宋濤還小,什麼也不懂,還說宋濤是個老實憨厚的孩子,別看長的壯實,其實膽子很小,別人欺負他,他也不敢反抗。

張海龍緊皺眉頭,思索該如何處理。

案子基本上弄清楚了。

就是宋濤強殲了羅小小,即使宋濤不承認,也逃脫不了強殲的罪名。

但問題是……

宋濤才十一週歲啊。

法律有明確規定,未免十四周歲的孩子,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也就是說……

就算證實了宋濤強殲了羅小小,也不能抓捕宋濤,更不能對宋濤判刑。

最後的解決辦法只有一個,那就是進行賠償。

看著囂張不認錯的宋濤,張海龍心裡很生氣,十一週歲就敢強殲,長大了還得了?

現如今,張海龍唯一能做的就是儘可能讓宋濤家裡多給羅小小一些補償。

但接下來的事情發展並不順利。

首先,羅小小父母拒絕和解,不要一分錢補償,只要求法院重判宋濤,最好判宋濤死刑。

其次,宋濤的父母也拒絕賠償,一口咬定就是羅小小強迫的宋濤,宋濤稀裡糊塗丟掉了童子身,對以後的發育產生重大影響,宋濤才是真正的受害者,理應羅小小家裡給宋濤補償。

張海龍直接把案件資料移交給檢查機關,檢查機關確認無誤之後,交給法院審判。

法院最後判決羅小小勝訴,讓宋濤給羅小小道歉,然後宋濤家裡給羅小小一百萬的補償。

宋濤的父母不服從判決,要求上訴。

一個星期後,上訴駁回,維持原判。

……

派出所裡。

唐敏摟著羅小小哭個不停。

張海龍怎麼安慰都沒用。

唐敏聲淚俱下的哭訴:“我女兒被那個小畜生糟蹋了,你們為什麼不抓他?法院為什麼不判他坐牢啊?為什麼啊!”

張海龍耐心的解釋:“法律有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孩子犯了法,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那我女兒白被糟蹋了?”

“……”

“是哪個狗東西制定這樣的法律!良心被狗吃了嗎!”

“你別激動,聽我說,國家制定這樣的法律,是有特殊考慮的,只要是因為……”

“不要跟我解釋!我不想聽!我只想要個公道!”

唐敏瞪著紅腫的眼睛,怒視著張海龍:“我問你,如果是你女兒被糟蹋了,你會看著不管嗎?”

“我……”

“如果是縣長的女兒被糟蹋了,法律規定還有用嗎?”

“……”

“如果是市長、省長的女兒被糟蹋了,又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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