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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初讓丁文奎派人,二十四小時盯著許家動向,這幫人有錢後,第一時間就去了飯店。

六個人,點了十塊錢的菜,全是肉,個個吃的滿口流油,頂著個大肚子出來。

這行為也能理解,普通人突然暴富了,還是一筆意外之財,肯定都會跑去大吃一頓。

可吃了一次美味,就會想吃第二次,怕是給的二百塊根本堅持不了多久。

而且習慣了山珍海味後,誰還願意回農村吃糠咽菜,還是那句老話,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懂得人性後,便能將人玩弄於股掌之中,當然,南初也只是懂得一點點皮毛而已。

再深層一點,舅舅沒教。

陸霄驍也沒有說,她又不進政壇,小孩子小打小鬧就行了,還是希望她開開心心每一天。

許家找到了姜家,門關著,不知道在裡面說了什麼,反正出來的時候臉色不好。

他們也不出去找工作賺錢,每天無所事事的就跑來京大找南初,可惜被門衛攔住了。

南初每天忙著學習做作業,根本沒空搭理他們,又過了一個星期,到週五下午。

剛走到校門口,就聽到郭雅蘭小聲對她說,“那個傻小子喜歡你吧,天天跑來給你送花。”

抬眼望去,是許以全。

進城三日,只要有錢,捨得打扮自己,村姑都能變美女,泥腿子也能變帥哥。

與剛來城裡的那天相比,他如今換上毛衣加外套,褲子修長很襯腿長,腳上穿著新皮鞋。

連頭髮也用髮膠固定過,顯然去過理髮店,打扮的人模狗樣,完全褪去鄉下人的骯髒固定印象,像個愛乾淨的城裡人。

這一身下來起碼幾十塊打底,南初以前窮日子過怕了,暴富後也沒有這麼奢侈過。

他手上的梅花,顯然是從樹上剛折下來,還新鮮著,這種不問自取在城裡叫偷。

許以全用著她給的錢打扮、用著偷來的花來追她,這行為……簡直比他哥還要不如。

他怎麼還有臉,每天跑到學校來給她送花,可也說明這人單純沒有腦子好糊弄。

見她出來,許以全紅著臉跑上來獻上梅花,“南初姐,我媽說,讓我接你回家吃飯。”

自從南初上次警告許母后,許以麗和許以全都對她改了稱呼,不叫嫂子了,現在叫姐。

回家吃飯?有這麼好心?

想到醫院母子的對話,這是想給她下藥,生米煮成熟飯,讓她心甘情願嫁給前小叔子。

看吧。

這家人真貪。

給了免費房子和錢不夠,還要打她這個人的主意,南初笑著拒絕了他的好心邀請。

“抱歉,我同學今天要請我去歌舞廳玩,所以不能回去吃飯,怎樣,你們要一起去嗎?”

來的不止許以全,還有許以麗以及他的兩個堂哥,顯然想著她要是不回去,就強行帶回去。

可她不想打架,更想帶著他們去體驗一下紙醉金迷、靈魂腐爛的有錢人的上層娛樂生活。

“可是……”許以全猶豫。

今天可是他期盼了很久的、和嫂嫂的洞房花燭夜,要是錯過了,就不知道要等多久了。

可還沒等他把話說完,許以麗便打斷了他的話,“南初姐,我們真的可以去歌舞廳嗎?”

他們雖然是鄉下人,沒見過什麼大世面,可也聽過歌舞廳的傳說,聽說裡面都是有錢人。

要是她進去碰見一個萬元戶大老闆的話,以後她就是老闆娘,吃香喝辣的不是問題,想想就樂得冒泡。

至於丁文奎,她放棄了。

因為她得知,他根本不是什麼有錢人,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司機,小汽車是人家老闆的。

自家大哥可是國營廠廠長,嫂子家也是京都有頭有臉之人,司機怎麼配得上她。

“你們是我朋友,當然可以去,走吧。”南初給同學打了一個招呼,就帶著四人走路去。

主打一個,省錢,廢腿。

南初每日都要鍛鍊身體,日常走路只是一個小專案,可就苦了穿皮鞋的許以全。

便宜的皮鞋不合腳,磨腳,走路多了,簡直就是一種折磨,他幾次想要放棄都沒能張開口。

早知道就讓親媽來,那樣他今日就能當新郎,可是二姐偏偏不幫他,兩個堂哥也叛變了。

等到歌舞廳門口的時候,幾人大汗淋漓,多日沒有洗澡的緣故,身上還散發一股味。

南初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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