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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後。

許以安來到派出所。

他想問南初知錯了嗎?

他想看到她說知錯了,想看她害怕恐懼哭泣撲在他懷裡瑟瑟發抖的樣子,想讓她回去給姜家人下跪磕頭認錯。

卻被告知。

她已經離開了。

許以安一愣,眉頭緊蹙。

心裡上說不上是失望還是憤怒?他想,她為什麼不等他來接他?她到底要鬧到什麼時候?真是越來越不聽話!

他雖然娶了妻生了子,但心裡還有她的位置,甚至已經顧不上被江家人的懷疑,將她帶到城裡。

讓她有機會待在他的身邊,和他過日子,他們可以一起住大房子,吃香的喝辣的,她還不滿足?

母親說的沒錯,升米恩,鬥米仇。

看來南初這次還沒有接受夠教訓,行,他就看她一個孤女,在京都沒錢沒熟人沒有戶口沒有介紹信的黑戶,怎麼活下去。

他就等著她哭著回來求他,到時候可不是下跪磕頭認錯這麼簡單,想到這他轉身就要離開派出所。

誰知。

被攔下來接受調查。

詢問六年前他母親是否參與買賣人口,他如實回答,六年前他受傷成了植物人。

只知。

親戚確實介紹物件給他沖喜。

他個人讀過書,知道包辦婚姻是不對的,不承認這段婚姻,曾經還想趕那姑娘走。

那姑娘當時十幾歲被父母趕出家門,無依無靠也無處可去,他母親見她可憐,才收留她,當乾女兒養。

所說的資訊和南初說的差不多,根據目前的資訊來看,這更屬於離家出走跨省結婚,公安感謝他的配合。

他這才知。

南初是京都人。

許以安索要了南初父母家地址,騎著腳踏車找了去,開門的是一個漂亮的小姑娘。

她說。

她叫南婉,是南初的妹妹。

得知他上門是找南初,便委屈的紅了眼,她說,姐姐被公安帶回來過,鬧了很大的一通脾氣,便又離家出走了,至今音訊全無。

她問。

他是她的鄉下丈夫嗎?

請求他務必找到姐姐,她害怕她一個人在外面會出事,父母擔心她,她的未婚夫也擔心他,只要她肯回來,她願意折壽十年。

許以安才知,南初在六年前是和家裡人鬧脾氣才會選擇離家出走,根本不是什麼被拐賣,真是一個騙子撒謊精。

還沒她妹妹懂事。

南初去了哪?

她並沒有被拘留。

確認是被拐賣人口的身份後,便在公安幫助下,順利拿回了自己的城市戶口,有了戶口,就能留在京都,不用當黑戶。

可以光明正大的住旅社、找工作等。

南家沒有她的容身之地,她毫不猶豫地選擇了離開,連那堆留在姜家的破爛行李都沒要。

無處可去,只能無所事事地走在街頭閒逛著,想著未來何去何從,改革開放,社會百花齊放。

老百姓也可以自由地做一些小本買賣,可以自己開店當老闆,當個體戶,但上面給出的政策也不完善。

依舊很多人以投機倒把的罪名被抓,比如大家都在討論個體戶僱傭員工二十人以上是屬於違法行為,是資本家的言論等等。

南初一個普通人,只想找一份穩定的工作安身立命,但隨著知青大返城後,工廠就這麼幾個,無法提供更多工位出來。

這導致很多年輕人失業,無所事事。

他們整天在街上游手好閒當混混,她只是在路邊吃了一碗餛飩的功夫,旁邊巷子傳來好幾次打架鬥毆的聲音。

閒得無事。

她當樂子聽了半天。

這才知打架不過是為了一個姑娘,出於好奇抬眼看了一眼,也不是什麼傾城傾國的角色,但不得不承認比她年輕漂亮。

那姑娘注意到她看過來的視線,沒有惡意和鄙視,她雙手揣牛仔褲兜裡,頂著一張大紅唇很酷的問一句,“你這個老女人看什麼?”

南初不想惹事,友善地笑了笑。

她並沒有回答,而是站起身起身走了,從黎明走到天黑,從天黑又走到天亮。

用著那雙眼,看盡這繁華背後的平凡生活,找工作困難,如今唯一的出路便是當個體戶。

最後。

止步於一家出租的店面。

走進去看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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