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被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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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壁上。
寫著坦白從寬四個大字。
被打成豬頭的許以安,帶著傷來到了派出所,不是自首,他是來報案,說陸霄驍拐走他的鄉下媳婦。
是的。
誰和他搶人。
他就弄死誰。
這不是說說而已,他曾經舉報過陸霄驍耍流氓和投機倒把,沒死成沒有關係,他可以再讓他死一次。
他不會愚蠢到犯法。
他會利用法律維護自己權益。
許以安向公安說,南初是她在鄉下娶的媳婦,有結婚證作證,可是她後來跟著野男人跑了。
媳婦跑了,他一個人大男人總不可能為她守一輩子活寡,這才和城裡妻子結了婚,有了孩子。
有大隊打的證明。
而就在前段時間,他在京都,遇到了自己跑掉的鄉下媳婦,發現她和村裡混混搞在了一起。
這混混叫陸霄驍。
爺爺是老地主,母親是資本家的女兒,成分不好,他有前科,曾被舉報耍流氓和投機倒把。
理應槍斃,不知為何跑出來,很可能還是一個逃犯,他們最好趕快把他抓起來調查審問。
南初還躺在醫院,沒有醒來。
陸霄驍就被請進派出所接受調查,走之前,他給她蓋好被子,安排人守著她,告訴她,他不會有事,一定要相信他。
他一天一夜未睡,眼眸深沉,下巴冒出青色胡茬,密密麻麻,不頹廢,渾身還帶著煞氣。
為了自證,他亮出了自己的軍官證,和當年舉報不實的相關證明檔案,以及和南初結婚證。
根據調查發現。
兩份結婚證都是真的。
許以安時間在七六年,而陸霄驍這份卻是今年,從這點可以得出,許以安所言更真。
南初戶口在京都,領取結婚證應該在京都才對,許以安的結婚證就不符合規定,陸霄驍的更真。
但這不得不提及南初被拐賣後,被重新辦戶口的事情,這涉及到相關的部門管理不當,時間久遠,跨城,小地方,或許檔案都已經找不到了。
要是這個問題真的追究起來,那就是南初犯流氓罪、南初和陸霄驍亂搞男女關係。
不管怎麼算。
許以安都是無辜。
甚至還成為了受害者,他還要南向初討個說法,說他們家裡養了六年,她就這樣跑了。
他還說,他還要繼續舉報陸霄驍拐走別人媳婦,派出所管不了,他就向相關部門繼續舉報。
至於劉金花,是被家人帶走逼著嫁人,不屬於拐騙,不構成犯罪,最多算家庭糾紛,也不了了之。
此次事件,誰也沒得好處,陸霄驍還被許以安給盯上,他就像瘋狗咬著他不放。
雖然沒有證據,但舉報信的事還是影響了陸霄驍,影響不好,他被停職調查,期間哪都不能去。
南初醒來,得知此事。
她沉默了很久很久,這就是為什麼出事後,她不願意陸霄驍牽扯進來,就怕出現這樣的局面。
許以安背後是姜家,姜家上面有人護著,能在京都立足之人,背後關係錯綜複雜。
陸家不怕,只是麻煩。
這日,許以安找到了醫院。
他臉上還有傷,沒有好,被陸霄驍的人暗中套麻袋打的,但那掩蓋不住那得意的神色。
他穿的人模狗樣,從兜裡掏出一包煙,抽出一根點燃後,深深地吸了一口後這才抬眼。
用著憐憫的眼神看著她。
好似,她已經是他囊中之物。
他說,“南初,你看到了吧,你就是一個災星,不管誰和你在一起,都會出事。”
“也就只有我,自小就命硬,不怕被你克,怎樣?跟我走嗎?只有我能護著你,讓你不被欺負。”
不知從何時開始,他們兩人每次見面,他都在用語言貶低她、羞辱她、看不起她。
見她不說話,他繼續說著。
“陸霄驍就算軍官又怎樣,只要我願意,我想弄死他,如捏死一隻螞蟻這麼簡單。”
“而他,除了找人打我一頓,又能拿我怎麼辦?我沒幹過違法的事,誰都別想抓住我小辮子。”
“只要你跟我走,我就不會再舉報陸霄驍和你私奔的事情,我也原諒你們揹著我睡在一起。”
“否則。”
“你就等著陸霄驍耍流氓,被判死刑,要是陸家人想要撈他,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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