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前夫想包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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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僱主的投訴,說他們公司安排的鄉下保姆手腳不乾淨。
偷了僱主家東西,偷的還是女主人的衣服鞋子,人贓並獲,現在需要給個說法。
對方來頭不小,是某某某大廠的廠長,下面的員工處理不了,南初作為老闆不得不親自來。
可戲劇的是,這家僱主還是南初的老熟人,就是她那拋妻另外娶的大學生前夫,許以安。
他們二個人都在京都,她又站的這麼高,他們遲早會見,只是南初沒想到,這一天來的這麼快。
兩個人多少年沒見了,他如今是廠長了,早沒了意氣風發,只有歲月沉澱下來的痕跡。
看見她。
他呼吸一窒。
看她的眼神像餓狠的瘋狗。
南初很討厭這個眼神,那種勢在必得是他所有物的眼神,他看不起她,又想得到她,真是一個矛盾之人。
他指著她。
說,“我要她當我家保姆。”
南初不愛打扮,她總是一身乾乾淨淨的樣子,給人一種很普通的感覺,也難怪他會把她當成保姆。
可惜,她不是。
她搖了搖頭,拒絕了。
許以安覺得自己從來沒有看明白這個鄉下妻子,他問,“你一個保姆,幹著伺候人的日子。”
“永遠都不會有出頭之日,跟著我不好嗎?我現在是廠長,分了房,可以讓你衣食無憂。”
“你不是有妻子兒子嗎?怎麼,想包養我?讓我給你情婦?我何德何能讓你惦記這麼多年?”南初覺得諷刺。
他點了一根菸,說道,“有本事的男人,有幾個女人不是很正常,只要你同意,以後就是不用再當保姆。”
“我可以給你安排住處,每個月給你生活費,你只需要在家做好飯,等我回家就行。”
他想,她會同意的。
他總是這樣自以為是,高高在上從未將她當成平等地的人看待,而她,在他眼。
是依靠男人活的女人,只要給夠金錢,便可以出賣身體,他取下襯衣袋上的鋼筆。
在翻開記事本,寫下一個他辦公室的座機電話,撕下那頁後,塞到她的手裡,“要是你想通了,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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