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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片領地名義上是我的,實際上到底是誰的,妖獸們不知道,我難道不知道?我要是在這給限定了多深,將來不得被人戳著脊樑骨罵?

李儉是不打算被罵的。

妖獸的爭論態度也給李儉反饋了可以參考的資訊。

有道是“褒貶是買主,喝彩是閒人”,爭論不可怕,毫不在乎、不往心裡去才是最可怕的。

爭論起碼說明,這事情在妖獸心裡很佔分量,又覺得可以談,還要再爭論一下,才能拿定主意。

換言之,妖獸們對人類能獲得靈石這件事並沒有極度反感,只是對人類能獲得靈石的數量有想法。

“這只是我對領地的看法,並不是只適用在我們人族的領地上的。”李儉見妖獸們爭執不下,便又給出一個條件。

態度很簡單,只教妖獸們知道,這是所有族群可以共同施行的概念,而非只利於人族一家。

當然,實際上這和只利於人族一家沒什麼區別。看妖獸各族群相互依附的勁頭,它們對人族“嚴防死守”的聯合勁頭顯然不會用到它族上,談判空間比人族與妖獸大多了,不需要靠“地下也歸屬於領地”這招為自己謀利,也有的是招數可以使。

做個簡單的比方,某島國曾經的領海是三海里,外頭海域都是公共海域,什麼強國的漁船都能來撈。但它背靠某國,一次又一次地將國際海洋法(具體叫啥我忘了)中的領海範圍擴大到十二海里,又設定二百海里的專屬經濟區,使得其他國家漁船退出漁區,本國漁民可以大量捕魚。

在這件事上,該島國看起來只是提議全球海洋法更改,似乎對所有國家都一視同仁,但歸根到底,在它不能利用背靠某國的軍事力量直接驅趕其他國家漁船時,擴大領海的定義,設立極大的專屬經濟區,就是它讓自己獲利更多的方式。

當然,到長久以後,這種變化究竟更對誰有利,尚未可知。(可能有懂的哥們能看出我這裡舉的是哪些國家,畢竟有位up主做了影片講解了,我也是從他那學來的)

李儉提出地下礦脈歸屬領地管轄,其意與那小國曾經的作為彷彿。

如果是社科文化有過發展,經歷過此類事情的智慧種族,聞絃歌而知雅意,想要看破李儉的真實意圖並不困難。

但咋說呢,有些事情,沒遇上的時候,只想靠理論完全看破,這對掌握知識運用理論的創新能力還是蠻有挑戰的。

這幫妖獸琢磨了一下,感覺這金丹人族說的還有點道理,如果各族領地地下的部分也能在這場談判中,讓整個靈山填充地塊的妖獸認可,將地下部分屬於領地作為公認,那對自己種族也是極有裨益的事情。

這事情之前也不是沒有,只不過不成文,作為自然法存在著。此時李儉提出,一群妖獸相互看看,誰都覺得這玩意挺誘人。

唯一遺憾的是,如果認下這個,要將人族領地擁有相同權利排除在外,有點困難。

這就得變相讓人族收穫穩定靈石來源了,雖說範圍只限定在人族領地的地下,可這終究是個來源。對這些對人族抱有不知來源殺意的妖獸們來說,這件事讓它們不爽。

但它們的智慧很快壓下了這絲不爽,就像是那位頗有遠見的總統先生一樣,“雖然這份條約就像是鞋裡有一塊砂石,走起路來很不舒服,但我們必須穿著它走二十三年”。

在又一陣激烈的吵鬧中,李儉從翻譯器零零碎碎翻譯的隻言片語中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

這幫妖獸果然不肯讓走眼看著就到手裡的利益,能夠明確領地下的資源也歸它們所有,這是它們本族的利益。而讓李儉所代表的人族獲得領地下的靈石礦脈,這是整個妖獸讓渡給人族的利益,損傷的是大眾。

顯然,在樸素觀點中,損傷大眾的同等利益轉移到本族手中,這對它們來說是賺的。

於是,這些妖獸的態度便顯得曖昧,並且在看似拒絕的言語背後,全都是同意地下資源歸屬的意向。

有了第一個支支吾吾表示贊同的,就會有第二個。有了一群支吾著贊同的,就會有第一個像是英雄般氣勢洶洶答應的。

而有了第一個氣勢洶洶堅決答應的妖獸,之後的事情就像是連續倒下的多米諾骨牌一般。在一眾妖獸看起來兇狠的一大串附加限制要求下,李儉還是成功簽署了這份事實上讓所有領地都可以擁有地下資源完全管轄權的金丹協議。

今日三千字更新。

今天學習工作沒怎麼處理,感覺有點虛度光陰了,明天拉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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