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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過了一年多,程氏突然間病故,用突然兩字也是有原由的。這一年多程氏雖然沒有正式出現社交場合,但程氏還有一女,在程老太爺未告老還鄉前就出嫁了,嫁的還相當不錯。她知道孃家的事,勸不了父親,只得經常去看看母親,也常對外說起母親情況。衛氏一直說程氏精神很好,雖然現在很委屈,但女兒嫁的好,衛連舟當時己經十六,書讀的很好,只要衛連舟出息了,她這個娘委屈不了幾年。程氏病故的訊息傳出,衛連舟當時正在國子監讀書,家人送了訊息過去,衛連舟當時就回家奔喪。程氏之死誰都覺得很奇怪,按照正常程式走,衛連舟該跟衛家宗族申訴。兒子告父親上公堂那是天理不容,但跟宗族傾訴是可以的。結果衛連舟回到家中孝服都沒穿,提劍到了去寧氏所住的院落,直接把寧氏殺了,寧氏當時還有一個七歲兒子五爺衛簡,衛連舟砍掉他一條手臂,寧氏身邊的幾個大丫頭,讓衛連舟當場殺光。衛連舟在家中突然殺人能得手,得力於行動突然。程氏故亡,家中下人正忙亂著,本來家中之事是寧氏在當家,寧氏此時卻在院中穿紅著綠的慶賀程氏亡故,下人們自然也就亂了。給衛連舟送信,往外送卜文還是家中老管家的意思。程氏這個主母不錯,主人家的啥事下人不敢問,但現在人死了,不能不讓親友奔喪。等到衛連舟殺完人,衛二老爺也回來了,見愛妾慘死,愛子斷臂,頓時大怒也是趕的巧,衛大伯和衛大太太也來了,他們是接到卜文來的,不等進門管事就報出大事了,到了院裡就見衛二老爺讓家丁人等押住衛連舟,正要殺他。衛大伯和衛大太太當時就出面阻攔,衛大太太心裡明白,衛二老爺能寵妾滅妻至此,是不會念什麼父子之情。衛大太太當時就讓衛連舟跑,最好暫離京城,這時候跑了總能保住一條命,要是不跑留在京城,誰知道衛二老爺會不會下黑手之類的。衛連舟當天就跑出京城,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其實事情發展到如此地步,要是衛二老爺願意壓下去,還能壓下去。嫡子殺父妾,這事雖然比較少,但也不是沒有。前朝就有一例,十四歲嫡子因為父親冷落母親,殺了父親愛妾,其父還高興的不得了,覺得兒子小小年齡就有殺人的勇氣,把兒子誇獎一番,當成好事來炫耀,嫡子自然屁事沒有。至於斬斷幼弟的手臂,以謝衡對衛連舟的瞭解,很有可能是誤傷。五爺衛簡當時才七歲,衛連舟能把寧氏以及寧氏的丫頭全部殺完,他要殺衛簡易如反掌。如何能像衛二老爺說的,衛連舟結果他性命未遂。衛氏也曾為弟弟積極奔走,她當時想的是找到程氏被害的證據。要是程氏為寧氏所害,衛連舟就屬於為母報仇,但把杵作傳來驗屍,還是把給程氏看病的太醫,以及丫頭婆子叫來,查了幾遍也沒有任何證劇。按照太醫的說法程氏是心腦方面的急症,平常吃著藥,看著跟沒事人似的,但突然間發病也是有可能的,有這樣的先例在。衛二老爺派人外出尋衛連舟尋不到人,當時衛大伯都想的簡單了,畢竟是親父子,所謂虎毒不食子。衛連舟又是衛二老爺的嫡長子,書讀的很好,當時都說衛連舟弄不好能考個狀元回來。因為一個妾室,發發火,鬧鬧脾氣,人都死過了,等過個一年半載,衛二老爺消了氣,再讓衛連舟回來這事也就完了。就連衛大伯都沒想到,衛二老爺腦袋就好像被驢踢了似的,他自己把這事捅到官府了。子不能告父,父卻能告子,衛二老爺也沒有一紙狀紙把衛連舟告了。他是讓官府做證,衛連舟犯下如此忤逆大罪,他要一紙貶書把衛連舟貶了。所謂貶書也就是脫離父子關係說明書,這個書不是隨便寫的,再是親爹,也不能無故寫貶書,因為這牽扯到身份,以及財產分配。父親偏心,家產分配不均,因此告父親不慈都是可以的。要是父親無故寫貶書,剝奪親生子的家產繼續權,這肯定不行。貶書一旦寫下,證劇確鑿,那事情也就要大發了。貶書具有法律效率,不是父子兩個鬧句嘴,隨便寫寫玩的。貶書一旦經官府認定,也就剝奪了其子的全部家族身份。除了財產繼承權外,還有姓婚,名字,這些全部都是父母所賜,這些統統沒有。還有更重要的一點,科舉仕途之路也斷了,百行孝為先,進考試的學子們哪個都得先考察八輩祖宗,官員更是不必說。這跟私生子還不一樣,私生子只是出身不好,父母有問題。被貶的兒子,那肯定是自身犯了大事,不孝罪名扣下來,還當毛官,連書院的門都不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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