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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就是個外人,說了兩句客套話就離開了。

剛破產那會兒,許窈和林美嫻相依為命,母女倆經濟不寬裕感情卻很有濃度。

現在許窈掙錢了,林美嫻也掙錢了,母女之間怎麼反而有距離了呢?

“造夢”的三部短劇十天充值破億,這事兒已經在業內傳開了。溫意意剛把自己的賬號和“盛世”簽完約,聽說拍短劇這麼賺就問沈延感不感興趣。

沈延覺得貪多嚼不爛,溫意意著急:“就算不搞付費,用來給賬號引流也很不錯啊,許窈跳槽去虎鯨不就這樣搞了?”

好萊塢的票房分賬模式()?(),

許窈覺得短劇可以用上。

甜橙自己就是內容創作者()?(),

知道寫東西很費腦子()?(),

她自己以前連載網路小說也有精力不濟只能水文的時候6[(.)]6?6*?*?6()?(),

想讓團隊裡的其他編劇每部劇都全力以赴怎麼可能?

甜橙現在搞短劇能全力以赴是因為她是老闆,其他編劇則是“打工的”,給獎金不如直接拿分成有驅動力啊。

同樣一個團隊,人家寫出了爆款,辛苦一週能掙幾萬到幾十萬,想敷衍交差的人看了能不眼紅嗎?眼紅才會競爭,眼紅才會全力以赴,想多掙錢就去研究怎麼製造情節衝突,怎麼寫出大爆款!

許窈的這個提議既有利於“造夢”賺錢又幫助編劇增加收入,甜橙但凡多遲疑兩秒都對不起自己同為內容原創者的良心。

“這個分成,就從華互結算的這三部短劇開始實施?”

“我沒意見,我覺得糖糖和嵐依也不會反對,她們不是那種小氣的人。”

“按充值金額分成好,還是按咱們公司的實際收益分成好?”

甜橙和許窈商量細節。

充值金額就是擺在明面上的資料,三部短劇十天充值破億,實際上扣除各種成本分到“造夢”手裡是不到兩千萬。

許窈想了想,覺得按充值金額分成比較好。

“充值的資料擺在明面上,就算我們不公開,以後也會有同行統計,編劇們自然也看得見。創作者和經營公司的老闆思路不一樣,老闆想著同樣的充值資料可能會有不同成本投入,對公司只賺了一千萬,他們會不會覺得我們為了少給他們分錢而虛報了?與其雙方合作到中途為了這點小錢猜忌離心,不如一開始就按擺在明面上的充值金額去分成!”

許窈還有一點沒說,她覺得公司賺多少錢老闆可以知道,股東可以知道,不必每個編劇都知道。

甜橙認可許窈的說法。

“造夢”是四個人一起創立的,甜橙作為公司實際管理者其實不該把其他三個股東的地位做高下之分,尤其是許窈、糖糖和李嵐依的持股份額相同。但每次面臨什麼決策,甜橙會下意識先和許窈商量。

糖糖是成功的網紅,李嵐依是明星,許窈更像是生意人。

確定好了方針具體怎麼實施就由甜橙決定了。

以總收入來分成的話,比例就不能太高了,而且得有分成門檻。

一部短劇連幾百萬都沒賣到,編劇就不該拿分成。

甜橙把門檻提高到了一千萬,能破千萬總收入的,編劇拿0.1%,超過兩千萬的拿0.2%,三千萬就0.3%……以此類推,上不封頂!

這樣推算,單劇總收入破億的,編劇一個人就能拿100萬!

聽著是沒有公司賺得多,可公司投流花的錢多啊,編劇寫一個短劇劇本一般只需要幾天,精雕細琢的頂天花半個月時間,這投入和回報比很高很高了。

許窈開玩笑:“我都想寫幾個劇本投給公司了。”

“好呀,歡迎你給公司投稿。”

甜橙配合著許窈的玩笑。

花幾天時間寫一個短劇劇本,有可能賺到上百萬,這對那些編劇是很大吸引力,對許窈來說則是虧錢。

開什麼玩笑,許窈搞一場直播帶貨何止賺一百萬啊,那還是許窈擅長的領域呢不用從頭開始學習怎麼寫劇本。

許窈是到病房外打的電話,她在病房時林美嫻閉著眼睛睡覺,她一出去,林美嫻就睜開了眼睛。

許窈不僅是自己當了大網紅,經營其他生意也似模似樣,真有幾分許慶華的遺傳。

等許窈打完電話進來,看見林美嫻醒了很高興:“媽,你感覺咋樣,餓不餓呀,要吃點東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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