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誰敢抬他走
鯉魚丸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四十八章 誰敢抬他走,農門惡媳回京後,成團寵了,鯉魚丸,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沈大夫到的時候,李氏就想先下手為強,喊來他們本家的幾個兄弟,要將李慶抬到她家去包紮。
林七月手拿棍棒,朝他們指過去:“我看誰敢抬他走?”
那幾個男人嚇得不敢動李慶了。
他們都知道,林七月就是用這根棒,將李慶打得頭破血流,折手斷腳的。
他們不想和李慶一樣被打殘。
村長也阻止了李氏:“你把他抬走也沒用!”
關鍵是林七月一定要報官。
只要報官,就肯定會將他抓鋪歸案。
除非是他能一直藏起來。
到時候,他們還會犯包庇罪。
那幾個本家兄弟,看清楚了村長的態度,更加不會聽李氏的話。
李慶見姑丈都放棄救他了,他失控地哀嚎起來。
“大姑……你一定要救我……我是家裡的獨子……你不想咱們李家絕後吧?”
李氏肝腸寸斷:“慶兒,大姑也想救你,可大姑打不過人家啊!”
“大姑這就回孃家喊人,慶兒放心,一定會救你出來的!”
李氏說完便急急的跑出去。
她是真的要去孃家喊人。
李慶不停的向林七月求饒:“我求求你……放過我……以後我再也不敢勾引你……再也不敢做壞事了。”
“你要多少錢才肯放過我?下輩子我做牛做馬還你的恩情……”
林七月理都不理他。
她看向那些村民:“你們誰能幫我去鎮衙門報案?我出一兩銀子路費。”
她不打算親自將李慶送官了,喊鎮上當差的那些人過來抓走李慶也行。
上一個鎮正被縣令大人抓走後,立馬就選了一個人頂上他的位置。
有了前車之鑑,新的鎮正大人肯定不敢徇私枉法。
聽到林七月的話,圍觀的村民眼睛亮了。
一兩銀子可不少,能買一百斤大米,夠一家人吃好幾個月!
他們一開始,還有點顧忌會得罪村長媳婦,但再想一下就覺得賺銀子要緊。
況且,李慶這個人活該,他們是在為民除害。
於是,五六個男人都表示願意去。
林七月看著兩個最先答應的男人。
“我本來打算誰先答應就讓誰去,但你們是同時答應的,要不這樣,你們兩人一起去,銀子平分?”
“你們自己商量一下。”
兩人商量的結果,是兩個人一齊去。
因為,他們誰都不願意放棄賺銀子的機會。
那些遲了一點表態的人,都很後悔。
此刻的李慶,心如死灰。
他已經沒有力氣求饒。
沈老大夫將李慶的手腳,基本上歸位後,天已經大亮了。
林七月爽快的付了診金。
村長離開了,看熱鬧的村民也陸續回家。
院子裡,只剩下心如死灰的李慶躺在地下。
*
還沒有吃完早飯,鎮正和兩名小吏便趕到了林七月家。
還沒有出工的村民,都來看熱鬧。
鎮正告訴村民們:“昨天開始,就不斷有人狀告趙家,縣令大人答應了全部受理。”
“因為告狀的人太多,縣令大人決定,會一連三天在鎮上公開審案。”
“你們如果有其他冤情,趁這個機會,都可以去告狀。”
“有興趣的,也可以去現場圍觀。”
“鎮上已經出了公告,也將派人去各個村子宣傳此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