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全市法院搞活動,抓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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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以為是什麼案子。不就是爭奪撫養權嗎?這種案子多如牛毛!”張三不以為意。
“那個孩子生下來沒多久,就被親生父母賣給了人販子。”
“被熱心人解救之後,小孩意外成了網紅,有300多萬粉絲。”
“親生父母知道這個情況後,就想把孩子要回去。”
“為此,他們僱兇搶人,把人家演員楊淺淺給打了。”
“這樣的案子,應該不多吧?”張偉道。
“黑澀會,人販子,著名女演員被打,搶孩子,把這些關鍵詞放在一起,能衝熱搜榜第一啊!”
“快!趕緊把材料提交上去!”張三激動道。
“好嘞!”張偉道。
律師存在的意義是辯護。
這是任何人與生俱來的權利。
而不是說一定要勝訴。
譚文康夫婦想要儘快開庭。
趁現在全市法院都在搞活動,無疑就是最快的途徑。
當天下午。
法院下班前就收到了材料。
工作人員看到內容就知道不簡單。
法院正在搞活動。
正好缺少這種能吸引別人看,又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毫無意外。
這份材料當天受理,當天就出了結果。
“三天後開庭!”
張偉立刻通知譚文康夫婦。
這個速度已經非常快了。
譚文康回複道:“張大律師,能再快點嗎?我們非常愛女兒,一天都不想再等了!”
“是啊,張大律師,能不能讓我們插個隊?”範小春補充道。
張偉也不想幫這個忙。
可是,人家叫自己大律師誒!
無奈之下,張偉開啟了APP。
最近APP上多了個按鈕。
緊急催審!
據說,各部門都會收到催審訊息。
T市公安大樓這邊。
一名中年男人正無力地坐在那裡。
“愁啊!”
他就是T市公安廳廳長。
“廳長,發生什麼事了?”一旁的人問道。
“法院和檢察院,要我再給他們一個案例。”
“你說他們的要求過不過分?”
“因為要做普法工作,所以不能太血腥暴力。”
“要選平常老百姓能遇到的難事,家庭之間的矛盾,家庭內部的矛盾,同時還要帶點道德倫理問題。”
“一般的矛盾還不行,最好是涉及掃黑除惡的。”
“我去哪兒找這樣的典型?”
“什麼人能活出這樣的人生?”廳長道。
滴滴~
就在廳長一籌莫展的時候,手機突然響了一下。
這是縣裡提交上來的緊急案件。
各部門統一選擇一個案子,才能立為典型。
當法院、檢察院、公安廳挑選的案例不一致的時候。
那就要互相商量才行。
比較費時間。
最好是選一個大家都認同的。
“這個區……這個案子……”
廳長兩眼一眯,當即給趙力打了個電話。
這麼奇葩的案子。
必須立為典型。
等等!
案件原告:譚文康、範小春。
太妙了!
他們還敢主動站出來當原告。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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