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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不遠就已經寒冷僵硬痛得麻木,彷彿與身體分了家。上一次隨著二小姐外出賞紅葉,對於廿一而言還算是不錯的回憶,但是這一次沒有那麼好的運氣了。昨天王爺叮囑秦三才,特意給廿一立了十日一次例行刑責的新規矩。昨晚上算是第一次,藤鞭五十下,以後按這個數字,用什麼鞭子什麼棍子怎麼打打哪裡都由秦三才決定,若是廿一不老實犯了錯,刑責可以翻倍。廿一昨晚上前半夜是被倒吊著打了五十鞭,後半夜又被秦三才派去磨坊推磨,一宿沒睡。五十藤鞭比那五股生牛皮的鞭子弄出的傷少一些輕一些,可畢竟還是將舊傷打得綻裂,又是一宿未睡辛苦勞作,廿一到現在能維持清醒,全靠著深厚內力支撐。受刑幹活,廿一都是捨不得穿著那件舊夾襖,一般是赤著上身,直到早上出門他才在身上套了一件單薄破爛的外衫,仍是不想將那舊夾襖汙了。其實廿一現在穿的外衫最初也算是齊整體面料子柔軟色彩鮮亮,由二小姐親自縫的第一件看起來還像樣子的衣服。不過穿出來才一日,秦三才就覺著扎眼,逼著廿一在泥地裡打滾又狠狠抽了他一頓鞭子,總算將那衣服弄得本色全無破破爛爛,符合了一個低賤奴隸的身份。好在二小姐並沒有過問衣服為何變成了這樣,廿一心想,或許二小姐根本不曾意識到這會是同一件衣物,否則他還真不好交待。按照以往的經驗,得罪哪一頭最後捱打受罰的都是他。聽說二小姐去北方要住上很長一段時間,別的僕人們都是各自帶了一些行李,唯有廿一思量再三,除了身上穿的衣服褲子這兩件之外,就只帶了那件舊夾襖和二小姐賞賜的毯子。他一早幫忙搬執行李收拾馬車的時候,悄悄將自己這點家當壓在了行李車最底下,混在鋪墊車子的毛氈之中,儘量減少存在感,免得引起秦三才的注意。從愈城到榮城至少要多半個月的行程,榮城地處北方,比愈城寒冷許多,廿一隻是希望到了那裡他還能有禦寒的東西。與其指望寧家宅子裡可以撿到合用的破爛,還不如提前帶上兩件藏妥了以防萬一。至於吃飯喝水的器物,廿一併沒有將這些天用的那個大瓷碗帶出來,就留在了王府,說不定別人撿到了還能廢物利用。其實像他這種低賤奴隸使過的東西,又是易碎的,出門在外沒人會願意幫忙保管,生怕沾了晦氣。他又不可能將碗拿在手裡掛在身上,求人自取其辱不如不費那心神。反正奴隸吃的也就是餵馬的剩料,粗黑的糠餅,用手掰著放嘴裡用不著碗;喝水就趁著被派去拎水或是洗刷馬兒的時間,在溪邊井邊解決,倒也不必犯愁。王爺讓大公子秦放送二小姐一程。向榮城走是該出北門,可二小姐提出臨行前去先王妃陵寢拜別一番。此舉讓王爺和大公子都甚為滿意。於是這一行人是出西城門,直奔先王妃陵寢的方向。廿一漸漸發現道路熟悉,大隊人馬是去往先王妃陵寢的方向,他心頭怎麼也壓抑不住生了幾分妄念。廿一早覺得這次王爺應該不只是單純地送二小姐去北方讀女學這麼簡單。以平南王的財力,在榮城買地置宅相當簡單,何苦讓二小姐借住在富商寧家?難道王爺找了十幾年,終於發現那惡徒是藏在寧家不成?倘若是這種推論,那又為何讓二小姐涉險接近呢?除非是王爺有了更深遠的陰謀籌劃,才會讓二小姐不遠千里離開王府親自去做什麼。如此一來,廿一不免懷疑自己恐怕沒有希望再活著回到愈城。秦三才早上幾乎搬空了刑房,將這些年來為廿一特製的各種刑具只要輕便好拿的全都裝箱子帶上了。就算沒有平時小懲大誡的毒打,只用那十日一次例行刑責,以秦三才的手段將人整治的死去活來不是難事。所以廿一開始期待,能在離開之前,最後一次去先王妃的陵寢看看,哪怕是遠遠磕幾個頭,也算是與母親拜別。他甚至盤算著,一定要想個辦法懇求二小姐,將來能將他的骨灰帶回,撒在先王妃的墳前。像他這種揹負罪孽而生的人,註定死後要下地獄吧?生不能為母親帶來快樂,死不能陪伴母親身旁盡孝,唯有將骨肉以那種方式還回,希望母親不要嫌棄。當然也許他的結局是被棄屍荒野,或者連屍骨都是殘缺不全,沒有人肯願意幫他帶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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