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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都不算在高考學生當中的。也就是一流的都不參與競爭,二流三流的人才上,當然不能跟他們比了。”我鄙夷,不行就承認唄,還護短。班上的同學起碼有三分之一都是一中初中部過來的。其餘大部分住校,像我這樣“移民”又走讀的學生實在是個異類。我悲哀的發現,我只有與人朝夕相處才能熟悉起來。我同桌是一中初中部畢業的,還住校,跟陸西一樣,典型的地主。她與前面的女生湊在一起嘰咕了兩天以後忽然開始意識到我這個同桌的存在了。研究了一會兒我的名字,她伸手,自我介紹,陳夏。我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微笑,麥爻。結果她面色立刻就變了,冷冷道,我認識這個字。我無語。總的來說,她是個熱情開朗的人。沒過多久,我們熟悉起來了,我也漸漸適應了她愛讓人下不了臺的個性。誰沒有叫人難堪的時候呢,我在日記裡寫,起碼直率的人不喜歡在背後暗算別人。開學沒幾天,我陪陳夏去傳達室取信件,她是班上的生活委員。走過學校林蔭道時,後面忽然有人叫喚“麥麥,麥麥——”。我有些詫異,在學校裡,陸西也很少叫我的小名。“麥麥,果然是你。”從操場跑過來的男生額頭寬闊飽滿,上面有亮晶晶的汗珠,如他的眼睛一般明澈剔透。他的下巴有點寬,鼻樑高挺,眉毛濃密,五官整合到一起,有一種氣勢逼人的深邃和堅毅。幸而他眉梢眼底間承載的笑容沖淡了倨傲的味道,讓他整個人看起來優雅而明亮。我知道這樣睜大300度的近視眼盯著人家帥哥瞧很不禮貌。可是我必須放下矜持認真的打量,帥哥似曾相識,大概美人長得都比較像,不過人我好像不認識。“孫郴,我是孫郴。”他眼底隱隱浮上失望,“你是不是已經不記得我了。”“記得記得。”我胡亂的點頭,慶幸自己還沒有腦衰到半年多前的事忘了一乾二淨。我為了掩飾自己的心虛,熱情的近乎虛偽的套近乎,“初三時作文競賽你做在我前面,我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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