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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想,如果自己那已經進了棺材的爸媽,知道她挑到最後又挑回一個農民,八成要氣得從棺材裡跳出來。可她就是喜歡,就是對溫世軒有那種感覺,對其他人都偏偏沒有那種feel兒。其實對於這種感覺,她曾經也在內心裡掙扎過。想著或許是不是自己錯覺了,將自己當年初戀情人的影子給疊加在溫世軒身上。直到那天,她跟溫世軒到溫世軒住處拿東西時,溫世軒脫了外套,因為幹活汗溼,進房裡準備換件衣服。她不知道他在換衣服,魯莽的時候不經意推了下沒有鎖的房門,於是看到了溫世軒脫掉汗衫以後露出的赤背。背上,有一道鮮明的疤痕,顏色已不鮮豔,是陳舊性的,但是,一直留著,就在離腰上面幾寸的位置。為了確定自己看的沒有誤,周玉甚至伸出只掌心,趁著溫世軒沒有發現,隔空量著疤痕到溫世軒褲頭的距離,一量,剛剛好是她一掌心的尺寸,這在她心底裡瞬間掀起了千濤駭浪。如果說,之前只是溫世軒給她一些模模糊糊與初戀似曾相識的感覺,那麼,如今,這個疤,算是給了她一個證據。當然,她知道,縱使只有這條理應留在她初戀情人背上的疤痕,還不能充分說明了什麼。她像是無意的,問起溫世軒這個疤怎麼有的。溫世軒不知道她怎麼會知道他有條疤,稀奇地瞅了她會兒,隨口就說:是當年下農田不小心被鋤頭杆砸到。豈知道這個一模一樣的答案,讓她再次震住了。因為當年他受傷後,瞞著她,被她發現時,也是這麼和她說。實際上,他這個傷,是由於她當年調皮,爬牆頭掉下來,他匆忙上去接她,被她摔下來後墊在地上磕到地面給留下的疤。周玉一想到其中的可能性,心驚膽戰的。越是想,越是覺得這不是不可能。因為她和他,當年在cha青隊時,用的都可能不是現在的名字。當時下鄉的年輕姑娘小夥子,大部分跟風,喜歡改名,為的是象徵和表態。於是,周玉那年頭是把自己的名是改為了周志紅。他的名字叫趙陽山。意思都是表達對著黨的紅彤彤的一顆火熱的心,積極向上的心。現在回想起來,自己那時候和他,真是單純,單純得讓人想流眼淚。讓她再次聯絡到這個猜想是,某天,溫世軒應她要求鍛鍊上庭形象,颳了鬍子穿上比較正式的襯衫和西裝,走進了她的視野。那天律師所裡所有的人看到颳了鬍子的溫世軒後,皆詫異到掉下了下巴。人要衣裝佛要金裝。溫世軒就是典型的這種,平常掩蓋在邋遢的外表形象底下,稍微一改裝,形同改頭換面,整個是金光閃閃的美型大叔。有個律師所大姐甚至當著周玉的面直呼:張東健!不是說溫世軒長得像張東健,是說溫世軒應該是像張東健一樣,無論年輕時,還是現在人到中年時,都是富有一種無法抵擋的魅力。周玉當時腿兒若麵條一軟,跌坐在辦公椅裡。她腦子裡紛亂如雲,心想,這究竟,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來著。究竟是哪裡出了錯兒。當年,她不是沒有回頭去找過他。但是,當時環境太糟糕,人事變動都沒有檔案記錄,地方上每個人都忙著搞改革開放,領導同志要關心當地居民溫飽問題,至於他們這群已經猶如鳥散回到各自地方本土的cha青隊,立馬被遺忘到西伯利亞去了。這些歷史遺留問題,曾經被許多人拍成電影電視劇登上螢幕。每次聽到李春波那首《誰能告訴我》,她甚至產生過瘋狂的想法。如果當時她和他滾了c黃單就好了。哪怕留給她一個孩子,也好有個念想,不至於到現在依然孤家寡人的。溫世軒哪知道她這個想法,以為她這是感冒了還是勞累的給折騰的,忙給她倒水奉水的,問她:&ldo;周律師,你覺得身體怎樣?我的案子,沒關係,可以拖一拖的。&rdo;從他這句話,周玉似乎可以想成他並不是只是衝著她給他解決案子來的。&ldo;相處都這麼久了,我早把周律師當成朋友了。再說蔓蔓不也是說了你是她的表表姑。&rdo;溫世軒張口就說,話說的坦實,人也坦實,整個光明磊落。周玉接過水杯時嘆口氣:他如此倒好,好像襯得她是個小人似的。瞧她律師所裡,如今哪個不是向著他的,都說她欺負老實人。見他們倆走近了,自然有些人樂於見成,有些人並不喜歡。第一個不喜歡的,倒不是溫媛。因為溫媛當時已經開始在全力準備美院的藝考了,壓根無暇顧及其他事。反正,監護權落到她爸或是她媽手裡都好,她一個條件就是要錢。沒有錢,她照樣會把許玉娥告到法庭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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