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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東西。”咦?若說缺了一樣東西我是知道的,方才我滿屋子四下裡找的便是這樣東西,然而這狗官說還多了一樣東西……我卻不知道是什麼了,便定定地望著他,等他說下文。“缺的這樣東西,是女子閨房內極少有的,”狗官笑眯眯地開始了狗氏推理講座,“為兄方才仔細看了看賀蘭大小姐的手,她的右手食指、中指、無名指三指末指骨靠近關節處、向著手心的一側以及食、中二指之間的那一側都有著厚厚的一層繭子,且這位大小姐無論是行走、站立還是端坐,其頸部、雙肩、腰背都挺得筆直,尤其是站立,她的姿勢較之我們有些不同:她的上身略顯前傾,肩胛骨內收,雙臂垂下時極自然地略向後伸。除此之外,她端起茶杯的手十分穩定,為兄特別注意了一下她杯中的水面,竟然連一絲水紋都沒有。綜合以上種種,再打量一下賀大小姐的閨房,為兄便發現這房內少了與以上情況相對應的至關重要的一樣東西,那就是……”沒錯,是弓箭。我在賀蘭慕雨放擺設器物的架子上看到了她抓周時留下做紀念的東西——一張迷你小弓,而透過賀蘭慕霜會彈琴這一點來推此及彼,這賀蘭慕雨必同她的弟弟賀蘭慕雪一樣會彎弓射箭!只是……她為什麼要將真正的弓箭收起來呢?是因為女子閨房中本不應放這種利器,還是……狗官望著我笑,彷彿能聽到我內心的答案一般點了點頭,繼續道:“是弓箭,只有常年練習射箭的人才會在手的那些部位磨出繭子:食指、中指、無名指三指末指骨靠近關節處,是用來勾弦的,食、中二指是用來夾箭的,而大小姐筆直的行、立、坐姿以及穩定的手,亦是為掌握練箭的要領長年累月養成的習慣。為兄記得一本教人怎樣習射的書上曾如此寫道:‘身法亦當正直,勿縮頸、勿露臂、勿彎腰、勿前探、勿後仰、勿挺胸,此為要旨,即盡善矣’。亦有‘身端體直,用力平和,拈弓得法,架箭從容,前推後走,弓滿式成’、‘肩、肘、手要直如箭’等語,可見射箭一事對身姿要求極為嚴格,大小姐常年習箭,動作與姿勢已成習慣,所謂習慣,便是常常不能為自身所察覺的慣性行為,就算被人刻意去掩飾,往往也難免露出馬腳。是以為兄推斷,這位賀蘭大小姐必是個習箭之人,且為兄注意到她房間的西牆上有一個淺淺的箭袋形的印子,可見那裡是她平日掛弓箭之處,比起每天都要取下來練習的弓來說,箭袋一般不會常取下,甚至這個箭袋可能僅僅是為裝飾用而掛在牆上的,畢竟練箭有專門的屋外場所,不必每次都背了箭袋跑來跑去,所以常用的弓許不會在白牆上留下印記,但箭袋的印記卻是難免留在其上的。因此儘管大小姐將掛弓箭的釘子亦拔了下來,且還將釘子留在牆上的孔用白灰填住了,但是那箭袋留下的印記卻沒能抹去,證明了她房內確實應掛有弓箭,不知何種原因地被她收了起來。”唔……聽狗官這麼一分析,便可以證明賀蘭慕雨的房中確實掛過弓箭,而不必去考慮“即便她會射箭也有可能不在房內放有弓箭”這一點了。狗官笑著,忽然身體前傾,湊得離我近了些,壓低聲音接著道:“但是……習弓箭之人的目力最為優秀,連為兄都能看出來的箭袋印記,這位有意想將弓箭藏起來的賀蘭大小姐又如何會看不出來呢?”對、對啊……她怎麼會看不出來呢?若有意隱瞞自己房內有弓箭的事實,這麼明顯的漏洞不應該會放過吧?狗官眯眼一笑,道:“原因只有一個。賀蘭大小姐會弓箭之事在賀蘭府並非秘密,而她之所以要將弓箭收起來當然是不想被外人看到,倘若在今日這案件發生之前府裡曾有另外的外人來過,至少昨天一整天除了靈歌妹妹你,府裡並無其他外人,而妹妹你又不大可能會到大小姐的房中來,所以昨天一天的功夫大小姐完全有時間將那箭袋的印記處理掉,之所以還留在牆上只能說明一點:她沒有時間處理。時間既緊迫、府裡又有外人可能會到她的房中來的情況,想來也只有今天了。亦即是說,將弓箭收起來是大小姐今日才有的行為,而沒有處理牆上的印記,是因為她並不敢確定自己的房中何時會有來‘客’,倘若重新將那印記粉刷成與旁邊牆面相同的顏色,只怕會在這種才下過雨的潮溼天氣中不易晾乾而露出更大的馬腳;而若將那印記處的灰刮掉,又恐粉末落得四處都是,反而亦會引起人的注意。倒不如就這麼讓那印記留在牆上,說不定可以僥倖不被人察覺——大小姐想必正是抱著這樣的心理,所以才沒有處理掉那箭袋的印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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