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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官笑得眯起眼,將那張壞兮兮地狗臉兒湊得離我近了些,故意放輕了聲音道:“靈歌妹妹,此處只有你我二人,不必拘束……”這,這個狗東西!言外之意是要我別裝了,咱們倆誰不知道誰啊!真、真是讓人生氣!我順從地答道:“是,燕然哥哥。”狗官笑著重新坐直身子,道:“據為兄推測,與死者有染的當是那位宋初雲無疑了,而且,透過方才對府中眾人的詢問,似乎那賀蘭二小姐同他亦有些曖昧不清,因此不排除這兩人聯手作案的可能。但是若果真兇手是這二人,究竟其動機何在呢?”說至此處狗官風騷地看了我一眼,接著自問自答地道:“昨夜吃罷晚飯,靈歌妹妹你便同田小姐……喔,是賀蘭二少夫人,一同回了房。在此之後賀蘭家的兩位小姐與宋初雲和死者又在花廳內坐了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裡,據說……並不平靜。”唔?並不平靜是指?我不由望向狗官,狗官似是料到我會對此感到好奇,笑著道:“不止一個丫頭的證詞證明,昨夜死者賀蘭大少夫人曾與賀蘭二小姐發生了爭執。起因大約是大少夫人見二小姐同宋初雲之間的行為舉止過於親暱,便以‘家風’為由出言訓斥,照理說長嫂乃一家未來主母,訓斥小姑亦不算逾矩,然而這位小姑子非但不服,反而以同樣的因由反唇相譏,導致兩人愈吵愈烈,險些扭打起來,最終在賀蘭大小姐的勸阻下方才不歡而散。由這一線索來看,賀蘭二小姐成為兇嫌的理由似乎更為充分,但是僅憑她一介女流的力氣恐怕沒有辦法將大少夫人的屍身掛到如此高的樹上去,因此同宋初雲聯手的可能性便大大的提高了。”“那……燕然哥哥方才所說的,宋初雲亦可能成為冤大頭一說又作何解呢?”我問。狗官笑道:“其一:宋初雲殺害大少夫人的理由並不充分。若他因大少夫人與賀蘭二小姐爭吵、恐敗露了自己與大少夫人有染之事而起了殺機,便不可能在殺害她之前還要同她……嗯,咳咳,行那不軌之事,必會直接加以殺害以除後患。並且,他與大少夫人並無深仇大恨,又何苦將其懸屍示眾極盡汙辱呢?”不錯,死者的死亡方式以及陳屍現場對於案件推理是至關重要的線索,倘若大少夫人只是簡單地被勒死,那麼宋初雲就很難擺脫行兇的嫌疑了,偏偏這大少夫人不僅僅被人勒死還被懸屍示眾,這便提供了兇手的犯罪心理這一重要的線索。我雖不懂犯罪心理學,但是懸屍示眾這種方式在我看來,那兇手不是變態就是對死者心懷強烈恨意。恨意這東西很難琢磨,有的是一瞬間產生的,有的卻是慢慢積累的。如果宋初雲在同大少夫人ooxx完之後,兩人不知何原因地突然反目,使得宋初雲一瞬間產生了強烈的恨意而將之殺死,這也不是不可能之事,然而短暫的恨意應當並不能支撐著宋初雲勒死大少夫人後為了洩憤又去想盡辦法將她的屍體掛到高高的樹上去且還不在泥地裡留下足跡。反而是慢慢積累起來的那種恨意,因可能常常會在腦海中假想著要將大少夫人殺死後將其屍體示眾,才會真的在殺害她之後將平日的想法付諸於行動。昨日看那宋初雲對大少夫人的態度並不像懷有恨意的,因此即便他後來產生了恨,也絕不是長時間積累下來的。所以由此點來看,宋初雲是兇手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其二,”狗官方才竟然一直靜靜地微笑著望著我,想是看出我心中念頭轉畢,這才又接著繼續說道:“宋初雲昨夜下榻的客房是在與此院一牆之隔的客院之中,若想由客院進入此院或是由此院去得客院只有兩個途徑,一是走院門,然而院門口處有執夜的嬤嬤看守,方才為兄問過那嬤嬤,昨天一整夜她守在那裡寸步未離;另一是走此院位於東北角處的一個小角門,這個角門外是一條小小穿堂,既可通往宋初雲所在的客院,又可通往賀蘭家兩位小姐所居的後院。角門的鑰匙據說賀蘭大人與賀蘭老夫人各有一把,管事嬤嬤處有一把,每夜待兩位賀蘭小姐從角門由此院回至後院後,管事嬤嬤便會將角門由內鎖住,不許任何人透過。因此角門這一處夜裡並無執夜嬤嬤看守,若想由此入內或是由此出去,只能事先想辦法將持有角門鑰匙的以上三人手中騙過任意一把來,請鎖匠配上一把一模一樣的,再將原鑰匙不動聲色地退回給持有人,配的鑰匙自己拿著,便可趁夜深人靜時自由出入角門了。——為兄推測大少夫人正是用的此法配得了鑰匙,從而常常與宋初雲深夜幽會,昨夜亦是如此。設若兩人‘事’畢後,宋初雲殺害了大少夫人,並將其屍扛回此院,先不論他用了什麼方法將大少夫人的屍體懸於樹上去的,只說他懸屍完畢後又是如何出得此院回至客院的呢?——為兄問過管事嬤嬤,今早她按平日慣例於卯時初刻拿了自己的那把鑰匙前來開啟角門,那角門的鎖鎖得好好的,宋初雲並不會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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