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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詩揚起下巴,反問:“難道這裡只許你住?”我聳肩,“當然不是。只不過,要是你奪了花魁貴冠,又住在這裡,我可不好意思來獻醜啊。說實話,我挺佩服你的勇氣的。”氣死你丫的!跟我鬥嘴,怕你不是個兒!言詩的一張小臉,被我氣白了三分。我轉身,坐回到椅子上。敢和老孃搶男人,弄不死丫的!言詩楚楚可憐地望向逸風,含情脈脈地喊了聲,“逸公子……”逸風點了點頭,顯得有些冷漠。言詩微微垂下眼瞼,欠了欠身,便坐在了逸風的身旁。我心裡頗不是個滋味,但並未多說什麼。畢竟,我身邊也有兩位美男子陪著,實在不好去攻擊逸風。只不過,如果……如果逸風真的不要我,而選擇言詩,我……我可以理解,但是,卻不能接受!飯桌上,言詩用不敢置信的目光瞥了逸清一眼,然後用驚悚的目光看向我,彷彿我是一隻下山猛虎。對!兩人的單青眼都是我送的!怎麼地吧?!你咬我啊?!我抬起頭,得意地瞥了她一眼。她忙轉開頭,伸出玉手,輕撫上逸風的眼眶。在我的冷眼斜視下,逸風不著痕跡的像後躲開。言詩的手,慢慢收回,垂到了自己的腿上。我覺得,女人是個奇怪的物種。剛開始,我和和言詩較勁兒,可看到她那副受傷的模樣,我又有點兒不忍心了。按理說,言詩認識逸風比我早,我是後來者。這言詩那種人,不會輕易愛上任何人。反之,一旦愛了,怕就是全部。我這個空降的女人,就這麼奪走了本應該屬她的幸福。這……是我的不對吧?做人,不應該太貪心的。我應該將逸風讓給她。可是,逸風不是東西,不是貨物,怎麼可以說讓就讓?!且,看逸風自己的意思吧。如果她選擇言詩,雖然我會痛不欲生,但……還是會放手。畢竟,我不能讓所有人都圍著我轉。我要的幸福,對於逸風而言,未必就不是痛苦。我站起身,對鬱森說:“鬱森,陪我逛街去。”鬱森被點名,臉上見了笑模樣。“馨兒?”逸清喚住我。“馨兒?”逸風也顯得有幾分急躁。我回頭,指著逸清笑道:“你,今天實在是太醜啦,老實地在客棧裡休息吧。”抬手指向逸風,“我現在和你沒什麼關係,別那麼親熱地叫我的名字。我受不起。”嘴上雖然這麼說,但心裡卻難受得很。逸風,我們面對感情時的處理方法,為什麼都是逃避呢?我想讓你看清楚自己的感情,讓你明白,你到底愛誰?我知道自己是個典型的霸權主義,我要求愛我的人絕對專一,而我……我也想一生只愛一個人,幸福到老。但,可愛美麗的事物太多,美男的誘惑太又猛烈。哎……我自己這麼花心,又這麼多情,是不可能一生只愛一人了。不去看任何人,拉上鬱森,快步離開這個讓我窒息的地方。鬱森十分配合我,陪著我滿大街的瞎晃著。走在大街上,我才發現什麼叫做名人效應。要不是有鬱森在旁邊跟著,我十分懷疑,會有人找我要簽名地。但凡我走過路過的地方,都有人對我指指點點。他們的表情很值得推敲,有驚奇,有羨慕,有嫉妒,有讚美,有欽佩……我納悶地問:“你覺不覺得他們看我的眼光有欽佩的意思嗎?”鬱森一語中的,“十萬兩。”。“哦,我明白了。是我捐獻出來的十萬兩銀子。鬱森,你說,我自己偷偷留下兩萬兩,你覺得怎麼樣?我昨晚太高興,竟然忘記給自己留後路了。”鬱森的唇角緩緩勾起,說:“話已出口,必然要辦到。你無需為自己留後路。一切有我。”我垂下眼瞼,咧嘴笑了。不知道鬱森從哪裡掏弄來了兩頂紗帽,分別準確無誤地扣在了我倆的腦袋上。這個東西我見過,在電視裡經常的出現,都是用做掩人耳目的。帽子四周用白紗圍起,朦朦朧朧的看不清楚誰是誰。可我就不明白了,古代的大俠們,你們戴成這個樣子,不會更引人注意嗎?智商的問題,我是解決不了了,哎……我指著頭上的紗帽問:“你這是做什麼啊?”鬱森居然回我個反問句,“你想讓所有人看你?”“誰愛看,誰看!就是有這點兒不怕看的精神!”我好不容易有了把當明星的感覺,不能就這麼被扼殺了啊。說不定,等會兒能有鮮花和帥哥也說不定咧。鬱森冷冷地說了句,“你是我的,誰也不許窺視!”我在逸風那些受了堵,又聽鬱森這麼說,那些隱藏著的怒火瞬間迸發出來,“你的?!我告訴你,我從來不是你的!我只是我自己的!”“你再說一遍!”鬱森的口氣冰冷,堪比零下四十攝氏度。“說就說,我怕你啊?!我就是我自己的,不是……啊……啊……救命啊!打劫美女了啦!救命……”鬱森將我打橫抱起,在集市裡快速地跳躍著。我聲嘶力竭地叫喊,換來的卻是人們閃躲的目光。靠!簡直不把我當偶像啊!死冰塊,若不是你冰力十足,一定會有英雄救美的!喊著喊著,我也沒了力氣,乾脆就窩在他的懷中,享受起雲霄飛車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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