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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瓜買的是超市裡那種切成了厚片賣的大冬瓜,拿在手裡有點像個輪子。把“輪子”剁了一半兒下來去芯去皮,然後切成半厘米厚的片兒,為了裝盤好看,肖景深把冬瓜片都切成了規整的菱形。蝦仁兒其實是可以說是從貓嘴裡挪過來的,肖景深本想用這些蝦做成零食給w先生吃,現在有桑杉插隊了,他自然見人忘貓。去頭去殼去蝦線,青色的大蝦變成了碗裡剔透可愛的蝦仁。w先生蹲在桑杉的身邊看著那個在忙碌的兩腳獸,悠閒地甩了一下尾巴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口糧正在被“中飽私囊”。再把菠菜洗好,排骨也就醃漬得差不多了。熱鍋冷油下蔥姜花椒八角,等到出了香味兒再用沒沾水的漏勺把她們撈出來,然後轉小火,倒進排骨,熱鍋頓時起了聲響,像是有什麼東西在噼裡啪啦歡迎著排骨的加入。很快,一股香氣就從鍋裡冒了出來。油與肉,有時候就像是一對妖豔的美人兒,她們各有其美,又各自襯托著對方,在共舞的時候讓人神魂顛倒,多少仁人志士都很清楚她們的危害——胖,對很多人來說,更甚於讓一個國家滅亡的罪惡。可是極少人能意志堅定地拒絕這對美人的獻媚,即使拒絕了一次,也未必能拒絕下一次。有什麼關係呢?她們的結合是如此絕妙,讓人慾罷不能的香氣,讓人驚歎不已的口感,讓人飄飄如仙的味道——減肥,那是什麼?肉與油歡悅共舞,變幻容顏,從食材變成美味,之間只經過了一雙手的距離。坐在客廳裡,桑杉也聞到了廚房裡傳來的香氣,把書放在膝頭,她回過頭去,看見男人正拿著漏勺往外裝排骨,圍裙掛在他窄窄的腰上,雙臂隆起的肌肉線條似乎也是帶著肉香氣的。w先生不知何時已經跑到了廚房,蹲坐在一邊,圓滾滾的眼睛盯著肖景深。為了讓排骨真正地外酥裡嫩,肖景深把排骨撈出來之後又復炸了一邊,讓粉嫩的肉質徹底變成了漂亮的金黃色,出鍋的時候有薄薄的油泡泡貼在肉上,在空氣中輕輕爆開,都是香的。排骨炸好之後撒上一點烤熟的白芝麻,又在白瓷盤子的邊上綴了一撮椒鹽面兒,男人把肉端上餐桌,轉身又去做冬瓜蝦仁。油鍋加熱,把蝦頭蝦殼連著薑絲放進去,等到油爆出了香味兒,把油過濾一遍,再炒蝦仁,放冬瓜,最後放點兒鹽,出鍋點一點兒碎蔥末。冬瓜和蝦仁兒都是吃味兒的東西,要想往復雜了做還有很多加料的方法,肖景深專門少放調料,就是為了讓它清淡解燥,防止桑杉吃了炸排骨會上火。等最後的果仁兒菠菜也端上桌的時候,肖景深看見桑杉拎著一瓶紅酒盯著餐桌發呆,竟然與高踞餐桌上審視這些菜餚的w先生神似。“怎麼了?”“炸排骨和紅酒……”女人斟酌了一下,搖搖頭,低頭把酒放回到了酒櫃上。等肖景深把w先生的蛋蒸牛肉餅切成小塊,桑杉已經坐在了餐桌旁,面前擺著她不知道從哪裡摸出來的一瓶二鍋頭和兩個小酒盅。“你做的菜這麼接地氣兒,喝紅酒覺得怪怪的。”“那也不用喝這麼高度的白酒吧?”肖景深拿起酒瓶看了一眼,好麼,52°。“小酌一杯,無所謂的。”女人接回酒瓶,淺笑著斟滿了兩個小盅。肖景深不置可否,解開圍裙,坐在了桑杉對面。“聽你說話的口氣,倒是很有酒鬼的氣勢。”“酒鬼?你是說廖雲卿那種吧,喝酒喝得自己人不人鬼不鬼。”不知道遠在京城另一邊的某人有沒有突然打噴嚏。“為什麼突然想要喝酒?”同居了快半年,肖景深還真是第一次看見桑杉喝酒。她的骨子裡對理智和冷靜有一種超乎尋常的熱愛,能讓大腦昏沉的東西,如非必要,她應該是絕對不會碰的。“突然想喝了。”吃一口炸排骨,牙齒咬破酥脆的外層,能感覺到豐沛的肉汁流到了舌底,女人輕輕眯了一下眼睛,是享受的表情。肖景深吃了一口蝦仁兒一口果仁兒菠菜,低下頭去跟自己的綜合沙拉奮鬥。“我上次主動想要喝酒,大概是在大學畢業那天。”女人端起酒盅啜了一口,從表情到動作都很熟練。肖景深突然想起了他們重逢的那天晚上,那個冬天的夜裡,她開啟門走出來,手裡端著的是一杯清水。那時候他還以為桑杉是滴酒不沾的,現在看來,似乎不是這樣。“大學畢業……那也好多年了,難為你還記得。”“是啊,好多年了。”距離上一次主動喝酒好多年了,距離那些借酒入眠的日子,也就更加久遠了,有些人是附骨之毒,想起來就摧肝斷腸,她曾經幼稚地以為放縱能夠讓自己解毒,後來才明白能夠讓自己解脫的唯有自己一直追求的目標。唯有狂熱能解情熱,唯有野心能治痴心。肖景深也跟著喝了一口酒:“我還從來沒問過,你大學的時候過得好麼?”“還可以。雖然很辛苦,可是收穫也多,能有收穫,苦就不算苦了。”桑杉把一塊冬瓜放進嘴裡,蔬菜的清甜味道被保留的很好,她又吃了一塊兒。肖景深眼睛微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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