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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拽著的年輕男人表情複雜——在看到羅瀟對面坐著的程硯之後,表情更復雜了。羅瀟微笑著站起身,那個女的即使穿著一雙“恨天高”,也不過堪堪與穿著半跟靴子的她齊平。“你好……你叫……哎呀,多年不見,我記性也不太好了。”程硯聽見她的說法,差點笑出來,明明剛剛聽到聲音就已經知道麻煩來了,現在居然開始裝傻。“羅瀟,你怎麼能把我忘了,就算忘了我,也不能忘了陳格呀。” 女人炫耀式地抱著身旁男人的手臂,似有似無地蹭了一下對方以示親暱。羅瀟看了眼穿了一身休閒皮衣,正沉著臉的年輕男子,面帶微笑:“哦,陳格。程先生,我來介紹下,這兩位都是我的高中同學,很多年不見了。”把自己當空氣的程硯也頗有紳士風度地站了起來,面帶微笑的俊秀面容差點讓桌邊的女人看直了眼。“你們好,敝姓程,是羅小姐的同事。”同事兩個字略帶沉吟,能讓人聽出不一樣的味道。羅瀟知道他是為自己保護隱私,別人可就不這麼想了。陳格抬起頭,直直地看著他,挺直了身子,露出了皮衣上某世界知名品牌的標誌,伸出手:“我叫陳格,跟羅瀟……可不是同學那麼簡單。”程硯想到他剛剛用這隻手去摸了女人的腳,渾身上下都拒絕和他進行觸碰,毫不尷尬地只是禮節性笑了笑:“同班同學,我懂的。”“羅瀟不是在讀大學麼?怎麼會有同事?”女孩兒的語氣很不客氣,停了停,似乎想到了什麼,又興奮了起來:“你是羅瀟的同事,那你可要注意了,羅瀟可是有過盜……”陳格一把攬住了她的腰,制止了她要出口的話,女人不甘不願地掙扎了兩下,在陳格警告性的目光裡,終於安靜了下來。羅瀟一直看著他們,像是看一對普通同學,神色是一如既往的安然沉穩,讓陳格越發覺得自己身邊的女人真的像是個跳樑小醜一樣。“羅瀟,我和深雪一直希望,大家還是朋友。”羅瀟:“哦……原來她是林深雪。”略帶歉意地一笑。“不好意思,本來就不太熟。”程硯拿起咖啡喝了一口,招呼waiter結賬。“羅小姐,這裡不太適合聊天,我們換個環境吧。”羅瀟點點頭,拿起了包。陳格看他們要走,表情變得更加難看:“羅瀟,現在你也上了c大,我也在英國念奈斯特,怎麼你還是不能放下以前的不愉快呢?”“不愉快?哈。”羅瀟覺得陳格這種苦大仇深的語氣成功地拉穩了自己的仇恨值。“我們之間不存在不愉快。只有我個人對欺騙,嫁禍,栽贓等種種卑劣的鄙視。”她氣場全開,用最挑剔的眼神看著瞪著自己的林深雪,“當年你捧在手心的公主,現在也不過如此。”既然要挑明,那就往對方最軟的地方捅刀子,當年的林深雪高傲矜持,耍的陳格團團轉,如今的林深雪連在英國的學費都要指望陳格,兩人間處境顛倒,現在的親暱更顯得虛假。她就是要譏諷林深雪,你當日被人捧成公主,如今也不過看人眼色行事的可憐蟲。話音未落,她率先快步走出了咖啡廳。程硯還是覺得有點暈,他拎著包跟在羅瀟的身後,大門開啟的瞬間,湧進來的涼風讓他舒服了一些,他回過頭,看著還呆立在人們指指點點中的男女:“奈斯特啊?我不太熟,為我工作的,劍橋和牛津的比較多。”補刀,完美。☆、隨心和羅瀟相處,真的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只要她願意,她可以讓人隨時變得像是在家裡一樣自在。那一天,他們關於工作的交談,是在社群醫療站結束的,因為,程硯發燒39°c 。臨近年關,就算是小小的醫療站,也有幾分人滿為患的味道。打了兩個小時的吊瓶,羅瀟一直陪在他的身邊。端水買藥,行動很是殷勤,態度卻很坦蕩。好像這麼做只是興之所至,與眼前人的性別美醜地位全然無關。外面是年味漸濃的熱鬧,屋裡是各式各樣的病人,可是羅瀟就能讓人覺得自在舒服,不會有種種本該有的負面情緒。這是一種值得讓人稱讚的天賦。等到羅瀟請程硯喝完了魚片粥再把他送回酒店,已經是晚上八點多了。程硯苦笑著看她一臉嚴肅地叮囑要吃藥、多喝水、注意保暖,終於忍不住逗她:“入夜了還和我這個大齡單身男人獨處,你就不怕會上報紙社會版?”羅瀟挑著眉毛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用表情充分表示了對這份程硯瘦削小身板的鄙視之情。打量完了才開口說道:“首先,我對我師兄介紹的人還是有最基本的信任的,其次呢,我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最後呢……”她從包裡掏出一隻口紅樣的東西,在程硯眼前晃了一下,“我也從來不是沒有防備心的人。我師兄在你來之前,一定忘了告訴你,千萬別低估了綠城的女人。”作為一個在北方還會出小男人的城市,此消彼長,這座城裡的女人,彪悍程度可想而知。身高180體重只有150的程硯心中對這個帶著微型防狼棒出門的女孩兒大為拜服,連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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