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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三列確實是被媳婦孃家嫌棄了的,看在那幾十兩的銀子的份上,舅家只是收留了他老婆孩子,卻對不學無術的陳三列百般嫌棄。

陳三列哪裡受得了這種氣?乾脆騙他媳婦要了最後那十兩銀子,想跑回清流縣來混個人樣再回去。

可是本來就不學無術,又不肯賣力氣活,沒出來幾天就被騙進了賭坊,把最後的家底都輸光了。

他偏生還不安分,又在旁人的慫恿下前前後後借了一百兩的印子錢,最後也被賭坊下了套,銀子也打了水漂。

銀子還不了,死罪可免自然要活受罪,天天被人追著打半死不活的,為了保命,他丟擲自己是秀才顏哲清岳家的事實,以為賭坊多少會給讀書人幾分面子,放他一條活路。

誰知人家卻不管不顧,只讓他還銀子,不然就是一個死。

他的話救不了他,最後卻讓也經常進出賭坊玩幾把的姚老二惦記上了。

姚老二也是聽到他媳婦——那個米嬸,從莊子裡給他傳了信,知道福寶居然誤打誤撞跟順國公認了乾親,所以又後怕了起來,覺得不把福寶徹底解決了,總是留下後患。

這樣的狀況,他肯定要永絕後患,所以給打手們扔了幾兩銀子,換來跟陳三列單獨見了面。

並給他承諾,如果能把福寶抓來,不但會幫他償還賭坊的欠債,事成之後還要給他四百兩銀子,不過條件是讓陳三列跑路,永遠不能出現在清流縣和京城附近。

這麼大的誘惑,陳三列哪有不同意的?反正站著是一刀,躺著也是一刀,況且福寶又不是他大姐的親孫女,覺得孩子丟了也不見得多傷心。

福寶當初買來也不過十兩銀子,大不了到時候給他大姐留個二三十也算仁至義盡了,這麼一想,他膽子也就大了,完全豁了出去。

陳三列原來的計劃是,到時候拿到那四百兩銀子,先回老家把牛車還了,再回凌雲縣接媳婦孩子遠走高飛,四百兩銀子也足夠他買間小宅子和媳婦兒子過輕鬆的小日子了,再也不用受舅家的氣。

他哪裡想到都把牛車丟了,還是在半道被押了回來。

現在連罪魁禍首都被抓了,知道自己肯定逃不過一劫,只想立功贖罪。

所以原來跟姚老二承諾的封口也就不作數了,反正四百兩銀子也保不住,保命要緊。

想把自己的罪責摘出去,自然就是要指認姚老二。

至於姚老二,在外面混了這麼些年,也不是笨的,即使事實確鑿,也百般狡辯。

說是當初改名換姓是為了擺脫父母兄長對他的壓榨和對他媳婦的不待見。

但是對他為什麼要擄自己親生女兒?而且花那麼多銀子擄來後,卻是打算要殺害個話題,他是一言不發,一副死豬不怕燙的樣子:我就不說,你能把我怎麼樣?

他還敢當庭叫囂,一再強調說:孩子是他的,想怎麼辦就怎麼辦,天王老子來了也管不著。

五六年不著家,連親生女兒不顧她的死活,也沒回來看過一次的人,哪裡值得相信。

但是再多的資訊卻審不出來了。

福寶接受不了姚老二是他爹的事實,被顏永毅抱在手裡,一直都眼淚汪汪的,像一隻被拋棄的小奶狗一般,可憐兮兮的,誰看了誰都心疼。

“我是爹爹和孃親的孩子,我不是妮妮,我是顏楚楚,是福寶,我是奶奶的親孫女。”

一直重複著這樣的話,也不肯從顏永毅的手上下來,看著非常的可憐。

連秋梨和元寶都護著她說;“福寶(小姐)是我們家的。”

生怕福寶真的被抱走。

福寶也怕自己被判給這個親爹,淚汪汪的討好地看著也出來旁聽的蕭夫人:“我也是蕭伯伯和姨姨的福寶,不是姚家的。”

“家裡她娘和老嬸子恐怕也焦急得很,你們還是先回去吧,這事怕是有蹊蹺。

等我們知會順國公府後再重新提審,你們在家裡等著訊息。”

蕭大人看不得福寶這個樣子,最後發了話。

他也認為這一次擄人肯定跟上一次是有關聯的,卻找不出實際的證據,犯人也抵死不認賬,總得先理清思路,找出突破口才行。

他們最想不明白的是,親生父母想女兒,想把女兒要回來說得過去,可為什麼花這麼多銀子把女兒擄回來了?卻要把親生女兒置於死地呢?

難道這其中有什麼隱情?或者是為了掩蓋什麼?

至於為什麼姚老二為什麼要隱姓埋名?也得要追查才行,這些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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