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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呈呈端著盆子猶豫了一會,咬了咬牙,硬是將那滿滿地一盆涼水給潑到了侯小飛的身上。不過這也多虧了這一盆從洗手間裡打來的涼水,只見地上不省人事的侯小飛猛地出了一口氣,掙扎著醒了過來,只是臉上還是迷迷瞪瞪樣子,看起來酒勁還沒有完全下去。“你是不是不要命了?把紅酒當啤酒一口悶?”沈呈呈看到這個男人醒了過來,也是長長出了一口氣,她可不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這邊才跟靳起鬧僵,這邊馬上又攤上一宗命案。“啊?這是哪裡?我……”侯小飛口齒不清地說著胡話,看樣子一時半會是清醒不過來了。沈呈呈站在他旁邊心急如焚地想到,這人的體質是怎麼回事?酒精起反應的速度也太快了一點吧?剛才明明自己還看著他走了,怎麼一轉眼就醉倒在地上了?想到這裡,沈呈呈狐疑地眯起了雙眼看著地上這個爛醉如泥的男人。他?他該不會裝醉的吧?肯定是!沈呈呈眼眸一轉,乾脆將計就計。“喂?你現在這樣怎麼回去,你家在哪?要不我送你?”沈呈呈蹲在侯小飛身邊,關切地看著他問道。“嗯……鴻源小區……3單元202號……”侯小飛半睜著雙眼,含含糊糊地說道,雖然他講話的語氣很含糊,不過內容卻是清楚仔細,一點也沒弄錯。這下沈呈呈更加確定了心中的想法,這小子肯定是在裝醉來著!於是就在這滿庭賓客的注視之下,身材嬌弱的沈呈呈又再一次扶起這個大男人,他們就這樣在眾目睽睽之下離開了這艘“客輪”。來到濱河路上,沈呈呈看到了侯小飛那輛黑色的重機車,她甚至還有自己去開上這輛機車將侯小飛送回家的打算,不過當她想到這機車上沒有後座,於是便放棄了這個念頭。不過還好她沒有這樣做,不然可能涼州城 初往縣城第二天醒來時天才剛亮,高明華他們已經做好了早飯,準備吃完就去地裡。林佳倒是沒有去吃,既然有好東西,她對玉米糊糊就沒什麼興趣了,那玩意在她家裡都是餵豬的,除非沒有辦法,否則她不願意委屈自己。懷著那麼一點點羞愧的心情,林佳一個人美滋滋地吃完了一份配著小菜的瘦肉粥,吃飯沒有肉,她吃著不安心,這身體也要補補。林佳在乎身材,可她更在乎健康,她可不想病歪歪的,自己難受不說,做什麼都不行。她是一個很會養生的人,活到三十多歲,愣是連一瓶水都沒吊過,除了天生的沒有生育能力,她一直都很健康。昨晚她已經考慮好了,現在幾個人都不在家,又正好沒有下雪,所以她今天要到縣城裡逛逛,也體會一下這個時代的特色。高家所在的這個生產隊離縣城裡挺近的,走路一個小時就能到,因為處於主幹道上,路也不難走,不像一些偏遠的山村,去一回縣城要走一天半天。出門雖然需要介紹信,但林佳又不去辦事、住宿或者到別的縣城,所以用不著大隊長寫的介紹信。原主沒上過學,只上過掃盲班,認得的字挺多,但都不會寫。她也不算太差,農村裡多的是睜眼瞎,畢竟是年代問題,誰也不會笑話誰。她知道均西縣是處於江北省的,情況還算好,而且縣城的西邊有一座煤礦,有很多人在那裡上班,工資高不說待遇還很好,那裡的工人是很多均西人羨慕的物件,那裡的小夥子小姑娘也是最吃香的。去縣城的路雖然是土路,但還算平坦,林佳走著也沒多費力。只是看著周圍草木凋零,一派荒涼的樣子,她有點不習慣。“明華他娘,明華他娘,你等等我啊……”林佳聽見了後邊喊叫的聲音,但是她根本沒意識到這是在叫她,所以直到叫人的人來到她身邊,她才意識到這個“明華他娘”是指的她。來人四五十歲的樣子,穿著一身藍色的對襟上衣和一條寬鬆的黑色褲子,腳下的是一雙解放鞋,頭上包了一塊藍色的頭巾,長得很普通,沒有一般人營養不良的樣子。林佳知道,這是一個很有名的媒婆,周圍的人都喜歡找她說媒,高明華和高明軍的親事就是她扯的紅線,為人還是不錯的。“劉姐,是你叫我啊!對不住了,我這兩天精神不太好,沒聽到,你別見怪啊!”林佳非常不好意思地道。看來她以後要熟悉這個稱呼了,不然誰叫她都不應,這樣不好。“你的苦我知道,咋會怪罪,你這是要去哪裡啊?”劉翠娘擺擺手,很不在意地道。兩人沒有停住,而是繼續走著,林佳道:“我要去城裡一趟,把家裡缺的都買了,不然以後下雪了,我可就不想受著冷進城了。”林佳哪能說自己是進城去看看物價和市場行情的,不然等以後她在“小淘淘”上買了東西,說是城裡買的,結果人家說城裡根本不賣這東西,豈不是很危險。原主雖然來過城裡,可好多東西是她沒買過的,所以得親自來看看。“我也是進縣城去,我上個月讓我閨女給我留了點布料,我想著拿回去過年做點東西。”劉翠孃的語氣很是驕傲,她三女兒嫁給了一個城裡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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