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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狠狠捶了下牆壁,我從窗戶望出去,旁邊還有幾棟屋子……不多時,我從一棟屋子內兩手空空地出來,臉色鐵青,尼瑪這幾間房子什麼有用的藥品都沒有留下!在末世,藥品是比食物更為珍貴的東西。就算是平日裡不缺食物的我們,看到有藥品也會毫不客氣地全部搜走。那現在怎麼辦!我死死擰著眉,目光不經意地落在街角一則巨幅廣告上,心中一跳,那是……回到小屋,我迅速地從之前帶過來的包裡掏出兩瓶水,把其中一瓶小心地倒在毛巾上,打溼之後擰乾,疊起擱在他額上,這樣可以起到暫時降溫的作用。卡普蘭已經有點燒糊塗了,嘴裡含糊地念叨著什麼,太小聲聽得並不真切。我重重地握了握他的手,凝視著他的臉,目光堅毅,等我回來!剛起身,手忽然被人一把抓住,我詫異地回頭,卡普蘭緊閉著雙眼,神情看上去痛苦不安,右手死死抓著我的,手背用力到青筋暴起,嘴裡翻來覆去地念著,“不要走……簡!不要離開我!”我低頭看著他,躊躇地佇立在原地。腦海裡想起剛才不經意瞥見的醫院廣告,那是家大型醫院,位於二十公里以外的一座小城裡。醫院一定有退燒藥和治療骨折的鋼板和藥品,我必須要拿到這些東西才行。帶著卡普蘭去城裡太過危險,我只能留他在這裡。但一來一回,就算我變身成舔食者的話,也大約需要四十分鐘。我心裡也很怕,萬一在我離開這段時間,有喪屍聞聲趕來,或者別的不懷好意的倖存者發現了昏迷的卡普蘭,後果簡直不堪設想!看著他昏迷中依然痛苦的神情,和那無力染血的右腿,我咬住牙,緩慢而堅決地抽出手,把玻璃窗關好插上,不顧他連聲輕喚著“簡!簡!”,唯恐自己再回頭戀戀不捨看他一眼又一眼耽誤了時間,趕緊逼著自己走出房間。搬了個櫃子把房間門給徹底堵住,我挎上清空的揹包,走出去關上大門,我拖來一隻喪屍的屍體,這樣一來可以堵門,二來有喪屍的味道,多少也能掩飾下里麵人類的氣息。最後看了一眼小屋的某個房間外面的窗戶,我不敢再耽誤時間,迅速變身成舔食者,張嘴叼起揹包,幾個起落,就消失在馬路上。如果此時有幸存者不小心往外面看一眼,就會驚悚地發現,青天白日下,居然有一隻舔食者叼著揹包,狂奔在大街上,毫無遮掩身形的意思。遮掩?有必要嗎?即使真的有幸存者看見我,知趣的自然不會主動攻擊;要是有不長眼的傢伙敢攔路,我不保證自己能按捺住焦躁急切的心情,把那傢伙撕成碎片!腳下不停地跑了十多分鐘,我累得直喘氣,舔食者本身就是爆發力比耐力強的生物,而運動消耗的大量能量,使得我現在飢腸轆轆,餓的兩眼都要發綠了。吞了吞口水壓抑住食慾,我跑進醫院大廳,只見這裡密密麻麻的都是遊蕩著的喪屍,心裡反而鬆了口氣--醫院這種喪屍最為密集的地方,如不是有特別需要,一般情況下,人類都不會願意到這裡來。這也就意味著,藥品應該還儲存完好。一直擔憂的問題得到解決,我心裡一鬆,迅速繞過成堆的喪屍,躍進醫院的取藥處。櫃子上都擺放著滿滿當當的藥品,各式各樣。我一愣,瞬間苦逼地差點沒哭出來。平時我們看病吃藥,直接拿著醫生的處方去拿藥就行,至於醫生那鬼畫符樣的文字和藥品讀來讓人舌頭打結的名字,誰能記得住?於是我現在就面臨這樣一個囧境:琳琅滿目的藥品就在眼前,各式英文字母晃得我眼暈,問題是,我那破爛的英語對上面的名字一個都不認識啊!!媽了個蛋!懊惱地抱著腦袋恨不得在地上滾兩滾,這麼多藥,就算我一樣拿兩盒,包裡也絕對放不完;萬一該拿的沒拿,沒用的拿一大堆,這就搞笑了!正在糾結中,餘光冷不防注意到櫃檯上一疊厚厚的寫了字的紙,靈光一閃--取藥的時候會把處方交給醫生,醫生講藥品給病人,處方一般都回收了,不會外傳。而處方上都記載著病人的病情……我猛地撲過去,連變身成喪屍的身體都忘記了,小心翼翼地用巨大的爪子輕輕翻開一頁,果然!第一欄就清楚地記錄著病人的情況!我差點沒喜極而泣,爪子都在顫抖,太好了。雖然繁雜的其他病情我看不懂,但只要找發燒以及骨折的單詞就可以了。翻了幾頁覺得不順手,這才回過神想起自己還沒有變身,嘴角抽了抽,趕緊變成人,衣服都來不及穿,徑直飛快地泛著處方單子。這一刻,我心心念念地都是處方單子,現在果體又算什麼,反正這裡都是喪屍,看一眼又不會被啃掉塊肉;而如果卡普蘭能好起來,叫我在大街上果奔也完全沒問題!!上天總還是眷顧我的。沒幾下,我就翻出了一張寫著骨折以及發燒的處方單子,對照著上面的藥品名稱,開始在茫茫藥海中尋找。在幾千種英文藥品名稱中找尋其中的二十多種,難度可想而知。我腦海裡一片空白,手裡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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