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是菌主!是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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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林銘來到這個世界的第32天。
在他原本的記憶裡,他只記得自己已經死了。
掛了,噶了,涼了,怎麼說都好,反正自己在原本的世界裡,已經不存在了。
但死後的林銘,並沒有看到預想裡的冥界,而是直接轉生到了現在這個奇妙的世界。
當他第一次從這個世界醒來的時候,是在一片森林裡,
四周鳥語花香,自己一絲不掛。
林銘找了一個水坑,打量起自己的長相。
讓他意外的是,自己的面容和前世相差不大,可以說是之前那張臉的精修版本,頭髮有點長,已經可以在腦後扎個小小的辮子了。
正當林銘還在端詳自己的臉時,他的腦中,忽然出現了關於自己的資訊。
“我是……魔神種?”
林銘的腦中,像溢位的可樂氣泡一般,不停地冒出關於他自己的基本資料。
他是魔神種,魔神名為“異菌之主”。
身為魔神種,他目前擁有的能力有:本體菌絲化、菌絲寄生、孢子擴散、致命毒素、致幻毒素、美味……
對於忽然出現在腦中的個人資料,林銘一時不知道該從哪裡吐槽。
什麼種族啊,魔神啊,雖然氣勢十足,中二氣滿滿,
但是稍微理解一下,林銘就意識到了自己的本質:
哈!我其實,就!是!個!蘑!菇!
前世學習的基礎知識還在,他知道蘑菇是菌類,也知道蘑菇是菌絲組成的。
他還知道菌類可以寄生某些昆蟲,讓那些昆蟲變成行屍走肉。
這麼一想的話,自己這個“異菌之主”倒是也實至名歸。
而且,其他的先放一邊……
“美味”居然也是自己的技能?
大概,讓自己變好吃,也是一種本事吧。
他想啃一口自己試試看,看看到底美不美味,但是自己吃自己這件事,總感覺怪怪的。
因為有了本體菌絲化這個能力,所以林銘並不害怕受傷,每當他身上出現傷口的時候,只要把身體轉化為菌體,菌體就會自行修復,這一點倒是方便的很。
他還有一些並沒有什麼球用的技能,比如從手掌心,“啵”的一下變出一朵小蘑菇。
萌是很萌,但是除了萌啥用沒有。
要是放到自己以前的世界裡,這大概會是個撩妹神技。
在自己醒來的樹林裡,林銘花了很長的時間來適應自己的新身體,現在,他已經大體摸清了自己的技能。
林銘決定進城看看。
作為一個初來乍到這個世界的人……不對,作為一個初來乍到的菇,他得先了解這個世界。
在進城之前,林銘還給自己搞來了一身衣服。
這身衣服,是從一具屍骨上扒下來的。
那具屍骨倒在了樹林裡,但好在衣服還沒因為腐蝕變得破爛,拿來遮羞,還是足夠的。
林銘從那具屍體的衣兜裡,還發現了一個證件。
上面寫著屍體的名字:
法留
三級冒險家
“冒險家麼……聽起來就是個不咋賺錢用愛發電的職業,就和寫小說一樣。”
林銘自言自語。
雖然他不知道這個世界有沒有祭拜這個說法,但是既然拿了人家衣服,就是受了人家的恩惠,林銘還是用樹枝挖了個坑,把屍骨好好地埋了起來,然後鞠了幾個躬。
就當林銘準備把那個證件一起埋掉的時候,他忽然意識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他能看懂這個世界的文字。
那些文字,很明顯不是他以前所學過的任何一種文字,但是隻要看在眼裡,他就能馬上理解。
這可是個好訊息。
文字的偉大之處在於,它可以記錄下往昔的話語,往昔的故事,往昔的思想。
這就意味著,只需要一個足夠大的圖書館,林銘就可以最大效率的瞭解這個世界了。
“好嘞,準備妥當,出發進城!”
林銘步行了足足兩天,才看到城市。
作為魔神種的林銘,發現並不十分依賴進食,他可以靠吃飯飽腹,但作為蘑菇,他也同時有另一套補充能量的方式,那就是把自己菌絲化之後,再“bia”的一下貼在地上。
雖然樣子有些不雅,但是效率很高,尤其是在潮溼的,有腐木的地方。
這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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