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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眶,忍不住動了動,卻在看到玉闕先他一步過去後,黯然地站在原地,頗有一種不知所措的意味。他想過去,可是蘇歌讓他看著門,而且他還惹他生氣了。只是剛才不對原楓動手是因為他不能。要不是那場落水,原楓不會在午夜發高燒,燒成一個傻子,雖然當時的情況並不如人們所看到的那樣,但事實是這件事它已經發生了。所有人都認為是原楓為了救他才落的水,原楓變成傻子是他的緣故,他應該負責。當時那個情況他不好爭辯,而且就算他解釋也沒人信。人們都同情弱者,原楓已經變成傻子,成了他們口中的弱者。他再怎麼對人們說:‘原楓才十二歲怎麼可能把十五歲的他從河裡拉起來?何況他生的要比其他人壯,原楓弱的跟小女孩似的,怎麼看都是反過來他救的他才對!’可惜沒人願意也沒人去思考這個問題。事情已成定局,唯一能替他證明的人已成了傻子,沒人為他作證,這個鍋他只能揹著。慢慢的,連他都有些懷疑那天是不是真的如大家所說的那樣:‘他調皮去河裡玩,不小心腳扭了差點溺水,是原楓剛好從旁邊經過,跳下水把他從河裡拖上岸的。而原楓自己卻因為體力不支,入水時間太長,上岸沒多久直接暈倒。加上夜裡發高燒沒人注意,第二天燒退了就成了傻子。’好在那時沒多久,邊疆戰事吃緊,向上報計程車卒人數與現實相差太多,為了彌補這一空缺,全國上下開始了大範圍的強制徵兵。每家每戶,有兩個男丁及以上的必須出一個男丁。當年他十五歲,他爹鄭勘是家裡的頂樑柱,自然不可能讓他去,而他二弟鄭豪才八歲,所以,必須是他。加上他也不想因為這件事待在村裡讓他的父母難做人,於是他走了。一走就是三年,最後還是被人送回來的。送他回來的人將他交給他父母,說他腦袋受了傷,什麼事都不記得。之所以知道他住哪,還是魏公私自用權利調查的結果。那人將他送回來後就走了,走前留下了不少銀子讓他的父母好好照顧他。然後他的父母是怎麼照顧他的?鄭敘不想去回想,事情已過了五年。失憶的第一年,父母對他是不錯,可第二年、第三年…誰會一直照顧一個什麼都不會的白痴?他又不是小孩,長的甚至比他父親鄭勘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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