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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斯把小臂那麼大的兔子系在背後,帶著它和廚娘的兒子亞倫一起玩兒。亞倫對蘭斯的兔子非常羨慕,摸了又摸,他有個三歲的妹妹,但是母親不讓他亂摸,“這裡面就是羊毛樹的羊毛嗎?”“對啊!”蘭斯捏了捏玩偶的胳膊,“你看過他們曬男爵老爺的被子和枕頭嗎?都是樹羊毛的。”“蘭斯,你的兔子,可以借我玩兒一天?”亞倫問道。蘭斯陷入了沉默,他非常非常捨不得,但是又想到老爺對人那麼慷慨,老爺是他的標杆,他覺得自己也應該大方一些。這個時候亞倫已經看出他的為難,不好意思地道:“還是算了吧,我就摸摸它,晚上你還要它陪著睡覺的。”蘭斯的臉紅了,他根本不怕黑了,雖然,晚上抱著玩偶確實很舒服……“你等著,我給你弄一隻來!”蘭斯握拳道。於是蘭斯就跟著他父親與騎士隊,一起去林場打獵了,蘭斯已經在學習弓、劍,他挎著弓箭和騎士們在林場轉悠了一天。當晚,崔棲潮就聽說蘭斯打到了一隻野兔,他把蘭斯叫來誇獎,野兔跑得那麼快,這小孩兒才多大,就能打到了。蘭斯期期艾艾地說:“您可以把兔子賜給我嗎?”領地上所有飛禽走獸都是領主的,而蘭斯從來沒有向崔棲潮要過東西,他覺得有點兒驚訝,“當然可以,你是想吃兔子嗎?”“不是。”蘭斯摸了摸耳朵,“因為亞倫也想要一隻兔子,但是我不捨得把這隻兔子。”“你很喜歡亞倫嗎?”崔棲潮又問道,“我經常看到你們在一起玩,其他孩子你不喜歡嗎?”蘭斯沒想到自己私下玩耍老爺也知道,但下意識老實答道:“也沒有,但我最喜歡亞倫,我們最要好,他善良又忠厚。”“你也非常善良。”崔棲潮說道,貴族階層的孩子通常是不會樂意和平民及以下階層的孩子玩兒的,可能與蘭斯出生後沒有在那種環境下待多久就和他父親到處流浪有關,後來又來了諾森伯蘭,他屬於有點兒歪的貴族階層。蘭斯靦腆地笑了,然後拿著領主老爺送給他的兔子跑去找亞倫。這隻兔子還受了傷,他們給它包紮好,然後亞倫抱著它睡了三天。第四天的時候,他們一起抱著兔子去找崔棲潮了。“這隻兔子我們還給您,閣下。”蘭斯說道。“這是怎麼了?”亞倫灰頭土臉地道:“兔子身上有蟲,我抱著它睡覺,蟲子咬得我睡不著。我覺得,兔子還是熟了的比較可愛。”“這一點我很認同。”崔棲潮說道,“這隻兔子已經送給你們了,不用再還給我,去廚房燒了它吧。”蘭斯和亞倫面面相覷。崔棲潮鼓勵道:“去吧。”倆小孩抓著兔子就往廚房跑,果然,玩偶兔子可愛是一回事,活野兔還是應該吃了!廚娘把這隻野兔做成了自己的拿手好菜,蔥燒野兔,當然,她有悄悄參考老爺使用的方法,沒有把兔肉掛到臭。烹飪時也不是整隻燒了,而是剁開,裡頭還加了不少胡蘿蔔和豆子,煮出來能有一大鍋,蘭斯嚐了一口,兔肉丁入味極了,金黃色的外皮,咬開裡頭還嫩嫩的,吸滿了湯汁,蔥爆香氣四溢。要說廚娘在老爺那裡學到最實用的手法,就是去腥了。因為平時吃的肉多是野味,腥羶味重,以前的烹飪方法要掛臭了來讓肉變嫩不說,還非常粗暴地堆砌香料掩蓋味道。在老爺指導下,廚娘漸漸領悟了哪些香料配合起來只要使用適量的份,就能夠完美去腥,且提味。如此改良後的蔥燒野兔,沒有野兔獨有的強烈的腥羶味,肉汁又細嫩有嚼勁,金黃色的肉丁與紫紅色的胡蘿蔔、綠色的蔥段,還非常符合中世紀的菜品審美,顏色鮮豔豐富。廚娘切兔子時是連著骨頭剁碎的——有賴貿易隊換回來的大量器物,老爺特意讓人給廚娘打了新的刀具,特別好用。肉丁上還掛著一些殘骨,竟然也都吸滿了香味,把肉用舌頭剔下來,還能吮一吮骨頭,兔子的骨頭很細,咬碎了都行,有的部位是脆骨,咬起來咯吱咯吱的味道更好了。裡頭的胡蘿蔔和豆子也浸滿了湯汁,軟軟香香的。廚娘看他倆嚼得又香又脆,都有些羨慕了,因為常年吃硬得要死、還摻了許多雜質的麵包,大人的牙齒基本磨損都比較厲害,沒小孩牙口那麼好。“你們肯定吃不完,剩下的我給你們收起來,要吃就來廚房拿。”廚娘和藹地道,亞倫是她兒子不必說,蘭斯呢,雖然他父親是討人厭了一點兒,但孩子非常討人喜歡。蘭斯想了想,對亞倫道:“不如我們把兔肉分給城堡的人吧。”亞倫正在啃著脆骨,抓了抓後腦勺:“我聽你的呀……”兔肉很香沒錯,但兔子本來就是蘭斯抓來的,老爺會送給他也是因為蘭斯。“蘭斯,你為什麼要分了?”廚娘養了幾個小孩,哪個不是豬崽一樣,一見著吃的就吸光。“我們已經吃得差不多了,領主老爺每次也都會把菜分給所有人,嬸嬸,每次大宴會,您做的菜剩下的,都能分到奴隸那兒。”蘭斯說道,“食物都是老爺指定的,但是,老爺種蔬菜的時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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