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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反正先給了到時候也是要把錢扣除的,最後一起給也是一樣的,最後也沒有要求曹貴付訂金,當然也沒有附件,這個事當時是當著,村支書的面寫了字據的,也不怕他抵賴。安樂又追問了糧食收購許可證的問題,父母也沒有多想,就告訴她當時,曹貴說這個證件他忘了帶,回頭再補,大家反正是賣糧食,給錢就行,這個證件有沒有,村民並不在意。後面也就不了了之。聽到這裡,安樂基本上確定了自己的判斷。曹貴因為沒有糧食收購許可證,所以籤合同的時候,並不敢把條款寫死。所以採用了沒有法律效益的“訂”字,而不是可以作為合同成立的證明,還對合同起到擔保作用的“定”字。為了減輕損失,控制成本,後面的訂金根本就沒有給,以防出現意外的時候,損失過大。理清了這些頭緒,安樂心中大定,便把她的推測講給父母聽。安父安母聽姑娘在那裡“訂金”和“定金”,倒過來倒過去的講,只聽得頭都大了。兩個人對望了半天,最後還是安母出聲打破了沉默。“樂樂啊,你說的這個防止意外是什麼意思啊,我們出糧,他們出錢,這不就齊了嘛。至於你說的那個什麼證,這麼多年賣糧,我們也沒見誰有過這個證啊,不是也都好好的。”安母拉了拉安樂的手“好孩子,這些事有爸媽呢,你可不許瞎折騰這些,不能看別人出了簍子,你就在後面跟著撿好處。做人要有良心。”安母一副怕安樂走上歪路的表情。這就是最淳樸的農民,他們不會有那麼多的彎彎繞,只知道是自己的錯就要想辦法彌補。講不出大道理,卻以身作則給兒女做示範。安樂覺得自家父母這種傻氣,可愛極了。安樂知道糧食經營許可證這種東西,還是後世無意中看到一則新聞,說某地一個農民因無證收購玉米被工商局等相關部門查獲投案自首後因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兩萬元。才知道世界上還有這種東西,買賣糧食居然也可以坐牢。曹貴百十畝田的玉米收購,沒有證件,若被人舉報,夠他喝一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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