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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火雞的事情?”羅煦眼睛一亮,有些興奮。“好啊。”“應該是十五歲還是十六歲的時候,我記不清楚了。反正那年我很想吃火雞,因為一次都沒有吃到過。”她邊說邊砸了一下嘴,似乎是在回憶那年火雞的味道,“所以我和街上的幾個小孩兒一起約好了去發傳單,這樣大家一起湊錢買火雞。”“買到了嗎?”羅煦得意一笑,說:“我們沒有花錢就吃到了!我之前送報紙的那家夫妻,兩人吵架要離婚,掀了廚房所有的食材,我趁亂把火雞包走了,所以那一年我們誰也沒有到街上吹冷風!”“後來我聽他們鄰居說的,好像是丈夫出軌被妻子抓住了。”她眨了眨眼,似乎是慶幸被她撞了個正著。從裴琰的視角看過去,她的笑容如此真實,講起故事來活靈活現張牙舞爪,反覆還沉浸在那年有火雞的聖誕節當中。裴琰在她的臉上看不到對命運的憎恨和惱怒,雖然她嘴裡的生活如此艱難,但好像她連頭髮絲兒都是快樂的。“因為是我偷來的火雞,所以我吃得最多,之後再吃火雞就沒有那個味道了。”羅煦一臉回味無窮,不知道是放不下那年的火雞還是那年的肆意妄為。“所以今天的火雞你也沒吃幾口。”裴琰說。羅煦伸出手指噓了一下,說:“我覺得這是我的怪癖,非偷來的東西不美味,不要告訴別人。”裴琰指了指自己,“我好像就是那個別人。”羅煦愣了一下,說:“你該不會因為這個把我趕出去吧?”“那倒不會。”羅煦放心了,裴琰接著說:“但如果你敢再偷東西的話,那就說不定了。”羅煦把嘴巴縮成蚌殼一樣緊,她決定不跟他分享關於搶劫的趣事了。裴琰掃了她一眼,說:“你今天怎沒有把我認錯?”這屋子裡的人不少了,她完全有出錯的可能。羅煦狡黠一笑,像偷到豬油的老鼠,“你猜啊?”“你找到了記住我的方法。”羅煦笑容一垮,“這麼沒意思”裴琰的臉上沒有任何供羅煦記住的標記,他不像其他人,有痣或者有其他特點。他的臉太過標緻,跟她印象中不斷認錯的帥哥一樣,無懈可擊。但有一點,裴琰能讓她心生波動,這是其他人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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