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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夏瓔的媽媽已經懷了老三,夏瓔是老二,老大是個比夏瓔大一歲半的男孩子。家裡本來就不富裕,想到將來要養三個孩子,其中一個還需要花錢治病,夏瓔的父母一商量,便狠下心將夏瓔丟到了當地的火車站。巧合的是,他們一個在外地打工的鄰居回家看兒子的時候,正好在火車站碰見到了灰頭土臉的夏瓔,於是便又好心地將她領了回去。夏瓔父母見女兒回來,表面上對鄰居感恩戴德,回到家一關門,便再次決定將夏瓔丟的更遠一些。於是夏瓔的爸爸領著夏瓔坐了三四個小時的火車,將她丟在了a市的火車站。a市是省會城市,夏瓔的爸爸自我安慰:說不定會有個有錢人好心收留了女兒呢?要真是那樣,總比跟著他們這個窮家過得好。這樣一想,他的愧疚便稍微少了一些。他回頭最後看了一眼幾乎被淹沒在人海里的女兒,然後獨自坐上了回家的火車。夏瓔被送到了福利院,因為長得水靈,先後也被幾個沒孩子的家庭看中過,可當他們發現原主智力有問題,便又紛紛放棄了收養她的計劃。抱著希望又不斷陷入失望,夏瓔漸漸變得越來越自閉。福利院裡有很多像夏瓔這樣被遺棄的孩子,她因為比其他人懂事晚,又整天不怎麼說話,經常會遭到其他孩子的欺負。一次,趁看護的人不備,她從福利院逃了出來。遇到黎簡的時候,夏瓔已經流浪了半年。那天天氣不好,黎簡沒掙到什麼錢。夏瓔縮在天橋底下躲風,黎簡唱完歌從天橋上下來,正好發現了她,見她可憐,便忍著餓將身上僅有的幾十塊錢全給了夏瓔。這是第一次有人給夏瓔錢。她不懂得乞討,也害怕人群,總是躲著人走,餓了就蹲在一條小吃街的後面,等著有人往那裡丟一些剩飯。那條街上有很多流浪貓,有些飯店老闆會將客人吃不完的飯菜留在一個盤子裡放在後門處,算是給流浪貓留點口糧。夏瓔便跟著吃點兒,勉強也能活著。遇見黎簡之後,夏瓔便經常在天橋底下等他,久而久之,黎簡也習慣了每次回家的時候拐進天橋底下,將身上的錢分出一些給夏瓔。a市像夏瓔這樣的流浪者數不勝數,黎簡早已司空見慣。他從來也不多問什麼,默默地放下錢,默默的起身走。後來,黎簡在那個呆膩了,便換了地方。夏瓔卻還是一直去那個地方等他,無論颳風下雨。一直等到她確定他不會再回來。她穿過大半個城市,輾轉了好幾座天橋,都沒遇到他。直到有一天,她在馬路這邊,遙遙地看到人群中那個揹著吉他的高大身影。她興奮極了,第一次笑的那麼開心,朝對面揮舞著雙手,可黎簡併沒有在茫茫人海里發現她。綠燈還沒亮,夏瓔衝出了馬路,一輛大車疾馳而過,她的生命定格在了那短暫的幸福時刻。黎簡永遠都不知道,他不經意的一個善舉,成為了夏瓔短暫一生中唯一的溫暖。原主的願望很簡單,她只是想重來一次,陪在黎簡身邊,成為那個同樣能溫暖他的人。一份炸雞很快上桌,黎簡帶著夏瓔去洗手間洗乾淨手,拿紙巾幫她擦乾,看著她笑,“吃吧,吃完了哥哥送你回家。”提到家,黎簡突然頓住。她哪裡還會有家?好在夏瓔對那個字好像並不怎麼敏感,她盯著眼前的炸雞出了一會兒神,猶豫了一下,才小心翼翼地伸手拿起一根雞腿,遞到了黎簡的嘴邊。黎簡愣了愣,看著雞腿,又看看夏瓔,笑了,“哥哥不吃,你吃吧。”夏瓔卻很執著,忽閃著一雙眼看黎簡,舉著手中的雞腿不肯放下。黎簡拗不過,只得將雞腿接了過去,柔聲道:“好,哥哥陪你一起吃。”夏瓔滿意地彎了彎唇角,這才開始低頭吃自己的東西。她吃東西的動作很輕,像一隻小貓一樣,又乖又安靜。黎簡拿著雞腿並不往嘴裡送,盯著她的頭頂看了一會兒,隨便問道:“你叫什麼名字?”夏瓔抬起頭,將吃了一半的雞腿放下,朝他搖了搖頭。她沒有名字,已經好多年沒人叫過她的名字了。“沒有名字嗎?”黎簡撓了撓頭,有些苦惱,可又轉念一想,兩人也只不過是萍水相逢,出了這個店,還是陌生人,知不知道名字好像也並不怎麼重要。等夏瓔吃完東西,從炸雞店出來,黎簡卻又犯了難。這麼晚了,天又冷,該把她送到哪裡去?警察局?還是救助站?他彎腰看著夏瓔,問道:“你平時在哪裡睡?我送你過去。”夏瓔伸出細白的手指,指了指對面天橋下面的一個角落。黎簡皺了皺眉,又覺得實在是無能為力,遂牽起她的手過馬路,帶她來到了天橋底下。瞧著那個用報紙鋪成的簡易的窩,黎簡鼻尖一陣發酸,可想想自己一個大男人帶著個女孩子好像也不太方便,於是將身上的風衣脫下來遞給夏瓔,“這個你穿在外面,我走了。”最後揉了揉夏瓔的頭,黎簡努力壓制住自己即將氾濫的同情心,毅然轉了身往車站走。他即使再同情她,也做不了更多。午夜的公交車很少,黎簡在公交站臺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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