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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早飯的時候,沈淨岑聽說了這事兒,氣得一頭綠毛直炸:“他還好意思送東西來道歉?”伸手一指那安安穩穩趴在一邊喝粥的癩皮狗,更加火大:“要送也送點值錢的呀,送個耗糧食的過來算什麼!!!”沈嵐吃完最後一口粥,默默推開碗走人:“我去看店了。”“主人慢走,我就不陪同了。”太一笑眯眯地擱下筷子。沈嵐腳步一頓,白了他一眼:“那樣最好!”沈淨岑奇怪地看了看兩人,決定還是埋頭吃飯比較安全。“二伯?”忽然傳來的呼喚讓他渾身一抖,一抬頭,太一皮笑肉不笑地雙手托腮看著他。“呃……小尹,幹嘛這麼客氣,不用叫我二伯的,呵呵……”“那怎麼行,主人的二伯,當然也就是我的二伯。”明明是好話,怎麼到他嘴裡說出來這麼嚇人呢?沈淨岑抹了抹額頭上的冷汗,就見眼前伸過來一張寫了字的照片背面:“幫我看看這畫上寫的是什麼。”沈淨岑莫名其妙:“你不認識字?”“有問題麼?”“沒沒沒……”他趕緊低頭去看照片。其實這張照片是跟卡片一起放在信封裡的,大概是被口水弄溼了,信封已經破了。太一看到時留了個心思,便不動聲色的將那張卡片夾了出來交給了沈嵐,自己則留下了照片,沒想到翻過來一看還有字。“媽的!”沈淨岑忽然一掌拍在桌子上:“我還在想嵐嵐當初幹嘛這麼鐵了心的不肯去上大學,原來他有這東西!”太一左手托腮,右手悠閒地點了點桌子:“到底寫了什麼?”沈淨岑紅了臉,乾咳一聲,把照片往背後藏:“總之你可別相信那畜生的話,照片上不是真的,嵐嵐就是高中畢業時候聚會多喝了點,被他擺了一道而已。”那張照片上只有沈嵐一個人,應該是在衛生間裡,面前還有鏡子和洗手檯。她的上身只穿了一件內衣,露著大片雪白的背部,正在套襯衫袖子。側著頭,鏡子裡映出了半張微紅的臉,昏黃的燈光裡,看起來分外曖昧。太一嘴角微微勾著,似笑非笑:“我問你上面寫的什麼?”沈淨岑心裡有氣,加上羞赧,整張臉都扭曲了:“王大少說找個日子把婚事辦了,不然就公佈照片,說他們……早就發生過關係了。”“什麼關係?”“……”不需要說這麼直接吧?“說啊。”“呃……就是男人跟女人之間……那個嘛。”太一挑挑眉,露出個恍然的表情:“男女之事,陰陽調和也,你用不著這麼扭捏的,二伯。”“……”沈淨岑無語,你到底是太單純還是太開放!!!太一站起來,走到門邊輕輕踢了踢懶洋洋趴著的癩皮狗:“燈籠是吧?走,跟我出去溜溜!”安郡因為靠著s市,這幾年發展很快,尤其是旅遊業,鎮東就有一條專供遊客玩樂的古街。雖然安郡是有些歷史,但這裡的古街其實是後來造的假玩意兒,走進去還能聞到木頭柱子上沒散去的油漆味呢。不過到了晚上就不同了。放眼望去,長街兩邊各是齊整一排燈籠,即使裡面亮著的是電燈的光,沉沉夜色之下,也頗有幾分古代氣氛。橫穿過街道,就會看到連線另一條街的小橋,中間是細細的一道河,岸上遍植垂柳,在秋季漸漸生出的蕭瑟裡垂頭喪氣。像是為了鼓舞它們,碧波里晃盪而過的小船上,傳來船伕的悠悠船調,混著篙子入水出水的聲響,從臨河而建的酒樓窗前劃過。窗戶開著,有人在裡面哈哈大笑:“這麼說,咱們馬上就有喜酒喝了?”王大少往椅背上一靠,拉高衣領,遮住脖子上被“鬼”掐出的青紫淤痕,得意洋洋地掃了一眼在座的哥們兒:“是啊,都說了沈嵐是我的人了,還能跑了她?”一個小平頭端著酒杯湊過來打趣:“我們還都以為你拿不下她了呢,怎麼,聽你這口氣,是早就嘗過鮮了?”一桌人都賊笑了起來,甚至還有人起鬨的吹了聲口哨。王大少最要面子,哪裡經得起人家抬槓,想也不想就嚷了一句:“那當然!”“哎喲,快說說,那個牛脾氣在床上溫柔不?”又是一陣鬨堂大笑。“切,女人還不就這回事兒,只要你有本事,再傲的脾氣也能扭順了!”他刻意抬手抹了抹頭髮,露出手指上幾個金晃晃的戒指:“我嘛,算不上本事,但好歹在s市的古董圈子都混得開,沈家那點小生意,還不都指望我罩著啊。”有眼力的趕緊捧他:“那是,你們家以前在安郡古董生意就做的比沈家好,這個是有目共睹的嘛。”王大少一聽更加來勁:“所以沈嵐那樣的你別看著傲,其實柔著呢,在我面前還不是讓她怎樣就怎樣。”小平頭不依不饒地打趣:“喲,到底怎樣,你倒是說詳細點兒嘛!”“是啊,我也很想知道呢。”忽然傳來的陌生嗓音讓在場的人都愣了愣,齊齊扭頭一看,包間門口站著一道身影,抱著胳膊,半垂著頭,眼神藏在額前的碎髮裡,只能看到輕勾的嘴角,腳邊坐著一隻直流口水的癩皮狗。“燈籠?”王大少推開椅子起來,朝門邊走:“不是把你送去給嵐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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