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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者,章鼠兒。入室強侵,執羊角短刀一把,刃長一尺兩寸,刳苦主心肝以致其亡。

當日巡街捕手趙無咎因恰逢其會,睹其逞兇殺人之事,乃飛擲鐵尺入其顱,即行誅滅。”

“……苦主,鄭二虎,蓋一囊家者也。雖與殺人者相識已久,但近日齟齬頗多,故遭其入室侵殺。

被殺之時,苦主屋內,尚留宿有其兄、嫂二人。兇徒殺其弟時,此二人皆苫背矇頭,不作理會。

故疑其與殺人者有所共謀,乃暫押入縣獄,堪摩拷略,以明正典刑。”

這是鄭二虎被殺一案的具結文書。從兵房被送到推事房,然後又被送回來時,上面就已經加蓋好了縣令的官印,並且那位梅縣令還在上面作了批註。

匪懈,甚善。

翟青拿起這份寫在上好黃麻紙具結文書,用手指撣了撣,發出“啪啪”兩聲脆響。

兵房值舍裡,原本正在閒聊的差役們頓時停止了交談,紛紛向這位縣尉大人投去熱切目光。

“鄭二虎的案子結了。”

翟青微笑著向眾人宣佈。

“之前某還勸過他,像‘虎爺’這類諢號,哪能亂往自己頭上安?這不,才當上馮家賭檔囊家連一個月都沒有,那廝就把自己給訪死了。”

趙無咎接茬道:“翟叔,正所謂‘好良言難勸該死的鬼’,像他這樣的憨貨,死球了也是活該。”

翟青也被趙無咎的俏皮話逗笑了,眾差役亦是跟著哈哈大笑起來,值舍裡頓時充滿了快活的氛圍。

而眼見大傢伙情緒都差不多了,翟青也不再吊人胃口,直接撩開了搭在一個大籮筐上的苫布。

籮筐裡滿滿登登地裝著四五十貫錢。當然,一貫錢就是一千文,大約得有六斤多沉,眾人眼前這個籮筐裡面肯定盛不住三百多斤的東西。所以,除了銅錢之外,籮筐裡還有一些銀餜子和小金鋌子之類的貴重物品,大約相當於二三十貫錢的價值,用一個小包袱皮裹著,端端正正地碼放在了銅錢上面。

這些都是差役們費力氣從鄭二虎家搜刮出來的“循例錢”。

事實上,除了這些錢財之外,鄭二虎家裡其實還有別的一些值錢東西。

像鹽、糖、酒水、煙燻臘肉和糧食之類的吃食,全都被當時上門的幾名差役分了。

比如說趙無咎,他就分了一袋黍子和好多條肉乾。而作主並且當場為眾人進行分配的人,正是那個被趙無咎喚作“六叔”的老六,作為翟青的心腹和衙署裡的老人,也只有他擁有這份許可權。

去現場的差役均分這類實用物品,也屬於“循例”的一種,老六回衙署後單獨跟翟青彙報一番就可以。

而除了實用物品之外的值錢東西,比如說錢財,還有一些更加值錢的東西——田契和房契——這些就不能由去現場的差役們自己分了,得由作為縣尉的翟青來給所有捕手、捕快進行分配。

只是,田契和房契不用想了。

一來是因為像今年這樣的光景,這類東西對眾差役的意義其實不大。就算是翟青分了,這些東西也全都無法快速變現,拿在他們手裡其實就跟廢紙沒多大區別。

二來則是因為鄭二虎畢竟既是馮家賭檔的囊家,又是二馬幫裡的頭目,所以他家裡的浮財說不定就是從屬於馮老爺的產業裡面偷偷劃拉來的。

而東山人皆知那馮文宇慳吝貪財,若是翟青將鄭二虎的家產照單全收,很可能就會惡了那位馮老爺。

於是,他乾脆把鄭二虎家的田契和房契,連帶著之前由那隻土耗子章鼠兒口述的、寫有馮家如何透過東山周圍墳圈子來販運私鹽的供述狀,一起裝在匣子裡送去了馮家。

馮老爺把田契約和房契都收了下來,章鼠兒的那份供述狀則被他丟進煮茶的火爐子,燒成一團灰燼。

不過,在收了這些東西之後,馮老爺先是向翟青表示了感謝。同時,他也表示自己是個懂規矩的,鄭二虎家裡其餘的浮財該是誰拿就由誰拿,他馮家絕對不會覬覦。

他是否真這麼想,翟青不得而知。只不過,有了馮文宇這句話打底,只要再完成了最後一項程式,縣尉翟青就能給手下的捕手和捕快們開開心心分錢了。

而那最後一項程式,便是剛剛從推事房送來的具結文書。縣令官印蓋在上面,這起案件就算了結了。

作為第一個追蹤到章鼠兒的捕手,以及在之前烏衣巷衝突中出力最多的趙無咎,翟青直接分了他二兩半沉的銀餜子外加兩貫銅錢。

其它差役,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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