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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傅銳說。頓了頓,似乎理解了駱宣的問題,他又補充道,“感覺自己的身體素質提高了不少,不管是速度,力量,身體強度還是反應都增加了很多。”以前殺個喪屍通常都需要一兩分鐘,現在已經能一棒一個了。以前只能應付只喪屍圍攻,現在十隻也不在話下。這些都是非常明顯的提升,傅銳早就注意到了,只是駱宣不說,他也就當做不知道。駱宣聽罷,點點頭,又問,“你提高了,那你覺得喪屍呢?”傅銳神色微變,“你的意思是,喪屍也會進化?”駱宣聽了他的說法,有些意外的偏過頭看他,片刻後才道,“這麼說也沒錯,不過這不叫進化。像你這樣的才叫進化,喪屍是異變。但不管進化還是異變,能力都是會提升的。”傅銳立刻抓住了這件事情的本質問題,“我們是靠什麼提升的?”總不可能是從跟喪屍的搏鬥中提升。普通人還有這種可能,但傅銳本來就是受過專業訓練的人,身體的極限在哪裡,自己很清楚,但是現在,他覺得自己早就超過了所謂極限,可卻還遠遠沒有飽和。駱宣贊賞的看了他一眼,“問對了。還記得喪屍出現那天發生了什麼事嗎?”傅銳皺著眉頭思考了好一會兒,都沒有想到,還是最後視線落在駱宣身上,給了他提示,“你是說……陽光?”那天,駱宣帶著他們出去曬太陽了。當時他說,有可能會有危險,但也有可能是好處。結合剛才自己得到的資訊,顯然這可能的好處就是進化,壞處,當然是變成喪屍!所以說,這一場世界範圍之內的浩劫,是因為太陽發生了異變?而正常的人類和喪屍,都能夠透過陽光來提高自己?如果真的是這樣……傅銳轉頭看向駱宣,然後又看了看他們前進的方向,“市中心有提高了的喪屍?我們要去殺那個?”跟聰明人講話就是輕鬆,隨便提示一下對方就什麼都猜到了。但是這樣一來,壓力也會變得更大。畢竟,駱宣知道,自己可不是什麼聰明人,跟傅銳比起來,他唯一的優勢就是自己曾經經歷過末世,所以知道得更多。但是隨著末世到來的時間越來越長,遲早有一天,自己的所有優勢將不再是優勢,但傅銳卻仍舊是聰明人。這也是駱宣沒想過要去摻和那些大勢力,或者乾脆建立自己的勢力的根本原因,他不覺得自己能玩得過這些變態們,即使重來一次。他是個非常現實的人,可不會因為自己重生和獲得空間,就真以為自己是所謂“拯救世界的男人”了。這也是他訓練傅銳的原因,既然對方對自己好,那他就盡己所能的回報,最好到時候傅銳拿到了最大的好處,還願意罩著自己,給自己當靠山就好了。不過,眼下這些都還是沒影兒的事,所以駱宣抬了抬下巴,示意傅銳,“既然弄清楚了,那就走吧。”傅銳聽話的發動了車子,只是時不時看向駱宣的視線,比之之前銳利了許多。駱宣冷笑,就知道一切揭開的時候,會是這樣的後果。不過沒關係,差不過該告訴傅銳的都已經說了,接下來,讓傅銳知道“那件事”,自己就可以功成身退了。到時候天高皇帝遠,這末世裡,想找一個人也不容易,傅銳就算懷疑,也沒關係。至少駱宣信得過對方的人品,相信對方不會將自己的事情說出去,引來更多的人覬覦。這就夠了。至於自己嘛,到時候隨便找個地方一蹲,就完事了。知道了目標,傅銳就直接開著車前往市中心最繁華的地方。雖然現在末世已經有一段時間,各個大小勢力都已經初具雛形,並且開始有組織的探索城市,獵殺喪屍並蒐集物資,但是畢竟力量還不夠強大,所以也無法進入市中心喪屍成堆的地方。作者有話要說:☆、這裡太乾淨了這座城市有幾百萬人口,市中心又是最繁華的地帶,異變發生的時候,不知道多少人在這裡,所以變成了喪屍,數量也讓人頭皮發麻。駱宣讓傅銳將車子停在了距離市中心不遠,但是位置卻比較偏,喪屍相對少一點的地方,然後兩人下了車,直接進了旁邊的一家大型百貨商場。將這裡清理出來,他們就算是有了根據地了。正好也多鍛鍊一下。反正升級了的喪屍感覺更加靈敏,察覺到這裡有活人的氣息,自己就會跑過來,不用他們刻意去找。但是一進商場,兩人就發現了不對勁。這商場裡太“乾淨”了。這裡說的乾淨,並不是打掃得乾淨,也不是說東西被掃蕩得乾淨,說的是這商場里居然沒有喪屍!要知道這可是在市中心的商場裡!外面密密麻麻都是喪屍,裡面卻一隻都看不到,不僅看不到喪屍,連屍體都見不著,怎麼不讓人吃驚?“這裡有人?”傅銳下意識的走到駱宣身邊,跟他背對背的靠著,眼睛警惕的四處打量。駱宣看了看,點頭,“應該是吧,不然不會這麼幹淨。而且你看貨架上,一點東西都沒有剩。”一般來講,路過的人就算是進了商場,也只會拿吃的東西,因為能帶走的有限,當然優先選擇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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